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公司要求部分員工強制休假,去留自願怎麼辦,這個強制休假是沒有工資的,公司平時計算工資的方法是時薪來計算的,如果這樣,我不願意強制休假,我算是自己申請離職還是被公司辭退?


提醒一下:不同意,要明確給公司說明,並做好證據存留。

還有,你說是時薪制,建議仔細研究一下你的勞動合同。


1.不要同意離職。

2.保留讓你強制休假的證據。或者你不去休假去公司打卡的證據,最好是視頻或者錄音保留證據

3.按照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規定的就是公司沒給你提供勞動條件了。你要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是要給你經濟補償的,下面是經濟補償的演算法。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受公司安排休假,公司也必須給員工工資。

1、休假的理由是受公司安排,不是員工自願,即使公司因業務、經濟原因要求員工休假,實質上是要求員工待崗。這不是不給工資的理由,按規定,因公司原因要求員工待崗,公司至少應當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2、公司強制要求員工休假,員工不同意。員工以公司勞動合同法38條「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N。


當然是被辭退,被辭退了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如果公司因為業務不好,停工停產是可以的,但要求部分員工強制休假,你可以拒絕並要求上班,如果公司不讓你進公司上班,你可以打110報警證明是單位不讓你上班,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賠償。


不要主動申請離職,留存好公司發布這些消息的證據。公司如果辭退你屬於違法辭退,在此期間盡量多收集相關證據。


保留證據,不要自願離職,公司裁員才有補償


這要看公司的意思咯!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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