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將有大變化!我國將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對此你怎麼看?
過去,婚姻登記程序簡單,新人填表、蓋章即可迅速領證,缺少儀式感~今天,民政部、全國婦聯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引導婚姻當事人宣讀結婚誓言,領取結婚證,在莊重神聖的儀式中,宣告婚姻締結,讓新人們銘記婚姻家庭中蘊含的責任擔當。這樣的儀式感,你怎麼看?跟小犀一起來討論下~
看到大家都在否定這一套,我就放心了。為了讓這個答案有新意,我就不抨擊了。我說點有建設性的話,如下:
結婚雙方的至親(或者其中某一方的至親)購買《慾望的演化》一本、基督教婚姻小冊子一本、佛教修行小冊子一本。。。。拿一個記號筆,在三本書上划出重點,送給新人。
新郎或者新娘的父親還可以把三本書上的金句在ppt上播出來、當眾念幾句,祝福新人公平相待。當然,能夠「向上提升」最好。
如果新郎或者新娘的家長書法好,還可以現場寫兩個大字「戒嗔」或者四個大字「恆久忍耐」。
也許大家會揶揄我,說這一套沒用。其實我也覺得用處不大,但是比政府這一套要好。
真正公平、傳統的婚姻,是結婚的男女雙方都要被敲打敲打的。
在外頭越是慫,內里越是事兒多,不能出去秀了,就在內里秀一秀,讓你知道誰是主子,以後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厲害,不信走著瞧,趕明兒小孩出生也得舉行,莊嚴的儀式哩,一方面讓你知道誰是主子,另外也能收費撈錢,提振經濟。
就等這個:
黃子華 嘩眾取寵 關於結婚誓詞_嗶哩嗶哩 (゜-゜)つロ 乾杯~-bilibili?www.bilibili.com這個事啊。。。我是持反對意見的。。。且不說這種儀式的組織,開展都非常麻煩,現在民政部門這麼忙,簡單流程都走不完,還搞這麼複雜的過程幹啥呢?
1、從社會發展的方向來看,婚姻制度全面取消,時間問題而已。所謂的「婚姻的神聖感和責任感」已經不存在什麼意義。所謂「神聖感」即唯一性,現在還要求這種唯一性嗎?離婚也是個人自由好不好?離婚是不是要三刀六眼、五雷轟頂啊?
責任感?過去女方必須依靠男方來生活,所以男方要有責任感,現在男女平等了啊,誰離開誰不是誰?
2、從實際操作來看,宣傳婚內責任感,不如宣傳婚姻慎重性。
離婚不是因為婚內沒責任,而是因為婚前不慎重。
男方劈腿也好,女方劈腿也好,總是不希望離婚的,這還不算有責任感?
一方面是我個人的幸福,另一方面是家庭的安定,我的責任就是——不讓我的幸福影響家庭的安定!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就是,婚前不慎重。一般來說,在離開學校的四年之內,基本就結婚了。
初中畢業的,16結婚,高中畢業的20結婚,大學畢業的,30之前你解決不了問題就變成問題了。博士?博士本身就是問題!
這四年,你要學會社會是什麼,工作是什麼,生活是什麼就不容易了,還要學會「跟另一個人一起生活是什麼!」
當代社會,婚姻更像社會壓給年輕人的一種責任,而不是年輕人自己去追求的幸福。不結婚怎麼行?不生娃怎麼行?。。。所以結婚了,生娃了所帶來的不幸,你們又「生活就是這樣的啦」來掩蓋,是不是很不負責任?
3、越俎代庖,人家登記完了,回去是要辦婚禮的。
有司儀,有雙方家長,有親戚朋友來見證的。有婚姻法和婚前公證來保護財產分配的,如果是中式婚禮是要拜祖宗的,西式婚禮是要有神父和上帝的。
怎麼都輪不到一個登記中心來干這個事啊,婚姻是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不是對你國家機關負責你搞明白沒有!
中國婚姻法寫明了:婚姻是個人自由,納稅才是對國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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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國天下是一種社會觀,他倒不是錯,我國這麼多年歷史以來都是以這種社會觀作為主要的社會組織目標、體系和倫理。
如果說,現在要回到宋法,16未婚罰銀二兩,杖二十,其實我也是挺贊同的。
但是現在不是啊。
在政府是大家長(也就是父母官思想)下,政府對於個人的婚姻,家庭生活有指導、安排和管理的責任(參考過去國有企業里喜歡介紹男男女女的社區領導。)
問題是,現在也不再是這樣了。
既然選擇了採用西方的「個人自由主義婚姻和家庭觀」你就必須接受所謂的「草率結婚,草率離婚」的事實存在,讓人學會在一次又一次的結婚和離婚中找到個人和家庭幸福的真諦和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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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啊,我國這種封建+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三重思想混雜的地方和事情多了去了,這個事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如果意見有效,我勸婦聯和民政以其搞什麼儀式,不如搞個婚前培訓班,需要來上七節課,並通過考試才能結婚,這樣更有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