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只有承擔全部、主要、同等責任的一方纔構成犯罪。所以一般要先進行事故責任的認定,才能考慮構不構成犯罪的事。

在肇事人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情況下,通常必須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才構成犯罪,但特殊情況下,重傷1人也構成犯罪: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如果是肇事逃逸的話,即使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僅僅只是重傷,也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事故不嚴重,沒有人員傷亡,那不用擔心會遭受牢獄之災。但如果事故重大,你又違反了交規,那你的行為很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撞了人請一定不要逃跑,積極彌補損失,法律也不會苛責的。


有些情況下會承擔


如果造成重傷以上後果,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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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逃逸了能不承擔麼?怎麼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呢


這還用問,翻看一下刑法,寫的很清楚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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