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作品類型來說,柯南道爾寫的是以偵探為主角的冒險犯罪小說,不少案件並沒有太複雜的詭計和酣暢淋漓的推理,讀者跟著福爾摩斯(其實更多是跟著華生)一起融入到故事中,隨著探險歷程的發展而展開故事,最後由福爾摩斯解答背後隱藏的犯罪行為。阿加莎寫的則是地道的推理故事,用今天的術語來說就是本格推理,以whodunnit, howdunnit和whydunnit作為故事的三大謎團拋出來,通過解答這些問題來還原案件真相。有趣的是,其實現在的很多本格小說都是以阿婆的風格為藍本——相對封閉的空間和有限的嫌疑人、偵探發現嫌疑人證詞之中的矛盾之處以及最後召集所有嫌疑人一起揭曉謎底,但偵探和反派boss的角色設計則參照福爾摩斯。柯南、金田一少年和御手洗都是其中代表。 因此可以說,阿加莎的作品創設了本格推理的範式,而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則是偵探的標誌性人物。

另外從推理破案的風格來說,柯南道爾和阿加莎也算開創了物證推理和心證推理兩大流派。看到腳印和步伐就能推斷出兇手的身高和衣著、袖口的磨損程度判斷出來客的職業、褲腳上的紅土指認出華生去過哪裡等等,福爾摩斯的推理一切都基於現場留下的物證。到了阿加莎這裡,由於舞臺變成了紳士貴族熟人之間的殺人遊戲,現場可能是被兇手佈置過的,因此物證推理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取而代之的,是通過不斷問詢嫌疑人的證詞,通過邏輯推理保留真實的部分、辨明虛假的證詞,從而拼出案件的原貌。比如某嫌疑人有動機卻有不在場證明,那麼不在場證明的證詞是否當真可靠?某嫌疑人有機會卻看似無動機,那麼從TA或其他人的證詞中能否挖掘出潛在的動機?諸如此類。

其實阿加莎的一些經典案件,如果是福爾摩斯來用他的物證推理的話,可能會在一開始就發現玄機從而挖出真兇,就拿經典的《藏書室女屍之謎》、《謀殺啟事》和《尼羅河上的慘案》來舉例。尚未閱讀過的謹慎看下文,涉及劇透。


《藏書室女屍之謎》

福爾摩斯:「She is lying."

雷斯垂德:"Excuse me?"

福爾摩斯:"Oh, yes obviously. 死者原本的頭髮是深棕色,金色是染上去的,而且從氣味上聞起來,應該才染了不超過兩天;她的屁股扁平,小腿粗壯跟腱部位卻沒有鍛煉的痕跡。不管怎麼看,這可不像是我們的女主人公,每晚會花枝招展地在酒店跳舞、俘獲傑弗森先生的同時也會招惹好色之徒垂涎的露比。這位不幸的女孩更像是一位久坐在教室、髮飾打扮樸素的中學生,去女童子軍打聽一下吧,Gray."

雷斯垂德:"Its Greg."

福爾摩斯:「至於那位喬希小姐,她不是在說謊,就是她對自己的表妹漠不關心到根本就沒仔細看這具屍體,這還需要解決一兩個小問題來驗證這個推論。Molly,你把屍體稍微做一下美容,掩蓋住對普通人來說可怕的屍斑就好,然後拍照片給雷斯垂德,讓酒店裡的人辨認,看看有多少人會像喬希那樣指認;John,我們沿著公路去找找巴特利先生失竊的汽車,那裡會有答案等著我們。」

《謀殺啟事》

福爾摩斯:「This is an elaborated murder,John. Murder the poor boy right in front of everyone. Ive never seen a case more audacious or more exciting."

華生:「Behave yourself, Sherlock. 不過坦白說,我看不出這是精心設計的謀殺,還有你說兇手真正的目標是那個夥計?」

福爾摩斯「Come on, John. 作為一個上過阿富汗戰場的軍醫,你對於布萊克洛克女士耳朵被子彈擦傷這件事怎麼看?」

華生:「Well. 我得說,耳朵被流彈擦傷流血確實有可能發生,她很幸運地逃過一劫。」

福爾摩斯:「哦,John,不是流血,是彈道!我們的偷襲者站在左邊那扇門,如果是他對著布萊克洛克女士的右耳開槍,站在房間中間的伊斯特布魯克上校和斯維滕漢姆太太恐怕就在子彈的線路上。」

華生:「也許是慌亂中他們移動了位置,或者蹲下了?」

福爾摩斯:「當然,我考慮到了這點,於是我仔細檢查了牆壁上的彈孔。距離布萊克洛克女士右耳最近的子彈離她也有2.3英尺遠,1.2英尺高。」

華生:「Oh,那究竟是什麼...?」

福爾摩斯:「另外,右邊那扇門,雖然據說久未開啟,但是我查看下來,近期有人給它上過油,可以悄無聲息地打開,案發時距離那扇門最近的正是布萊克洛克女士;此外,我在臥室裏發現的那盞檯燈,電線被人為磨得很細了,案發時誰又站在檯燈前呢?正是布萊克洛克女士!」

