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資助大學生,叢飛一樣的人還有很多,做好人做好事,傾家蕩產幫助他人,最後養出一堆的白眼狼,翻臉不認人算小的,很可能還要反咬一口,斗米恩升米仇,在這個功利的社會中,我們是否還有必要去做慈善呢


有必要。

因為任何一個群體里都會有不計回報幫助別人的人,如果你特別不希望自己的付出幫助了白眼狼,你可以只幫助好人。

舉個例子,你看到誰見義勇為受傷或者犧牲了,你送點錢物給他(或者直系親屬)。再舉個例子,你也可以幫助某些過得不咋地的殘障老兵

雖然中國人的整體道德素質並非一流,但是由於我國人口基數很龐大,所以好人好事層出不窮。提問者可以把自己這輩子行善積德的方向定為——主要幫助有德的人。你只幫助有德的困難戶,你這輩子也根本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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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善惡有報的人,想怎麼做慈善就怎麼做慈善。

特別在乎善惡有報的人,可以按照我的建議來,主要幫助你覺得確實有德的人。只要有心,是可以找到這種類型的慈善的。


窮山惡水出刁民,諺語都是智慧結晶,不是沒有道理的。

從叢飛,到孫儷,再到更多沒有被報道出來的慈善家。

無論是什麼目的又有什麼關係、被資助的人都應該要懂得感恩。

從小就見過很多這樣的人。兩個故事。

第一個是我高中同學,在市重點高中,和我同一個宿舍,他家是我們省最窮的地方,應該也是全中國最窮的地方之一了。宿舍的寢室費(大家約定好每周每個人10元,用於買水、交電費什麼的)也沒有讓他出。。。關鍵是,他打著哭著窮跟我們宿舍所有人都借過錢,當然最後肯定是打了水漂。。出去吃飯理所當然的讓你請他。。要畢業的時候剩餘的錢說大家分,他居然惦記著,主動說他也是宿舍一員,不分他是歧視。。。可這個人呢,拿著學校的補貼,04年高一就有了手機,經常半夜翻牆出去泡網吧、吸煙。。。

第二個吧,我奶奶也是很窮的山村出來的,但後來都生活在省會城裡了。在我的印象里,我奶奶老家的親戚什麼的呢,經常一大群一大群的到我奶奶家去,名義上是拜訪一下。。。她老家那些人很窮,沒帶東西可以理解。。。關鍵是,來了走了以後,各種菜都要拿走,看到家裡什麼好東西就管我奶奶要,小到一個鬧鐘、摺疊凳、一條毛巾這種東西都要要走。。。而且每次來我奶奶必定給錢。當時對這群人真的是非常厭惡。。。最生氣的是,我奶奶重病住院的時候,這群親戚又來了,噓寒問暖給了一籃子雞蛋,最後說出了目的,想要我奶奶的房子。。。記得我爸我叔當時非常生氣把他們罵跑了。。。最終奶奶走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出現。

所以「我弱我有理」成為很多人的心理常態真的不知道該說是社會的悲哀還是可憐之人的悲哀。

那麼慈善到底有沒有必要?

慈善行業的現狀是已經失去了公信力。。。從捐款去向不明到學生往溝里倒牛奶、從水滴籌到掃碼乞討。。。若公立私立的慈善機構能夠具有公信力,用怎麼會出現直接捐錢資助到最後卻發現養了一群白眼狼的事件呢。。。

除公信力丟失外,就是因為隨著網路的發達,出現了一群杠精、鍵盤俠們站在道德制高點對慈善家們的批判、揣測以及惡意了。。慈善就是博眼球,有錢就應當多捐點種種奇葩觀點也是這群人的產物。

給錢是最方便、最直接的方式。給物,通常是做了慈善還得不到好的結果。因為在一部分人眼裡,這些物是你不要了施捨給他的,他收的理所當然。

可即使這樣,慈善事業肯定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貧富差距、社會階層是必然存在的,而那一句「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帶動其他人共同致富」當然也是目標。

慈善應該是什麼樣子?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捐錢是慈善,幫別人學會做人、學會賺錢、學會自力更生難道就不是慈善了么?

