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不符合當前的社會倫理。放棄是您唯一的選擇。當然,以後是否還會藕斷絲連是您們自己的事!


和她說以前表兄妹,表姐弟結婚的也多呀


你們發生過關係了沒?


這個問題其實說大也大 說小也小

首先你得讓她接受你

然後才能考慮什麼亂七八糟的倫理啊 道德啊 什麼的

社會輿論不用管 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呢

正所謂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唄

不生孩子就可以

還有就是家裡人 家裡是個坎 登過了這道坎就差不多了

還有吧 就是我覺得 如果我出現了這種情況~

我是會接受的 畢竟你情我願的東西憑什麼要別人來管

嗨呀

她 還有家裡人 不生孩子

這三點解決了

為什麼要管別人怎麼說呢

加油吧兄弟


如果以後你們不生孩子(遺傳疾病),親人同意(社會輿論),且不去民政局登記(法律規定),並且你倆都能接受(責任雙方),應該,也行。


跟她講李嘉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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