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腳上各有一個 決定紋之前並不知道手上腳上很疼 要不我纔不在這紋 紋手上純粹是覺得好看 腳上是覺得別人看不見 我也不知道什麼心裡 就是突發奇想 說紋就紋


1.面積不大

2.夏天可以露出來 有一點愛美的心情吧


根據觀察這邊網吧裏有額外服務的女生,腳踝都有蝴蝶或者某些動物的紋身,建議良家婦女不要紋身防止對生活出現影響


這是一個迷吧。

通常喜歡紋在外人看不見的地方。


我的在腳踝,後悔紋小了。

原因如下:

1痛感較小。

2明白紋身是一輩子的事情,腳踝的皮不容易鬆弛變形。

3便於隱藏,正式場合可以套上長襪。

4日常自己能看到它,套襪子的時候試衣服的時候吧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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