慈善,是人性本善的體現,如果連慈善都沒有必要存在了,這個社會將會是一個多麼冷漠的社會。

無論這個行業是什麼樣子,慈善事業本身都不應當消失。。。

生而為人,應當善良。


有些人之所以會不計回報的從事慈善事業,是因為慈善事業可以讓他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感。這種獎懲機制是人類作為一種社會動物長期進化的結果。

人類願意幫助他人,是因為他們幫助的對象與他們存在遺傳上的相似性————幫助他人有利於他們和被幫助對象共有的那部分遺傳基因的延續。

白人更容易對同種族的白人遭受的痛苦感同身受,對黑人遭受的痛苦則反應不大。

當然,你可以嘗試問問白人:「假如你有權決定一筆慈善資金的去向,可以資助非洲某地即將滅絕的穿山甲的繁育計劃,也能讓一群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海地黑人衣食無憂,你更願意幫助哪一個?」

他多半會把這筆錢拿去幫海地人吃飽飯—————除非這個白人感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偷渡到美國吃福利的海地黑人的威脅—————此時,作為一個動物的生存本能支配了他的思想,利他傾向就被拋到腦後了。

————————所以他選擇幫助威脅不到白人種族生存空間的穿山甲。


自己做好事時不要以追求回報為目的,這種心態是對的,但又不希望幫了只索取不付出的人,怎麼做比較合適呢?

最好的辦法就是只幫助已經做過好事的人。比如我前陣子認識的一個網友,我和他接觸發現他本性是一個溫柔善良的人,卻不信任女人。後來他告訴我,他每個月工資大部分都給母親,自己手頭已經很緊張了,還是出於同情心,把手頭不多的積蓄用微信轉給一個自稱得了絕症的女網友,後來發現那個女人很渣,成天吃喝玩樂根本沒病,還說他給她打錢是舔狗行為,把一向很正直的他氣壞了,他媽媽知道他被渣女騙錢以後,不僅沒安慰他還指責他,導致他對女人很失望。不過儘管如此,他還是出於善良沒有曝光自己幫助過的女人信息。

我看了他給我提供的證據,確認了事情屬實以後,就給他打錢,而且不介意自稱我是他的女舔狗,不舔美色只舔美德,每天變著花樣誇他給他講笑話,為的就是他能夠快樂起來,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好人。其實我嚴格來說不算多好的人,和我不熟悉的人得了絕症,我都不一定願意捐款,但我覺得人品好的人,我就願意毫無保留的付出。至於他是否感謝我回報我都不重要 我不是希望他對我怎麼樣才對他好的。

我只是希望像他和叢飛這樣的好人不要因為幾個壞人就對人類社會心灰意冷。

當然,雖然我幫助好人不求回報,但好人真的不會虧待我,後來他發工資了把錢都退給我了,但我還是挺高興他心態比我剛認識他時好多了,現充多了。

我願意對他好,其實是因為我有過和他類似的經歷。我有陣子幫了白眼狼,也沒少抱怨為什麼我當好人反而沒好報。後來我想通了,與其成天抱怨好人沒好報,不如去報答那些沒好報的好人,才能改變好人沒好報的社會現象,實踐證明了我當想法是可行的。


最近看到了孫儷事件,聯想到叢飛事件,再聯想到富豪給村民蓋別墅事件。

得出一個結論:做好人從來都是一件需要智慧的事。

質樸的人保留著人類最純真本性,這一刻高興了就感恩你的好,下一刻讓他不爽了就開始憤怒。 你每天幫助別人,讓別人形成依賴,突然有一天幫助減少了,是會給別人帶來痛苦的。目光短淺本來就是人的本性呀。叢飛不懂得這一點,他應該由小到大,逐步加大資助對象的收益預期,千萬不要讓他的資助對象對他產生的收益預期大於他未來能給予的。最好是不要讓資助對象對他產生任何收益預期,這樣的話,叢飛每幫助資助對象一次,對貧困生來說都是意外之喜,能讓貧困生感動到淚流滿面。

而孫儷,既然選擇了長達十年的資助一個質樸的窮孩子也不願意花時間教化受資助對象的人品,也就難怪貧困生表現出人類本性了。 人類本性就是趨樂避苦沒有善惡之分呀。人天生是不會成長為一個好人的。孫儷沒有花時間教化窮孩子,卻指責窮孩子不懂感恩,這更是荒繆的邏輯。 而且孫儷之母仗著對窮孩子有恩,卻說連自己養的狗都比窮孩子聽話,這在質樸而又敏感自卑的窮孩子眼中當然是奇恥大辱了。 此時窮孩子表達出的悲傷又損害了孫家的道德優越感,兩方都怒了,至此兩方徹底恩斷義絕了。 這到底是誰的錯呢? 孫家幫助貧困生,貧困生應該感恩。貧困生也應該因為孫家曾經的幫助而原諒孫家的無禮,可貧困生原諒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在無禮的這件事上達成一致呀,人家貧困生哪有那個覺悟稀里糊塗的原諒你呀。

至於富豪給村民捐別墅更是無視人性,有的人家有兩個兒子,你分一套不是陷別人於禍亂么? 沒什麼文化的村民怎麼懂得如何處理憑空被你贈予的禍亂呢?

