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報警等著再被打第二次嗎?


可以報警,但是沒啥用。

重點是,你想達到什麼樣的目的,你要說清楚。被打幾下,就是治安事件,拘留都不夠。你報警有啥用?


不然呢?他又不是學生,又不受學校管。那既然是社會上的人,就得用社會通常對付這種人的辦法來對付他。


下次被打記得兜里裝幾百塊錢,然後故意掉出來,如果對方拿走,你立馬報警。


當然可以 有什麼事不能好好說非要動手 他先動手你就別跟他客氣


故意傷害,搶劫,入室搶劫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要想辦法把事情整大且留下證據,比如放好監控,在家門口挑釁,進門被揍,掉下幾十塊錢,不給。然後入室搶劫成立,十年起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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