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只能證明雙方有借貸的合意,至於款項是否交付還需提供打款憑證,若沒有打款憑證,需要纖細陳述款項交付的細節,這類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審查越來越嚴格了


謝邀!首先說,你的借條內容不規範,沒有註明債權人是誰;其次,應該提供交付證明
看到前面的回答都分析了挺多了。但是好像都沒有提出來這一點:這個借據寫的不規範,內容有瑕疵。「今借到伍萬元整」沒有寫向誰借的,即債權人不明確。(借條上後面落款也看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逾期未還的處理方式。如果只靠這張借據想起訴拿回錢,還是有難度。有轉賬憑證或者現金支取有見證人,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當然就像前面答主說的,官司打贏了是一回事,拿到錢是另一回事。如果對方是打定主意不還錢,也許早就做好了被起訴的準備了。
  1. 約定的還款日期2016年12月21日,民法總則實施後,訴訟時效為3年,未超過訴訟時效。
  2. 民間借貸屬於實踐合同,借款交付借款合同生效,請問是以何種方式交付借款?現金,是否有收條?轉賬,是否有轉賬記錄,轉入的賬戶是否與借款方一致?
  3. 能否勝訴有很多因素決定,建議先收集證據,這一個借據還不是特別充足。


在未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讓他再寫一份確認還款期限;如果不寫或者找不著人,在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一般民事訴訟時效是兩年。根據你的借條日期,2016年10月份的借條,今年2018年,建議起訴,僅供參考。
能要和能要回來是兩個概念,肯定是能要,至於能不能要回來那就未知了。
法律途徑很簡單,直接起訴就行,準備身份信息,轉賬信息等證據,問題是法律保護的最高年利息是24%,法律承認的最高利息是36%,再多的利息就靠雙方自覺了。


這個問題太多了。知乎一搜有很多
可以啊,但超過五萬的,還要提供轉賬證明或其他輔助證據。
你這個屬於高利息了,只要對方有錢,可以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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