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瞧不上他做事,而是他給你的體驗感,不如你父母給的舒適!

或者更惡毒一點,是你根本就不想走出舒適區,不想獨立自主承擔責任!

這也是為啥我們常講:「追女孩子,要會騙才行!」

因為我們沒辦法讓其一直都處於舒適區。

這個時候,我們最容易做到的,就是盡量壓制未婚女性對於世界的體驗感,讓其背負更多的枷鎖!

這就是,在過去生產力條件下,多子女家庭基於生存本能,而形成的重男輕女思想,給未婚女性構建了一個超低舒適感的現實!

正是這種現實,和人自身的生物本能,促成了廣大年輕女性對於婚姻愛情的無限嚮往!

也給了廣大男性一個建設美好生活,繁衍後代的廣闊天地!

這也是為啥過去雖然盲婚啞嫁,但對大多數女性來講,幸福感並不低的原因!

而現今,極大豐富的物質生活,和獨生子女政策導致的的遺傳優勢,讓很多女性有了更多比兩性關係更加舒適的體驗,何況是比兩性關係更加不友好不舒適的婚姻!


先跟他說你不想結婚了,然後把你們交往過程中他和他家人所有的花費不要AA,全部退給他。然後,該咋咋地。

自己之前看走眼及時止損是對的。但對方沒有明顯過錯的情況下,不要讓對方人財兩空。

做人要厚道。


都到婚禮了才發現他幹啥你都看不上。你確定你不是恐婚?或者這階段你們相互間的心裡和行為變化導致了你的嫌棄?你能確定這不是你想嫁的人那就去退,收了的都退回去,最好吧飯錢都A了。然後最好先想想當時為什麼想嫁給他。想明白再說


很簡單,真的不想嫁就把彩禮什麼退回去,反正你爸媽不可能逼著你嫁吧


我深深記得當年婚禮的現場我止不住的眼淚,不是激動,不是喜極而泣,是後悔。在婚禮現場的舞台上就後悔了。可是已經沒有辦法了。結局是,結完了,一年多就離了。還好沒孩子。 後來第二場婚禮 ,婚禮現場還是淚流不止 ,但是這次,一絲後悔和遲疑都沒有,是感動 是終於等到了這一刻的激動。所以啊,愛不愛一個人,越到這種關鍵時刻感覺越准,就好像你無法選擇時拋出的那枚硬幣,結果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 ,當拋出去的那一刻你才從心裡期望它是什麼。

人生中的大事兒,在關鍵時刻若有一絲遲疑和後悔,那不是你想多了,是以後必定會後悔。祝你好運。


愛自己。

祝好,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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