畫重點了,香港國安法太長了,看到有人總結了一下,發出來大家可以看重點。

對香港國安法的出台,大家有啥看法呢?


香港國安法的難產, 足以說明內外形勢與人心的矛盾。

  1. 本項國安法立法完成前

香港那邊, 可能存在無擔當、 可能愚蠢、 可能雞賊觀望等現象。

a. 無擔當。 國家考慮香港的特殊性, 代香港地區單獨立法, 本就被動,也被國外藉機苛責, 香港本地的為啥不能主動在時限內完成立法?

b. 愚蠢。 某些人既然擔心國家立法, 為啥不自個立法?

c. 觀望。 不管誰立法, 先觀望, 再牟利, 但就是不協助維護安全環境。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 或許有多方博弈和考慮, 也可能還有更多的貓膩。

2. 本項國安法實施初期

這個實施初期, 一個考慮香港年底的某機構選舉, 再或者延到香港本地國安立法之前。

國家和其它地區, 基調不應該是叫打叫殺或者藉機哭奶, 應該平等客觀看待香港的問題。

如果要懷柔的話, 盡量讓香港普通人感受到國家的氛圍, 能享受到國家發展的福利。

因此, 只要沒有明顯崩破紅線, 最好還是多支持香港本地的執法機關行事。

至於紅線, 這就是國家立法機關需要考慮修改內地或國家的某些法規, 特別是國家國安法關於特區的條款是否可以增加或修改?近期不改, 在需要時是否可以儘快修改補充?

比如「香港基本法」十八條中提及「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等。

但這些只是地區、 特區的法規規定的。 那麼國家層面的立法、 行動方案又有哪些?是否可以宣示和威懾?

比如, 國家遇到什麼情況, 可以解除特區區劃? 什麼情況,國家層面可以戒嚴發布命令執行全國性法律?

比如, 國家怎麼行動的方案有哪些?

國家層面的立法, 以後即使沒有了專門為某地區的單獨立法, 也將間接的或直接地維護國家的尊嚴!

3. 對外交流

不好說國內人心這些會引起玻璃心的看法。

看國外的新聞也挺逗的。 如果看嚴重點, 似乎都有誘發世界大戰的矛盾態勢。 玩謀略, 人家不陪著玩了, 咋玩? 實在看著有些搞笑了。

當然, 天朝的地位被可勁地糊了一臉。

國體自己都不雄起, 咋可能步履堅定。

要想懟上去, 光輿論是沒用的。 國際輿論環境, 歐美經營了幾百年。

懟, 就得讓對方肉疼的真槍實刀。

經濟上, 咱不懂, 該如何展現天朝的優勢? 巨量勞工衝擊? 經濟帶推碾?

香港, 發展至今, 利益糾葛, 當然就不宜掃得太乾淨弄得雞飛狗跳。 特別是不要讓台灣獲得了離亂契機。

而局部戰爭, 主要考慮的是防止誘發大型戰爭, 再一個考慮是戰後外交得失。 所以除非台灣沸騰了, 否則東海南海那些方向就不大可能大動作。

故, 可尋求一些契機, 比如進一步擺開陣勢表明, 一旦印度越界過多或侵入巴基, 那麼就不會只是動小手術、 而是檢驗新世紀戰鬥力, 展示肌肉了。 故, 也可以去巴基聯合演習什麼的。 至於真的幹起來, 前線宜快宜猛別猶豫, 首戰勝之, 中線二三線防禦和調度準備充分...

說實話, 和平時期, 真不好直接亂找刀槍目標的。

任何時候, 國體能雄起懟天懟地, 真有底氣還是民心信任和凝聚。 哪有以勢欺民掠民利、 用輿論欺詐等將人民當對立面的?

(以上, 純屬夢遊吃瓜, 概不負責。 )


國安法可以斬斷外部勢力伸向香港的黑手,但是中央更擔憂這件事:外部制裁動搖不了香港,中央更擔憂這件事


國安法充分維護了法治的尊嚴,保障了法治的施行,有利於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符合香港民眾的根本利益。


你覺得我有多愚蠢:關於國安法第38條,法學小白做了一些檢索。?

zhuanlan.zhihu.com圖標

第一條就很給力。再也不用等「張子強」來內地才能動手了。

第七條是給個台階下。搗亂的你們聽好了:法不溯及即往,生效後從新計算 ,紅豆黑豆自己選。


實質回歸,一國理念被無限加深,兩制政策正在淡化。一句話,你要不體面就幫你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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