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回復一下這個問題。

1.這要看當時轉賬的性質,是贈與還是借貸。一般較為親密的關係人之間,是不好區分的。

2.這要看您手上的證據了。如果您要主張是借貸,需要您就此進行舉證證明。

3.這要看金額和備註信息。這往往也是在實踐中,法院要考慮的內容。

供參考。


您好,謝邀。首先需要看轉賬金額大小,如果金額較大,可被認定為附結婚條件的贈與,可以要回來;如果金額較小,視為贈與,無法追回。如果雙方之間另行簽訂借款協議的,分手後可以起訴要求另一方還錢。


1、如果沒有借條,僅僅只是轉賬記錄這些是不可以起訴的,即使起訴也說明不了對方欠錢;

2、因為在戀愛期如果沒有明確的借條等說明是借款的話,一般都是認為一方贈予另一方的;

3、所以還需要收集別的證據、


戀愛期間的轉賬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是借款的話會被認定為是贈予,特別是有特殊意義的數字,比如1314、520等,除非你們在聊天記錄中雙方明確為借款或者有借條之類的,否則不會支持


可以起訴,但法院未必支持。轉賬不代表就是借款,如果按照你的邏輯,戀愛期間不能分手的,因為所有的轉賬都可以要回來。


可以,不還就去起訴他


感覺你得證明對方強迫你或者是非法手段讓你轉的錢,不然你自願給的你怎麼告,我是法盲,憑感覺說的。


我認為,可以起訴對方還錢。


這近近證明甲轉乙方的錢。沒有證明用途和是否歸還!


只能說想太多!你情我願的,怎麼可能退還!


看你轉賬目的是屬於什麼性質,如果是屬於借貸,是可以追溯的,如果是戀愛期間為了維繫感情的贈予,事要不回來的!


情感上說,不應該,理性上說,數額較大且能承受的了輿論的話,你可以考慮起訴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