做好人從來就是一件小心翼翼的事,沒有對人性的豐富洞察,千萬不要隨便做一個好人。


有,且需要大家都揣著一個善良的心先。

施恩不圖報。

甚至也許不需要去付出什麼,這種問題少問一點,多散播一些正能量,消除負能量,就算你善良了。

做人別給自己的惡找借口,沒意思。

補上一位朋友的話,多數猶豫要不要做好人的,都是把善良當成交易。


叢飛的事迹帶給很多人的一個感受是:好人沒有好報。然而,如果仔細思考一些因果關係,會發現並非如此。

首先,我們來定位一下叢飛的行為。

人生在世必然要與他人發生羈絆,這些羈絆可以產生幾種結果:利己、利人、損己、損人。這幾種結果排列組合有:

1、損人損己

2、損人利己

3、損己利人

4、利己利人

(註:本文所描述的以上行為皆指主觀故意的,客觀非故意行為需要另行討論)

「損人」的人,我們通常稱之為「壞人」;「利人」的人我們通常稱之為「好人」。

叢飛的行為屬於損己利人,在很多眼裡,這是一種「好人」的至高的境界了,是一個好的不能再好的境界了。

一個處於至高境界的好人,卻遭受了一系列的痛苦,於是乎讓人產生了疑惑:到底能不能放心地做「好人」,萬一做到至高境界了,豈不是要連著自己的老婆孩子跟著受苦?

真的是這樣么?

要闡明這個問題,需要先引入一些yoga的哲學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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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的認知,不同的哲學有不同的方法,不過都是殊途同歸。我自小參悟的是yoga里的哲學,認知世界也是基於yoga的哲學。

在yoga看來,人可以分為自我與軀體,自我,即真實的自己,控制著軀體;軀體,即肉體,由自我所掌控。自我與軀體,用迷信點的說法就是靈魂與肉體。自我與軀體的關係,就像騎手和烈馬,烈馬桀驁不馴,然騎手有駕馭烈馬的可能。

人的一切慾望都是來自於軀體,而不是自我,這個有現實的證據支撐:肚子餓了會有吃飯的慾望,這個慾望是源於軀體的,因為只要阻斷軀體的相關神經系統,就不會有吃飯的慾望了,其他慾望亦是如此。

人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將軀體等同於自我,認為這些源自於軀體的慾望就是自我的意志,一切行為都順著軀體的慾望。這樣的人,千方百計地滿足軀體產生的各種慾望,實際上成為了軀體的奴隸。就像騎手誤以為烈馬就是自己一樣,將烈馬的意志當成了自己的意志,於是千方百計地順著烈馬的意,當烈馬要奔向懸崖時,他會認為這是自己的意志,因此放縱烈馬帶著自己一同奔向死亡。現實生活中,許多人認為滿足軀體的慾望就是自己的意志,當滿足慾望需要以違法犯罪為代價時,他們也毫不猶豫地去違法犯罪,任由自己走向毀滅,因為他們認為軀體的慾望就是自己的意志,除了不斷滿足軀體的慾望,不知道該怎麼生活。

什麼東西會放縱自己的慾望?禽獸。

對於飛禽走獸來說,它們的行為都是基於軀體的慾望。餓了就會找吃的,渴了就會找水喝,不管這水是不是咬死幼崽流出的血。

人與禽獸的區別是有了邏輯思維的能力,這使得人的自我能夠掌控軀體。人能絕食而亡,這是自我能掌控軀體的一個例證,即使軀體死亡,自我的意志也可以控制軀體不進食(例如抗日英雄馬本齋的母親被日寇抓住後,為了避免馬本齋救自己而中日寇奸計,絕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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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問題。

根據自我對軀體的掌控程度,前述四種行為(主觀故意的損人損己、損人利己、損己利人、利己利人)中,損人損己和損人利己的人的行為是基於軀體的慾望,損己利人和利己利人的行為則既有基於軀體的慾望,亦有基於自我的意志。

