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是覺得,既然偶像享受著粉絲帶來的紅利,他就應該對粉絲負責(我說的是對這個群體負責),他沒有正確引導粉絲導致粉絲搞出來的事情他也要承受後果。不明白為什麼說是飯圈歪理。(再說一遍,我說的粉絲是一個群體,並不是個人)


不應該這樣理解,這樣理解顯得無法回答,似乎是替人受過的悖論,而實際內里的聯繫是必然的。

粉絲行為諸如正常的學習生活業餘活動,與偶像沒有關係,不存在偶像「買單」。

偶像真正需要「買單」的,是圍繞該偶像利益所產生的糾紛及爭論。無論爭議起源如何,當爭議圍繞在某個公眾人物身上時,這個人應該儘快想辦法平息物議,解除大眾的疑慮。偶像應避免做出有爭議的事情造成追隨者與社會的對立性。

如果偶像無法平息社會的質疑,那麼該偶像自身能力與擁有的影響力不匹配。

如果偶像刻意製造爭端和話題,那麼屬於霸佔輿論資源煽動民意。

粉絲行為造成了偶像被人質疑,偶像不露面,難道讓粉絲去為其做證明?證明得了嗎?偶像本就需要不斷地向公眾證明其影響力,影響力集中在粉絲身上,粉絲行為是偶像影響力的反應。

看結果就很清楚,匯聚大量爭議的偶像,本身必定存在問題。以一句「粉絲行為與我無關」消極應對或乾脆不應對,這種割裂利益鏈式撇清行為是幼稚的,這樣的公眾人物嚴重缺乏社會責任感,容易成為有心人士手中的牌。


我覺得我看到的一個回答里的比喻很合適。(不在這個帖子下面,我刷的帖子有點多,一時想不起來了)

「就拿男孩追女孩來說。

有一個女孩A,長得好看,做事漂亮,人品好。有很多男孩追她。但她沒有吊著他人,把別人當成免費的禮物提取器或者飯票,也沒有用這麼多男生的力量暗戳戳為自己謀取利益。這只是一個單方的關聯,這些男生為了A做一些的事,A並沒有在背後獲取利益,那罵名當然不能歸到A頭上。

有一個女孩B,長得好看,人品不太好。也有很多男孩追她,但她喜歡吊著人,禮物該收收、飯該吃吃、好處該拿拿,就不正面回應。必要的時候,還用自己的這些追求者打擊異己,謀取利益。兩者已經是雙方關係了,當男孩為了B做一些事情,肯定會去找B啊」

粉絲與偶像(及其工作室)是兩個個體,做的事當然不能等同。但一方個體參與到另一方個體的行動中,怎麼可能只罵一方?

就最近的肖戰事件來看(由於總總跡象,肖戰自然人的屬性有可能已經消失,以下由工作室代稱)

最開始的集體舉報行為背後有沒有工作室?最近是有一些錘,但真假不明。可是舉報cp粉,提純粉絲最後收益的是肖戰及其工作室一方,所以存疑。而且根據之後事態走向,一些套路相仿的手段,工作室事前下場的可能性極大。

偷取公益事件背後是否有工作室?個人認為粉絲沒有那麼強的統一能力,還有轉發、買熱搜等行為,工作室有很大比例下場。

最近公開發聲明列出素人名字,導致粉絲前去網暴素人(南瓜),且有很強的仙人跳氛圍(鵝太子)—-工作室直接下場

工作室發歌,並鼓動粉絲,尤其未成年的學生黨大量氪金—-工作室直接下場

.........

針對這種情況,肖戰事件中已經沒有粉絲行為上什正主這一說法,而是「粉絲正主一起下場,責任後果一同承擔」。


不是歪理

粉絲行為的背後有偶像的潛移默化的影響

偶像可以影響一個人的三觀

比如你看一般特別狂妄的粉絲,偶像都是很寵粉甚至有的是媚粉,特別理智的粉絲,一般偶像都是理智清明的,所以會帶著粉絲也不會大作大鬧

所以吧,粉絲行為偶像買單是很有合理性的


早就不是粉絲行為了,割割啥都知道,割割還會炸號


不是歪理。

個人行動無法約束,集體行動必須買單。

因為集體行動是粉絲先上升到正主之後才有的,如果只是粉絲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做什麼事,不會有那麼多"粉絲"跟隨。打出他的旗號集體行動的時候,就已經把他綁定了。

針對肖戰事件,3月2日,我在微博上說,假如,後援會以他的名義集資做慈善得到廣泛好評,你們會不會也說"他是無辜的,粉絲行為不要上升正主,你們只誇粉絲就好了,不要誇他"?

事實證明,他們確實想要用做公益的方式洗白,只不過沒做好招來罵聲一片,反而坐實了"工作室可以聯繫粉絲"。

以他的名義做的集體活動,好壞就都得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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