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學多有偷情、出軌等畸形的愛。那麼為什麼說在衡量文學作品本身或人物的時候,不用道德標準去評判是最起碼的素養呢?

謝謝!


非常簡單,因為平常說這句話的時候,「以道德評判」的上限也無非是公序良俗,更多時候連公序良俗都算不上,無非是放任某個讀者個體的三觀,去評判一部他未必真正讀懂的作品。後一種現象,我在之前《呼嘯山莊》的一個回答下面已經遇見過,感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就不再啰嗦了。

問題里有「外國文學」這個標籤,不妨以托爾斯泰為例,《安娜 · 卡列尼娜》里有句非常著名的引言: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我必報應」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說正義與否的評判資格,在上帝手上,只有上帝才能決定誰是誰非,誰有罪誰當罰,芸芸眾生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一個人,在道德層面具有高到可以審判另一人的水準。

托爾斯泰並不想安娜死,這是一個非常有活力的女人,我相信大多數讀者看到安娜臨終一幕,也是非常痛心且震撼的,但她就是死了。

這甚至很難用「悲劇就是把好東西摔碎了給人看」來形容,因為安娜是不是「好」都兩說,她的行為是極度有爭議的。

愛情究竟是不是被允許?如果在婚姻之後,一段愛情本乎天然的發生了,這樣的愛情,在天性而言幾乎無可阻擋。既然人是上帝造出來的,天性也是上帝給的,那麼這種遵循天性,由無愛的婚姻轉而去追隨愛情,究竟是不是「對」?是否在道德上具有了合理性?

這樣的問題,法律回答不了,芸芸眾生的道德觀念恐怕也回答不了,但是它如此真實,以至於又必須回答。

托爾斯泰最後藉助聖經的裁決,宣布了安娜的命運:婚姻是經上帝許可的契約,你打破了它,理應受罰。

前幾天有一個討論,晴雯臨死之前,為什麼叫的是母親,而不是賈寶玉?

高贊回答說得好,這是曹雪芹作為現實主義作家,非常精彩的處理。

晴雯臨死前該想著誰,該叫誰,或者怎麼做才算是「對」,每個讀者都可能依據自己的三觀給出一個回答,作者自己同樣也有基於三觀給出的回答。

然而,一個偉大作家,其過人之處就在於,可以不受哪怕是自己的干擾,關鍵節點聽取人物自己的聲音。

或者說抱持一種超越性,讓人物去完成行為,而不是由自己橫加干涉。

這話聽起來很玄,但寫過小說的人恐怕都有類似體驗,就是人物活了,有了自己的價值觀和思考。比如陳忠實就說過,寫白鹿原的時候經常看到田小娥來找他。

連作者的三觀都不足以決定文學作品的道德趨好,何況某個讀者?

簡而言之,此處文學作品的道德,相對於公序良俗而言,相對於某個讀者自身的三觀而言,具有某種超越性。

二者壓根就不屬於同一範疇,自然也就不能用讀者的道德去衡量它。

實際閱讀經驗中,訴諸道德也是一種非常扁平化、非常有害的讀書方法,它會窄化讀者的理解,將一段活生生的經驗,抽離為一些概念性的死東西

舉個例子,「渣男」,這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道德評判,日常口語中使用,咱們不討論,但行諸於文藝作品,也有很多人這麼說,賈寶玉是渣男,西門慶是渣男,段正淳是渣男等等……

他們是不是渣男呢?

也許大多數人能夠肯定地回答,當然是!

為什麼?

因為渣男是一種非常粗糙的弱歸納。只要抽離出若干條明晰的罪狀,往這個概念上套,就足以判定一個人是渣男。比如說,見一個愛一個,與多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花言巧語卻無有其實……以是否符合上面這些,去評判一個文藝形象是否渣男,非常容易。

問題就在於,這種評判就閱讀文本上,只有非常淺非常淺的意義。它抓主了很少很少的一些東西,卻放掉了很多理應引起注意的實質內容。從而將一整部作品,扁平化為又一次枯燥的、重複的、無甚新見解的關乎公序良俗的討論,乃至於更等而下之的撕逼。

所以《繁花》的作者金宇澄就說:

不要用渣男這種最最不好的辭彙。

坦白說,繁花里其實渣男也不少。但金宇澄並不是領著你見識渣男的。不妨仔細想想這個道理。

我們再說一個更常見的,《洛麗塔》。

這部小說,如以道德評判,幾乎可以說是聲名狼藉,直到今天,也仍舊很多讀過或沒讀過的朋友紛紛表示:「噁心!」。

但是在閱讀的時候,各位有沒有想過,拋開「蘿莉/大叔」這種簡單粗暴的膚淺認識,這本書究竟在講什麼呢?

