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討厭一個人,對方也不喜歡你,但倆人生活在一塊兒,所以表面上又得裝作若無其事,裝作關係不錯,那應該有什麼好喫的或者好玩的都分享給Ta麼?

我覺得應該,是因為不分享的話好像顯得小氣了,爸媽總教育我不要因為討厭一個人而耍孩子氣,不分享這些。但我又覺得不應該,是因為應該對那些值得我對他們好的人好,對這樣一個並沒有從心裡領我的情的人,我感覺我的心意被浪費掉了,不值得。

有點糾結,求好心的親們指點指點


謝邀。儒家所說是以直報怨,我的理解就是按規則辦。這個規則當然是大家公認的規則,除了兩種情況沒人會要求你片面的體讓,一是你室友的父母親朋,他們的立場在你們兩人之間當然會偏向你室友;二是你被公認為一個強者,在我們這樣有著濃厚集體主義傳統的國度,強者天然的應該照顧弱者,當然現在要加一個限定語:適當的。也就是說,一般來說,你只要不刻意的主動表示敵意,你沒必要委屈自己。當然,站在儒學的角度,除了追求自己的通達,也希望通過自己能帶動自己所在的羣體過得更好,所以,如果你覺得不是很難受的話,對他人好一點當然更好。

儒學的根本立場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也不想自己天天生活在一個冰箱般的宿舍裏的,對吧?!

當代社會的運行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所以我不會主張你先退一步,而是先問一句:你理解你室友行為的原因嗎?理解不是體讓,我理解了但我也未必支持你,但可能會有更好的應對。所以,如果你想採取善意的行動,那你首先得試圖站在你室友的角度來嘗試理解她,理解了她行為背後的原因,再看你是否可以體讓她。理解是為了更好的採取行動,但是否體讓還要看你自己。然後是善意的溝通,盡量也讓她能理解你,能接受你的善意。當然更重要的是提升自己,多讀詩書氣自華,有必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情就害得自己不高興嗎?
孩子氣≠小氣。

只是性格原因不喜歡的話,我認為可以放出一些善意,我們身邊不可能全是我們喜歡的人,我們有必要去學會和自己不喜歡的人交流,不能做很好的朋友至少也要做一般的朋友。

至於三觀不同的人,我個人是懶得去管他的,我保證做到不碰他,他也別想碰我。人生這麼短,何苦花在一個不喜歡的人身上。沒人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別人不應該要求某一人大方。
這個世界到底是什麼樣子,與這個世界無關,而與你願意把它製造成什麼樣子有關。你討厭的那個人,未必真的很討厭,但這種厭惡的情緒卻影響你對一個人的判斷,也影響你的為人處世,乃至決定你的眼界和高度。當你能夠客觀地看待你不喜歡的人,甚至向他學習,說明你已經學會了管理負面情緒,這是成熟的標誌。

當你能夠越發舒展自如地接納這個世界的不完美,於自己而言,你也能活得越發舒展自如,不擰巴,不糾結,不計較。接納他人,也是另一種接納自己

向你討厭的人學習-看薦--推薦的文章更好看
答案是隨你的心意。第一,你和別人分享,是為了讓對方感受到你的快樂,帶動對方的情緒。

但是,如果你在我眼裡是討厭的,那麼你分享,有可能是炫耀,有可能是示威,你不分享,有可能是小氣,有可能是自私。反正無論你做什麼,我都會給你做的事貼上負面標籤。

第二,大方或者小氣。有些時候長輩會說,哎你怎麼能這麼小氣,對人要大方點啦。但他並不處於你現在的場景和人際關係中,他只能用「普遍」做法去教育我們,因為大多數人對我們並不是討厭的。第三,為什麼最後還是隨自己心意。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處世為人,你可以秉持著無論他討厭不討厭,我都想分享的理由去做,也可以堅持我不想把我喜愛的事物分享給我討厭的人。最後我也說一下,這就是我的觀點。為什麼呢,因為我以前有一個室友,她很討厭我,後來過中秋,爸爸媽媽給我寄來了月餅,我就分給了大家。其實我一點都不想給那個室友,但我媽說她可能對你印象不好,你纔要多改善一下關係。但我的經歷告訴我,一個人討厭你,你做的任何事都是討厭的。沒錯,她接受了我的月餅,分享了我家人對中秋的祝福,然後依舊排斥我。所以,我不會把任何我喜歡的東西分享給我討厭和討厭我的人。

當然應該啦!

以德報怨。

「以德報怨」是我們最熟悉的一句話,

通常將它理解為為人處世的準則:孔子教導我們,別人欺負你了,要用愛心去感化他,用胸懷去包容他。這樣的道德情操真的很偉大~
我做不到對不喜歡的人溫言軟語。連一句軟話或者懇求的話都說不出口。在討厭的人面前絕不露怯。硬邦邦的表現的像是一塊木頭。這大概是我對待討厭的人的常態。有時候會超級羨慕那些可以隨時隨地任意撒嬌的女孩子。她們這種能力我望塵莫及。
對你討厭的人最大的侮辱是施捨。
多一點真誠,少一點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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