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父母長期分居,媽媽提出離婚好幾年但是爸爸一直不同意。媽媽和這個流氓認識接近兩年,平時住他家。以前我學校離這個流氓家很近,我媽媽說怕他發神經去學校找我,所以一直沒有選擇離開他,但是我現在已經畢業,遠離學校(不知道為什麼我媽還和他在一起)

十一放假,我媽媽說回來陪我兩天,待了一天就說晚上要回家,我不同意,求了很久,媽媽同意了繼續陪我。因為這個流氓總是打電話過來,我就把他所有的聯繫方式全部拉黑。到了晚上睡不著無聊,拿我媽手機看了眼攔截簡訊,鋪天蓋地全是謾罵和威脅(他知道我家住址)至於他說的騙錢,我問了我媽,我媽媽說沒有要過他的錢,他送的戒指項鏈什麼的也都沒有收過。

我現在是否應該報警?有點擔心警察不處理反而把他逼急了狗急跳牆。暴力手段的話,還是會有點擔心家人安全,而且身邊也沒有這類的朋友。大半夜突然被嚇到爬起來寫的這些話,可能邏輯不是很清晰,但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謝謝


雖然我國刑法沒有威脅恐嚇罪這個罪名,但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可見你說的這個行為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遇到這種被無賴流氓威脅的事情,首先應能保證自己的安全,中國有些老話說得很好,惹不起躲著點,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同時要保留好證據,你有些微信截圖很好,一定要把這些東西及時的保存起來。

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儘快的報警,因為他這種威脅恐嚇的行為,已經破壞了你正常的生活秩序,導致了你生活的不安寧,給你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恐慌,並且變成了你生命安全健康的隱患,違反了治安處罰法。報警後,公安機關會認真調查,嚴厲的對他進行治安處罰的。

另外像你這樣的情況,還有必要了解一下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情況。

如果他一些恐嚇行為進一步發展,向你以及你的母親索要什麼什麼財物,要求你們去做什麼什麼你們不願意做的事情,情節嚴重的將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敲詐勒索罪,那他將受到刑法的嚴厲處罰。

  尋釁滋事罪是指隨意威脅、恐嚇、辱罵和挑釁他人、強拿硬要或任意損毀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要挾或恐嚇等手段強迫他人交出財物的犯罪行為。

  如果他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罪,這樣你就應該立即報警,公、檢,法機關會分別嚴格按照他犯罪的情節,後果,社會危害對他進行嚴厲懲罰的。

現在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一定要好好學習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議報警,目前掃黑除惡還是打擊力度很大的。如果報警效果不好,威懾不了他,立刻搬離現在居住地。

另外建議永遠不要再和這個人見面,無論有沒有人陪同都不要再見他,非常危險。如果有獨立生活能力,最好遠離。另外你媽媽不願意和他分手可能有很多原因,可能是缺錢,可能是別的因素,你能勸則勸,不能勸起碼保證自己安全。

我個人經驗,惡人永遠不會滿足,永遠只會越來越壞,而且永遠挑軟弱的人下手。強硬的乾脆利落的反擊都是非常有用的,只有軟弱的嘗試性的猶猶豫豫的反擊才會把事情惡化,因為對方並不害怕這種反擊,但又被激怒了。


最簡單的,報警吧,不要覺得警匪一家,警察不管的話就鬧大點,這年頭,沒有幾個逗比會為了無賴流氓丟掉自己的官職。當地不管就跨級上報,上面再不管就報媒體,媒體再不管就網路,網路再不行就直接報給國外的(到這一步需要慎重)

掃黑除惡的時期,那些涉黑的恨不得能隱形,這年頭還敢跳出來的要不是傻,要不就是蠢,一個報警電話去到派出所,保準他老老實實的出來。

有些地區還有考覈,在街上碰到一些類似於混混的都得先拉進派出所調查,如果沒事還好,有事的先揍一頓再說。

畢竟掃黑除惡不是白寫的,就算背地裡怎麼黑暗都好,但是明面上還是得做出效果的


你自己的父親,徹底拉黑了就算了。保護好你媽媽,爭取早日徹底離婚離開這個老流氓,這些簡訊都可以成為離異證據的。

他也只能罵,不敢對你媽媽怎麼樣。通過這種手段來發泄自己被離婚的痛苦。不要和流氓講道理。早點離婚後如果他還上門來騷擾你就報警,拘留一次他還不敢,你就賣掉房子帶媽媽離開流氓在的地方。

攤上這種父親是你的不幸,但是你可以走出更好的屬於你自己和母親的人生路。希望你早日擺脫流氓。


我的情況跟你差不多,但是我媽媽那個更流氓,賴在我家住五六年,我被趕去了爺爺家住,也是擺脫不了


當然是報警啊!這個時候還猶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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