納博科夫為什麼要寫這樣一個故事?為了發泄自己的變態慾望嗎?

咱們就只說一點:拋開文字技巧、文體技巧之類不談,只從畸戀行為這個道德內核本身,探討這部作品,《洛麗塔》真的是講大叔怎麼推倒蘿莉嗎?

但凡閱讀的時候稍微用點心,也該知道壓根不那麼回事:並不是亨伯特誘姦了洛麗塔,恰恰相反,是早熟的洛麗塔,非常有攻擊性地毀滅了亨伯特!

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美女與野獸敘事的倒置。

在美女野獸故事中,野獸佔據毫無疑問的壓制地位,而美女則需要思考如何在這種被擺布壓迫的情境當中生存下來。安吉拉卡特的黑暗童話《染血之室》,就是非常典型的美女野獸敘事,男主人公強大、神秘,具有非常殘暴的過往,女主在得知那些殘暴的秘密後,必須儘快掙脫才能保住性命。

美女野獸敘事倒置後會怎樣呢?

看起來是弱者的一方,反而是危險的、具有攻擊性的,野獸則外強中乾,讀者視野里他佔據支配地位,其實早就被對方收拾妥帖了。

各位仔細回想洛麗塔對亨伯特的挑逗,是不是這樣?

亨伯特看起來是成年人,但不過是個軟弱的男人,一個具有痛苦過往的、細膩到病態的乏味中產階級罷了。洛麗塔是個幼童,卻非常早熟,甚至頗諳人性,她切中了他的病灶,以自己為武器,引爆了他。

這種敘事倒置,引發了許多微妙的、極具戲劇張力的問題。

比如說,作者必須要讓弱者(美女)對強者(野獸)的支配顯得非常可信,與此同時還必須要讓讀者信服,弱者確實是弱小一方,強者看起來也確實理當有無可爭議的支配能量。

這種表裡不一,這種敘事的悖謬,讓《洛麗塔》的寫作變成一種走鋼絲一般的冒險,納博科夫必須一直進行一種表裡矛盾的敘述,每一處情節安排,都必須是南轅北轍。

也正是這種冒險,讓納博科夫有了藝高人膽大的表演空間。

小說是以法庭懺悔展開敘述的,這就保證了,亨伯特在大家眼裡,是個應該有能力犯罪的人,「亨伯特毀滅了洛麗塔」這樣一種野獸/美女邏輯,可以搭建起來,讓人信服。

而隨著敘事的深入,讀者也正如陪審團一樣,見識了這個男人的童年過往,他的病態纖柔,見識了洛麗塔具有的那種致命吸引和粗俗氣息,從而一步步被引入納博科夫安排好的敘事冒險,開始慢慢相信,這個看起來強大的傢伙,居然真就可以被一個弱小的孩童所毀滅!

新聞人常說,狗咬人不算新聞,人咬狗才叫新聞。

洛麗塔的故事,正是從一種類似於人咬狗的奇異敘事中,不斷發掘道德的微妙和微妙的戲劇性,從而讓自己變成了一種陌異的令人驚嘆的敘事奇觀。

看完後或許讀者會想,洛麗塔可以毀滅亨伯特嗎?這種事情,在日常經驗中可以成立嗎?

納博科夫真就告訴你,它是怎麼成立的。

是人性的複雜無底,和現實經驗的深度,當然也有類乎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學說,最終讓這麼奇怪的故事顯得合情合理。

而如今一位讀者,過來大喊:夭壽啦,強暴幼童好噁心,《洛麗塔》(或者納博科夫、乃至於西方文人)怎麼能夠這麼無恥下流!

