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一本書要注意的地方很多,最重要的是版權糾紛。

可以有重複,但是「合理引用」和「全部照抄」肯定是有區別的

掛到噹噹上,其實是出版社的事情,跟作者沒有關係。出版包括複製和發行。銷售就屬於發行的範疇,作者有取得分成受益的權利。


原創內容,市場需求,可讀性


以出版機構思維的角度,出版一本書,得能為出版機構帶來效益

以渠道的思維角度,出版一本書,得能為渠道帶來效益

以讀者的思維角度,購書得物超所值,這裡的值指圖書本身的價值,附加值及附加服務到位等

再以自身出版圖書角度來說,當然是最終的名利雙收,一開始打開名氣,隨後創造更高的效益

綜上所述,出書,在能創造效益的前提下,作者方、出版方、渠道方通力合作,使得圖書本身具備更高價值,為讀者提供深層次的服務。

所以,我們再來解釋您的問題就比較容易了,內容與其他書的重複意義所在為何?倒不如創造更高的內容,使其超越其他重複內容的價值。這是問題一,而想掛在噹噹網銷售的話,當然得和出版機構及渠道合作纔行,這是問題二。

謝謝!


出書前和出版社談好,一定要看好合同。內容不可以重複,否則會有版權掙紛


多問別人,不急


謝謝邀請。還真沒出版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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