叢飛的行為,大概率是屬於基於軀體慾望的損己利人行為。按照叢飛的學識,應該不難判斷出他的行為是超出了他的能力的,從長遠看,透支自己能力的「利人」,顯然不如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的「利人」更「利人」。然而,「不資助孩子上學」會帶來的軀體上的不適(例如心痛、難過等),軀體有了消除這些不適的慾望,使得叢飛在這些慾望的引導下,做出了非理性的行為。

因此,叢飛的「好人」並未達至至高境界。在叢飛的境界之上,還有一層更高的境界。在該境界下,行為是源於自我的意志,不受軀體的慾望掌控。如果叢飛在資助孩子的行為上擺脫了慾望的干擾,就不會做超出自身能力的事,如果條件允許,他將會更多地關注資助的質量,而不是數量,同時還會儘可能地不因資助孩子而損害自己的健康。

雖然叢飛的行為並未完全擺脫慾望的引導,但這是相對於至高境界而言的。相對於絕大多數人,叢飛的行為至少做到了不「損人」,即使為了滿足那相對於常人而言少得可憐的一絲絲的慾望,也是寧可「損己」而不「損人」,他對慾望的掌控能力絕非一般人能比的,這也是值得大家學習的。因此,叢飛無愧於他所有的榮譽,也無愧於作為大家學習的榜樣。定位叢飛的行為,不是為了否定叢飛,而是讓大家更好地在叢飛的事迹中棄其糟粕取其精華。

因此,我們大可不必擔心好人做到「至高境界」後會連累自己和親人,真到了「至高境界」,那是「利己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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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說說好人沒好報的問題。

認為叢飛「好人沒好報」的第一個原因在於叢飛的英年早逝。

人生在世,能掌控的東西始終是少數,絕大多數東西是無法掌控的。因為宇宙是無情的,它只遵循各種科學規律,無所謂人的善惡。即使地球人全都做善事,也不能阻止小行星的撞擊。一個人做再多的好事,也可能會因為各種意外而英年早逝。這種意外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無論你做不做好事,都難以避免這種意外。如果說遭遇這些意外而英年早逝什麼的屬於「沒好報」,那麼每個人都有「沒好報」的可能,無論你做不做好事,是不是好人。

因此,叢飛的英年早逝與他是好人沒有因果關係。「英年早逝」與「做好事」之間的關係,同「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與「做好事」之間的關係無異,總不能說一個人為了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做了一輩子好事,結果沒能如願就是「好人沒好報」吧?

如果想減小英年早逝的概率,你要做的不是好事,而是鍛煉身體、經常體檢等等。

認為叢飛「好人沒好報」的第二個原因在於叢飛幫助過的很多人都忘恩負義。

這也是搞錯了因果關係的緣故。

叢飛幫助那些人,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得那些人的感恩,「幫助他人」與「獲得感恩」之間並無必然的因果關係,宇宙可沒有什麼定律規定幫助了他人就必然獲得他人的感恩。

本就不是為了獲得他人的感恩,是否得到他人的感恩,又怎能作為「沒好報」的判斷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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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另一個問題:叢飛到底有沒有好報?

我認為是有的,而且這「好報」相比於「獲得感恩」之類的「好報」有如太陽之於燭火。

能夠做出這樣的事迹,意味著叢飛擁有極強的慾望掌控能力。作為一個對慾望掌控能力極強的人,叢飛要比那些難以掌控慾望的人獲得更輕鬆愜意——這是很多人難以追求到的。諸如《人民的名義》中的祁同偉、高育良之流,就算高官厚祿,活到七老八十,又何曾擁有叢飛之輕鬆愜意?而擁有不低於叢飛的慾望掌控能力的易學習,則能活得那樣的輕鬆愜意。

活得輕鬆愜意,這是做好事的最大的好報。


治病需治本。不解決背後的矛盾,光靠慈善只是杯水車薪,救了這個,丟了那個,況且個人的能量是有限的,為了幫助別人而拖垮自己的生活又何必呢?自己平生做事問心無愧,為人公道就是一種善。


反正我覺得在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文化里不合適。


當然有必要存在了。首先我認為做好事是不圖回報的,反正我每次幫助別人之後我都感覺到很快樂,這種心靈上的滿足就是幫助別人的動力。叢飛更不用說肯定比我強百倍,如果他還在世也絕不會因為這件事而停止慈善事業的。

再說一下所謂的好人沒好報。我覺得這個也要分兩方面來看。古往今來中國人最高的追求我覺得就是青史留名,叢飛做到了。試問如果不是出了這樣一件事那有誰認識叢飛?所以在他已經生重病不可逆的情況下,讓他活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是不是也是一種好的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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