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不能二次創作我自己的作品,否則視為侵權?

版權經由二次創作賣出去了跟作者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註:這是17k全勤保障分成的條款,並非買斷

如果是買斷使用這些條款我個人完全認可


17k其實是另外一個問題

為什麼大家對17k的合同沒有多少動靜?其實有兩個原因。

第一,閱文是最大的,起點曾經是所有人心目中的證道之地。可閱文的操作是把證道之地毀了,所以纔有了那一場風波(之後如何發展、起點如何改變是另外一回事,這裡不涉及)

可17k不一樣,在老作者、老撲街、老讀者的眼裡,曾經輝煌過的17k早就倒了,只是在苟延殘喘,所以它怎麼做都沒人在意。

第二,閱文是在噁心你,在合同裏各種噁心你,再加上閱文和起點的地位,所以作者們才會憤怒。但17k不一樣,在某種層面來說,人家很……純,就很純粹的告訴你「我們就是要利益,就是要最大化利益」……人家編輯也明說,錢給你,剩下的都是我們的……

在這個事件之中,17k也有改變,但他們的改變不再版權,而在渠道收益的各種透明化、細化甚至現在已經支持每日提現收益……

在這個過程中,17k總編餘帥也曾經在龍空認真的、走心的、毫不遮掩的說過17k的現狀:

文字版:

最近大家討論最多的就是合約的問題,所以說幾句17K合約的事兒

1、我們合約確實有優先權,這個不多說,大多數網站都有,優先權成立的前提是同等情況,如果這本書在17寫了,17給資源推廣,新書同等情況下要個優先簽約。目前這個條款,並沒有任何網站行使過,這些年從17離開過很多作者,很多也都大火了,17找過他們麻煩麼?目前行業內關於作者合約期跳槽的,也就起點起訴過兩起,一起是神機,一起是常書欣,兩位都是大神約期間跳槽,跟優先權一點關係沒有。

2、我們的合約確實是轉讓,不是授權,也不是完本後多少年就到期。

3、關於合約分級,我們出了行業內唯一隻要作者電子版權,其他版權都歸作者一鍵直簽,還給予了一鍵直簽作者除了全勤和續約獎以外的所有福利。實打實的,不是那些虛頭巴腦的。

4、17的合約我也想改,但我改不了。

5、之前其實也說的很清楚了,我想打造的網站對作者的吸引力,不是來自於合約,我想做的是給作者最清晰最透明的渠道數據,我希望讓作者可以最及時的拿到他應得的每一分錢,所以我們給作者發維權稿費,我們在做全渠道數據的透明化技術開發,我們給作者提前墊付渠道稿費、當別家的渠道稿費還在季度結算半年結算的時候,我們早就按月提前墊付了、我們給作者支付「授權費」、我們沒有所謂的渠道運營成本(扣除給國家上繳的6%的稅之後直接跟作者55分)……

我們不玩虛的,要給就給作者最在意的錢。

所以,如果大家希望17的合約可以做到行業最讓步之類的,抱歉,人微言輕,我真做不到,畢竟公司也要賺錢,也要發展,總不能開慈善堂吧。說一句,17K每年維護網站的人力、運維成本就大幾千萬,真不是做無本買賣的。

我所能做的僅僅只是盡量給行業靠渠道賺錢的作者最透明最清晰的渠道數據和渠道稿費,爭取做一個不扣你們應得的每一分錢的網站。

要合約各種讓步,我已經儘力了(一鍵直簽)。但要渠道數據公開透明、要渠道稿費,那找我們,我們肯定是做行業渠道稿費最透明的、最及時、最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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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懇談會結果如何,其實和17k一點關係沒有。


閱文集團的懇談會,和17k有什麼關係?

看看飛盧的合同,更過分啊。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17k就這樣吧。

不對,剛想起來,17k是搞免費閱讀的吧。

那和閱文就更沒關係了啊。

對比的應該是刺蝟貓還是什麼來著。

總不能說拼多多的東西太差,你去罵淘寶吧。


其他家平臺和閱文沒什麼關係。

閱文懇談會是失敗了。

但這和其他家的條款是無關的。

閱文懇談會失敗最大的害處是在讀者心中起點這個證道之地已經湮滅了。

這不是單單是作者的證道之地,也代表了讀者心中最後的聖地湮滅。

從此以後,網文小說再無聖地。


感謝各位大佬回答,簽掌閱了,17k那個自己都不能二次創作自己的文實在接受不了,掌閱在詢問過編輯之後確定可以使用自己書中的人物背景進行二次創作,至少感覺創作出來的東西還是自己的,所以不簽17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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