華生:「但是她為什麼要殺一個賓館的前臺夥計?」

福爾摩斯:「是啊,一個慷慨體面的英國貴婦,為什麼要謀殺一個才來這座村莊不到一個月、除了習慣性佔點小便宜並無大害的外國夥計呢?還要邀請所有鄰居來目擊這一切,把自己變成受害人?因為布萊克洛克女士一定有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去,她不惜實施謀殺來掩蓋。但是如果是明顯的謀殺,警察一定會對這傢伙的過往刨根問底;不如把這一切偽裝成一次惡作劇引發的意外,或者即使有陰謀自己也是受害人從而第一時間撇清嫌疑。不管怎麼說,謀殺前先登一出啟事來做預告,再當著所有人的面實施謀殺,很久沒有遇到過這麼有趣的案子了。謝謝你,馬普爾小姐。」

《尼羅河上的慘案》

福爾摩斯:「槍擊現場非常有意思,這裡面怕是有什麼掩人耳目的陰謀。」

華生:「什麼?我沒有看出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福爾摩斯:「You always see it but never observe, Watson. 沙發旁邊的桌角有小刀新近挖開的痕跡,為了挖掉什麼呢?非常大膽的假設,現在我們需要看一下西蒙先生的褲子來驗證。」

福爾摩斯:「看到了嗎?儘管表面浸滿了鮮血,但是翻過來從褲子的內襯中,隱約可見不同於暗紅色血跡的鮮紅色痕跡。氣味上聞起來是指甲油一類的化妝品。現在可以肯定了,我們看到的傑基槍擊西蒙的場景,actually the prelude of an elaborated murder。」


個人更喜歡阿加莎,也認為阿加莎的作品比柯南道爾的作品更加優秀。

阿婆小說和柯南道爾小說著眼點不一樣,阿婆的小說更多的圍繞謎題和解謎展開,但是柯南道爾的小說更多地圍繞福爾摩斯這個人展開。

這也會造成閱讀兩者小說的不同,例如,倘若一個讀者喜歡上了福爾摩斯這個人物,那麼閱讀柯南道爾之後的小說就會沒什麼壓力,甚至會看到一個越來越多面的福爾摩斯。

但是阿婆小說不一樣,阿婆小說主要分為了四個主要的偵探,出場最多的當然是波洛,其次是馬普爾小姐,然後比較少的是湯米和塔彭絲夫婦。

但是這幾位偵探在小說中,均沒有十分立體的形象,作者也並未對這幾位偵探的日常與心理做過太多的描繪,讀者幾乎只知道,波洛是一個很注重形象,很愛喫喝並且旅行的人,而馬普爾小姐有一羣鄉間閨蜜。

所以想跟隨偵探的人設魅力看阿婆的小說,還是有困難的。

再有,兩者小說所描繪的社會風情也不一樣。

柯南道爾的小說更集中於倫敦,和柯南道爾一樣,同為維多利亞時期作家的狄更斯,其作品也集中反映了倫敦的風情。

其實柯南道爾和狄更斯一樣,關注的倫敦人文風情有很多的階級層面,大人物小人物都有涉及,這樣一看,會有很多的社會與現實意義。

但是阿婆的小說不一樣,阿婆生於維多利亞時代,但是成長的年代歷經了維多利亞、喬治五世、愛德華八世、喬治六世和伊麗莎白二世五個時期。

並且還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

柯南道爾所處的維多利亞時代,社會矛盾重重,各種社會的苦難現象層出不迭,像是什麼白教堂血案、童工、以及倫敦一半的女性都是妓女。

所以在柯南道爾的小說中,還是涉及到了很多倫敦當時的社會世情。

但是,阿婆當年所處的時代,是一種社會撕裂的狀態。

愛德華八世的個人生活在撕裂社會,兩次世界大戰也在撕裂社會,而兩次世界大戰衍生下的德國法西斯主義和蘇聯的社會主義也在導致英國社會內部矛盾重重。

但是,阿婆小說裡面,對這些事情基本上是一帶而過。

我個人感覺,阿婆本人並非不關心這種社會撕裂的狀態,比如阿婆有幾本以筆名書寫的言情小說,其中一本就主要講述了一場選舉下面人與人之間的這種因政治產生的分歧與撕裂。

不過不觸動社會撕裂的點,在我看來,其實更多的是因為,阿婆是當時十分暢銷的作家的緣故。

阿婆的小說有很多套路化的東西,比如社會羣像,比如青年男女最終一定會組成CP,比如故事發生的場合一定是鄉間別墅或者異域。

這些套路化的東西,就像糖霜一樣。

雖然整個社會的撕裂狀態在持續,雖然英國在二戰之後一蹶不振,但是這並不影響人們買一本阿婆的小說來看。

畢竟,誰也不願意在一個人與人之間矛盾越來越多,自己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的時刻看一本雷蒙德·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

