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微博看到:http://m.weibo.cn/2549228714/3938530764057999?uicode=10000002mid=3938530764057999luicode=10000198_status_id=3938530764057999lfid=1076032549228714_-_WEIBO_SECOND_PROFILE_WEIBOsourcetype=pagelcardid=1076032549228714_-_WEIBO_SECOND_PROFILE_WEIBO_-_3938530764057999

美國一些死刑犯的最後一餐可以自己選擇,可以吃得很好。這樣對不對?他們那些惡人配不配享有這種權利?


有沒有顯然是執行當局的暴力機關說了算。


瀉藥,美國沒有剝奪政治權利這一說法,所以美國的囚犯還能在監獄裡寫作出版,甚至參加選舉呢!中國的大多數死刑犯都是附加了「剝奪政治權利終生」的,所以。。。
被告人也是人,剝奪的也是政治權利而不是人格,也需要人基本的尊重
應該有的吧 吃飽了好上路
美國有些州是有的。國內不大了解。

我覺得這也是看每個人怎麼想,站在何種角度上決定的。

雖說也許是惡人,但身為同類要去剝奪生命,在食物上還能再關懷下,也是多少體現了一點對生命的尊重吧。就像由槍決改為注射死刑一樣。賦予惡人死亡並非是令人有快感的事情,劊子手也不是誰都當得了的。據說近代時西班牙的死刑原本是直接槍決,後來改為了在執行者與犯人之間加蒙一層白布,為了讓執行者不要看到犯人,減少心理的壓力。能夠讓死刑犯選擇最後一餐,某種意義上和這個也是一樣的。

美國死刑犯只要不超過一定金額都可以自己選。

實際上套用中國古代的一句話叫殺人不過頭點地,不管他們犯了什麼罪,都已經要死了那就無所謂了,還是要給人吃頓飽飯的。

不過國內基本上無此待遇,給吃的就不錯了,還有不少人根本沒吃最後一餐就斃了。

以前看過一個新聞報道,一個女毒販死之前吃的是麥當勞。更多的人直接帶走,吃飯直接免了。

不過在台灣省,最後一餐一般是雞腿飯加一杯高粱酒。行刑前打麻藥,還鋪一層棉被。


反正也不差他們這一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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