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前因,沒有敘述,就來一個結果。你讓我們怎麼辦?裡面是不是有糾紛?我們不知道。難倒無緣無故的就強佔嗎?我並不是說「受害者有罪」,我只是想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然後才能給出自己的看法。

以上


你作為兩套祖宅的所有權人,可以向霸佔的那個人請求返還祖宅。同時,也要求對方把租金返還給你,因為租金是你的,對方屬於不當得利。


祖宅也有相關證件的,可以諮詢當地村委會,也可以尋求法律部門幫助。

順便說下,為什麼霸佔這麼久才知道?這個年限有點長,而且肯定經過了你或者家人的許可,要不然怎麼能霸佔。

當初發生了什麼?應該沒有簽訂類似協議,或者只有口頭協議而已。


我們辦的類似案件是,當時公房分配的時候是徵的農村房確實不太清晰,有一個相當於雜物的東西,後來被人佔了,本來想等著拆遷,因為有手續認為他只是臨時佔著,拆遷的話,就會拿到錢就行了,但是等了這麼多年沒拆遷,反而讓那個侵佔的人好像是他的似的,現在我們起訴成功把他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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