於是人傳人,論紛紛,最後看沒看過、知不知道《洛麗塔》的人,單是聽到這個名字就開紛紛搖首,彷佛某種傷風敗俗的東西污了自己的耳朵。

甚至今天科普了故事情節以後,那些未讀過這部作品的讀者,在試圖以道德評判的時候還能進一步升級:資產階級文人真無恥,強暴幼童說得自己跟白蓮花似的,你還有理了??

這大概也算是我一直不太想或者不太敢好好說說這部小說的原因,畢竟,人言可畏。

無論如何,我想這裡至少說清楚了,為什麼我們常說不能以道德評判去衡量文學作品:

1.普通讀者日常所謂道德評判,最高上限無非公序良俗。而小說探討的東西經常會超越具有歷史局限性的公序良俗,即便這個歷史局限性就是當下

2.很多讀者的道德評判,連公序良俗的這個上限也達不到,不過是放任自己的三觀罷了;

3.在實際閱讀環境里,道德評判式的閱讀,會窄化文藝作品的內涵,從而令我們的閱讀實踐掛一漏萬;

最後的最後,還是希望各位讀者,在閱讀過程中能夠抱持一種開放的心態,永遠不要急著去臧否某個人物,某個情節段落。

公眾號:凱鵝。經典文學領讀中


可以評判啊,比如你讀紅樓夢,分析一番封建時代的階層分化,或是罪惡的賤籍制度,或是古人好孌童的畸形風氣,都是可以的。

古代的文學作品當然是鮮活的歷史材料,但同時這也就意味著你只是把它當歷史材料,而不是文學作品。

當然,閱讀古代的文學作品,讀者的道德之弦是要緊繃著的,你至少得知道自己是在歷史語境里,否則入戲太深,未免三觀有被洗的危險,什麼女德班之類的玩意就跑出來了。


美國大作家霍桑就喜歡一邊寫作,一邊不停地給自己的作品添加道德說教。他的創作筆記本顯示,他有時會為了道德說教而篡改、歪曲自己原來的想像力。博爾赫斯對此的評價是:一個美學的錯誤。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三種關心,美學意義上的關心,科學意義上的關心,道德意義上的關心。這對應著三種判斷:是愉快還是不愉快的審美性判斷,是有用還是沒用的科學性判斷,是善是惡的道德性判斷。有一個物品,我們可以從美學的角度去看,也可以從科學的角度去看,也可以從道德的角度去看。但是,如果從科學的角度去看的話,那麼這個物品的美學角度和道德角度就必須被懸置起來。而從美學角度去看的話,那麼這個物的科學角度和道德角度又必須被懸置起來。要不然這個物品的美學維度就會被取消。如果從科學的角度上來看,用伊格爾頓的話來說,去研究一個虛構的故事和虛構的人物顯然是荒謬的。從道德的角度上來看,薩德的作品是邪惡的,犯法的。但因為美學會把這兩個維度懸置起來,博爾赫斯才會說霍桑犯了美學錯誤,他的懸置不到位。

想像一個作家,他寫一本書,不停地對裡面的人物和他們的行為進行道德點評,作為一個讀者,你大概會很煩。不幸的是,很多文學就是這樣的,越古老的文學越是這樣。我們現在整天說的文學,是一個歷史相對比較短的概念。可以說現代文學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嚴格地把科學性的維度和倫理性的維度懸置起來的前提下的。更老一點的年代的話,大批評家塞繆爾約翰遜就說自己不能欣賞對他來說是不道德的作品。在俄羅斯這種土洋混合的水土下,有別林斯基這類的批評家,認為詩人如果:「只描寫給我們大自然可怕的邪惡的東西,這證明他的智力視野是狹窄的。

不過開闢了「現代」意義上的文學的人,看起來就像是別林斯基所說的「智力狹窄」之人,《惡之花》的作者波德萊爾以自己的梅毒為傲,而且還想把自己的梅毒傳染給別人,顯然,他既不科學,也不道德,不過正因如此很多人認為波德萊爾的詩歌是「純潔」的,為什麼,不是說他人純潔,而是他把科學和道德的維度懸置了起來,讓純粹的美學得到了展現。在那個年代,這是一種非常新鮮的事(當然,現在已經是陳詞濫調了)。彼得蓋伊這樣評價波德萊爾:沒有哪位詩人、畫家、作曲家能有十足的把握自稱為『現代主義的唯一創始人』,但波德萊爾似乎是這個稱號最合適的人選。

