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朋友出去聚餐,我喫過飯了說我不去了,他們非拉我過去,我一口沒動就聊了兩句天,而且散桌前就有事走了,事後覺得既然去了就掏點錢,就發給付錢的人50塊錢當茶水費。結果付錢的人給我打電話說給少了。5個人的聚會花了400,收錢的管我要100,我應不應該掏錢?


居然有人說需要?喫飯又不是一開始定好多少錢不能改的事情。如果是我一口沒喫還讓掏100那我會給他100從此沒這個朋友了,可能本身也不是朋友。但錢我會給,誰讓自己當初眼瞎沒認清呢。


道理上不掏,情理上,已經轉出去50,再花50就當買個教訓,下次再被拉去自己心裡掂量清楚,或醜話給他們說到前頭。既然這朋友還有利可圖,那就維持著。又不是和一個人喫飯,為50塊錢絕交。你也說了是幾個朋友一起,既然涉及每個人的利益,無妨花錢買個大度的人品。

換做我,直接就當面說我沒喫。按理說,關係好的朋友之間,不存在這種事情,一般都是聚餐喫飯的幾個人自己「有自知之明」,別說拿你算人頭收你100,本身也不該收你50塊錢。

我們朋友之間聚餐,一般都是輪流著請客,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大夥聚餐,你想喫燒烤,我們一起遷就你喫燒烤,這頓飯錢你掏。

當然我們也有自知之明,這頓你掏,下次我掏,那既然是我掏錢,其他人就別張嘴想喫這個想喫那個。

即便口口聲聲說是朋友,其實也是「利益關係」,只不過嘴上不撕破這張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的時候遇到混的不好的朋友,怕他不來聚會,我們也會提前說清楚這頓誰請,回的時候給他轉賬幾十塊錢車費。

回到這個話題,很明顯題主多少還是有點離不開這個朋友圈子,猜測題主也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實話實說,你所謂的朋友,其實也就是酒肉朋友,咱也不能把酒肉朋友一棍子打死,難得糊塗。但是自個心裡還是要有點分寸,這種人跟你算這麼清楚,真不是個兩肋插刀的主,你把人當朋友,人未必把你當朋友。面子上過得去就行。


兄弟,這錢掏了就掏了,下回人家叫你該去也還去,但是這種人意識裏離他們遠點,也就最多一起喫點東西的交情了


你這是啥朋友啊……

就是讓你去攤錢的。

以後少來往吧。

都沒喫,還提前走了,給50可以了。


看你覺得你和幾個朋友之間的關係了,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如果是我的話,錢就不要了,以後的交際活動我也會盡量少參加的


趕緊離他遠點,錢不錢的無所謂,關鍵人傻真的會傳染。


兌錢!茶水費!我第一次在「朋友」之間會出現這種說法。看情況這是你們平時相處的習慣了,我覺得是要的,很公平,不管喫沒喫,既然這是你們之間的習慣,我覺得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但我還是希望你能重新理解「朋友」的定義。這纔是關鍵的問題所在。


所以別談感情,傷錢啊!


給個 啥都沒喫直接走了,四百給五十算不錯了還尼瑪要一百,直接罵他不用慣著這就一大sh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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