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次檢查被醫生診斷我嚴重的疾病,當場強烈要求我住院,叫我要求去其他醫院複核都不行,恐嚇,我眼睛會瞎的什麼什麼的,讓我入院,進行大激素治療,我們要求等抗體結果出來再治療都不行,又誘導我購買高昂的丙球蛋白,結果過了四天,科室主任來了,就說我這種情況不像是視神經脊髓炎。抗體結果出來,完全誤診,我被嚴重的過度治療了,像我這種情況該投訴嗎?如果投訴。會記入我的檔案,對我以後看病有影響嗎


可以投訴,也可以起訴。這都是法律允許的。

但是要注意,不要做出過激行為。


你不是應該高興嗎?醫生本著職業道德把你的病情最嚴重的地方告訴你,只是幸虧你最後沒問題,

若反過來呢,本來很嚴重,醫生卻當做不嚴重的治了,這樣子耽誤病情了怎麼辦?恐怕你現在根本沒有時間在知乎發帖討責吧!

這兩個結果相比哪個更讓你接受呢?

真的就怕這種只是為了錢而不是為了病人的醫生,隨便馬虎的拿葯打發


我覺得應該投訴,或者起訴,至少是要求把很貴的葯錢賠給你,因為這個東西,他是可以要求你簽免責同意書的,就是你要是瞎了和他無關這樣的


謝邀。投訴,走法律程序都行。是否造成不良後果及其嚴重程度,應該需要第三方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然後再談賠償。題主可以先去醫務處,和醫院內部協商,如果達不成一致,可以去當地醫調委,打電話給市長熱線或者找律師起訴。只要不採取過激暴力手段就行……


做醫療鑒定呀!


謝邀

其實,以現在的科技水平,誤診誤治的幾率還是蠻高的,這是人類醫學科學水平的限制,沒有辦法完全解決。

但這不表示「誤診誤治是100%允許的」,很多醫療規範的制訂就是為了避免誤診誤治,或者降低誤診誤治後的損害。

所以,您有投訴的權利,甚至是起訴都可以,在相關專業人士的鑒定下,可以給您一個準確的答案,比如是否有損害、損害有多嚴重等等。如果存在應該避免而沒有避免的處置,會對您的損失(損傷)做出相應的處理的。


其實治療疾病本身就是一種試錯行為,醫生根據自己多年的教育、經驗、指南,認為某種疾病的可能性最大,先按那個治療,身體的反應不錯,那就說明試對了,接著治療;身體沒有緩解甚至加重,那說明試錯了,然後找錯的原因。有些進展迅速且如果不及時治療便可能帶來嚴重後果的疾病,即使最終的診斷沒有出來,先治療也是可以的,畢竟在「過度治療」和「可能瞎」之間選一個,多數人還是選擇前者的。一個地區的醫生圈子很小,八年的醫學教育,3年的規培,考證,拿下來的這麼一個身份,如果因為「佛系」治療而使患者落下終身殘疾,在圈子裡也是會落為笑柄的。

你也可以投訴,但要有理有據冷靜對待。多數醫院都會有類似「零容忍」這樣的政策,用以保護員工和維持正常的秩序(你要是打砸搶燒拉橫條別人還怎麼看病)。我以前在縣醫院見習的時候,帶我的老師有個同事女醫生,有天收了一個病人入院,別的醫生一聽名字就呵呵笑:XX你走大運了,這個病人在好幾家醫院都胡攪蠻纏過了,每家都得卷點錢走,你居然敢收?嚇得那位醫生花容失色,沒過幾天客客氣氣又很堅決地把那位大爺給請走了。

總的來說,醫生不是神,患者的病也不是按照教科書來發生的。中國人總是以為像醫生這樣有專業技術的人總得有根神仙的「金手指」,殊不知,他們只能「有時去治癒,常常去幫助,總是去安慰」。


贊同你走法律程序,另外醫院可以複印病例,你可以複印一份保留證據,不管病例怎麼修改,檢查單和醫囑是沒法改變的。

疾病明確診斷需要病理和影像結果,這些都是有標準的,治療也有一套標準。

因為自己本身是腫瘤科的,癌症必須絕對明確診斷才可以抗腫瘤治療。之前說必須有病理和影像結果明確診斷才可以治療可能不適用所有疾病,但是所有的治療都必須是有依據的,有癥狀,有體征,有檢查指標,有影像學指標。

而且不要擔心會不會影響以後看病,不會的,因為只要走法律程序,就不會影響。再說醫院那麼多,以後換家醫院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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