另外關於道德這個詞在文學上的譜系學思考可以參考伊格爾頓的《如何讀詩》的第二章的第二節「詩和道德」,看完了回來別忘了分享,因為我好像沒看懂(惱)


我邀請了幾位大佬答題,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的,因為我自己的文學素養確實不高,說不出什麼有力量有態度的話來,但面對目前國內悲催的文化環境,我確實想說點話。

文學作品,在很多時候,其魅力就在於人在崇高與獸性、神性與動物性之間的糾纏曖昧。

一面是那些包容深刻的理性、充滿智慧的靈性生活、崇高偉岸的道德之光、以及真善美的複雜與生動,另一面是那些流於習氣的偏見、宛如野獸的慾望、俗不可耐的惡俗,讓人絕望的惡。人就是在這兩者之間的連續。

不是說不能用道德去評價文學作品,而是不能用一種單一的價值觀去評價文學作品。這在我有限的水準看來是個簡單粗暴的邏輯:這世間真有道德完人嗎?真有聖人嗎?我想沒有吧,既然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善惡的連續,倘若你不正視這一現實?你說的善,你說的那個用來評價文學作品的道德,那個你拿來作為標準的道德,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就很意味深長了,不會有人真以為,社會規定了我們應該如何,權威規定我們必須如何,這些規定就是完全可靠的把?如果是如此,那麼我們為啥不幹脆回到過去那個三妻四妾,禮教吃人的年代呢?為啥不聽皇帝老爺的話?為啥還要德先生賽先生,還要新中國呢?

就算退一步說,善惡首先就是個相對的觀念,這世間若無惡,也不必談什麼善了。而一個文學作品,想要讓我們在一個存在惡的,已經習以為常的現實中喚醒對善的覺知。它首先要做的就是承認惡的現實,不如此,怎麼打動一個活在現實的你呢?

聖人看上去很美好,但往往美好的像個幻覺,相反,一個在善惡,美好和痛苦中掙扎的普通人才更顯得有血有肉,才是深刻而生動的,一部描繪愛情美好的作品,若不敢承認那些血淋淋的肉慾。一部反思戰爭的作品,若不能承認戰爭的殘酷。一部反思社會現狀的作品,若不能直面社會問題的根本。這些作品我想都不過只是娛樂而已,談不上真正意義得有所啟迪人心,因為他們與其說是在鼓勵大家追求真善美,不如說在是用一種幻覺去蒙蔽你。

如果你問,難道讀這些的書寫不會反而導致人為惡嗎?我的觀點是,人不是快樂的豬,每天吃飽喝足就能快樂一輩子的,任何一個人,只要吃飽了飯,他都會開始追求自我的個性與興趣,發展自己的精神生活,在這裡,人本來就是有一個普遍的價值意識,我應該做什麼?我想做什麼?什麼是值得追求的?難道你以為文學作品不寫什麼性慾,不寫什麼犯罪場景?人就沒有性慾了?不會去作惡了?這和文學作品並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相反的是,對於真善美的追求,必定建立在對現實的尊重上,一個不知道惡是什麼的人?他又如何去尋找他想要的善呢?


1.如果文學作品中「人性的黑暗面」引起了你的生理不適,不是這個說明這個故事不道德,相反恰恰,正是這種強烈不適感,才喚醒了你的良知。

因為人正是通過直視內心的陰暗面,正視隱藏在內心深處的黑暗,才培養出了制約它良知、善意和理性。

2.你所說的道德標準,去做道德評價,是有時代局限性的。

比如同性戀在中世紀可是要被火刑,可是今天來看卻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今天你覺得不道德的事情,將來可能是很正常的事情。文學揭示的是人性永恆的矛盾,你卻只看見了眼前的矛盾。

3.這說明好的文學作品本來是不受時代限制的,這些故事揭示了人性的本質,人的真實慾望,與自我、他人、社會、時代間的永恆矛盾。

而你所說道德評判卻是有時代局限性的。

因此,你在用有限,去約束評判審判,無限;你在用倫理價值衡量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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