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兩種情況吧,一個是防守隊員先得球,一個是進攻隊員先犯規。

如果是防守隊員先得球,那麼裁判大概率會認為這次進攻沒有形成有利結果,會把球吹回第一次的犯規位置,判罰自由球;如果是進攻隊員先犯規,那就會判罰進攻犯規中斷比賽,至於之前的犯規,該警告警告,該補牌補牌。

同時發生的概率實在太小了,如果真的同時發生,那麼基本上是無球隊員在跑位時的犯規(進攻有利的情況下有球隊員犯規幾乎不可能),那樣的話應該還是會把球吹回去,因為並未產生有利的結果,但是要根據進攻犯規球員的犯規嚴重程度決定處罰力度。如果出現肘擊、側後方撞擊這種惡意犯規或者非體育行為,那麼一張黃牌甚至紅牌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一條,是有利的情況沒有形成,按規則規定應執行最初的判罰。

第二條,進攻隊員犯規,應由對方踢自由球恢復。

如果第一條發生後有一定時間間隔,那麼就不應發生第二條情況,判罰必須抓第一動。

如果一二條幾乎是同時發生,那麼應判墜球恢複比賽。


根據犯規的先後順序來判,確定罰則


判犯規嚴重程度更高的哪一個


吹罰第一次形成進攻有利的犯規,同時對場上情況自主分析,看尺度進行口頭警告或者紅黃牌判罰


進攻有利,不是一瞬間的事兒。是持續小几秒的判罰。如果幾秒內預期的進攻有利沒有形成,則吹罰法規。

所以,如果球被防守隊員攔下是很短時間內的事情,則可以吹罰之前的防守方犯規。若持續時間比較長,已經過了進攻有利的時間段了(即有利 已經形成了),則該怎樣怎樣判(即進攻隊員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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