即便很多人都說,《漫長的告別》實屬偵探小說的精品。的確如此,看完之後如此身心俱疲的精品。

所以,批判阿婆的小說沒深度,其實是忽略了一個事情,那就是阿婆的小說在當時很難去追求深度而忽略銷量。

畢竟英國社會的思潮發生了太多的改變,人們已經閱讀了快一個世紀的狄更斯類型的現實主義文學,難道還要繼續閱讀相似類型的作品?

我個人認為阿婆小說比柯南道爾小說優秀,更多的是因為,阿婆小說雖然沒有深入到社會的所有階級,雖然沒有批判整個社會的亂象,雖然沒有深刻地去剖析各種人物內心隱祕的最深處。

但是其偵探小說是一種獨特類型的小說,阿加莎風格十分明顯,再加上她開創的暴風雪山莊、東方快車等多種類型的謀殺,也激發了很多人閱讀的慾望。

再者就是,說個不恰當的例子,《名偵探柯南》雖然看起來是致敬柯南道爾,但是其許多設定,倒是有著濃厚的阿加莎氛圍。

比如毛利一家總是去旅行,去各種酒店、遊輪和鄉間旅館,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十分接近於波洛的生活方式,喫喝玩樂。

再有就是,動漫裡面出現了不少的CP,這一點估計在柯南道爾的小說裏也很少看到。

不過,柯南這個角色倒是和福爾摩斯類似,一個不斷出現展現人格魅力與個人生活的偵探。

阿婆小說如果說與柯南道爾有什麼極大的差別,我個人認為,柯南道爾的作品,還是集中在了福爾摩斯的冒險上,但是阿婆的小說,卻構建了一個足夠獨特的生活環境,在這個環境裡面,一切都是溫和的,但是總會有謀殺攪局,但是謀殺總會被破解,有情人總會終成眷屬,美食與美景永遠都是存在著的,生活不僅有冒險,還有很多很多的享受。


參考我當初說福爾摩斯為什麼能家喻戶曉的答案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並不全然是供人閑暇消遣,它也籠罩著一層人道主義的光輝。華生與福爾摩斯之間,不單單只是合作夥伴,他們也是朋友,雖然福爾摩斯總是指責華生犯下的一些推理上的低級錯誤,但華生了解福爾摩斯、關懷福爾摩斯,當福爾摩斯遇到危難時他不願與他分開,勇敢地陪同他進行一次又一次的冒險,目睹他偵破一個又一個大案,以剛勁之筆記載下他為人類所作的貢獻。而華生也是福爾摩斯最信任的人。

福爾摩斯自身存在著的許多閃光的地方更體現出了這種人道主義光輝。他的破案向來只為對職業興趣的追求,從來不從中謀利,更提升一步地說,是他對正義與社會道德的維護以及探索。他屢次將功勞讓給蘇格蘭以及拒絕皇家爵士封號也可看出他鄙夷凡夫俗子的世俗偏見。

波羅不同。首先,雖然我們知道他與黑斯庭斯是好朋友的關係,黑斯庭斯也陪伴他偵破了不少案件,但作者沒有給他們一同出生人死的機會。人們的定義總是隻有經歷了生離死別的感情纔是成熟的感情,只有一同經歷了出生人死的友誼纔是真正的友誼。其次,在波羅探案中,我們也很少聽到他要阻止犯罪這樣的話,更很少聽到他要為正義而戰的話,更多的時候他是說:「他竟戲弄大名鼎鼎的赫爾克里,波羅。好像他破案就是為了他自己的名利一樣。

所以綜上所述,福爾摩斯能家喻戶曉,不僅是他精彩絕倫的推理過程,引人入勝的劇情故事更是因為他閃爍著人道主義的光輝。還有那個英國特殊時代的真實寫照。


區別很大。

從寫法上,阿婆明顯因為年代以及個人水準的原因,要比柯南道爾要成熟,畢竟阿婆剛好處於推理小說的黃金年代。

從內容上,阿婆主要寫得是一個個離奇的案子以及案子裏的人物刻畫;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更偏向探險與解密。

從偵探來說,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是為所有後世推理小說立了一座經典大山,也徹底推開了推理小說的大門,走得是演繹式也是現代刑偵的推理;而阿婆小說裏的偵探,無論是波洛還是那個輪椅老奶奶偵探,都是對著福爾摩斯而設定的,走得是從人際關係、殺人動機來推理兇手然後還原案件過程,也就是柯南常用的推理。波洛和福爾摩斯一樣塑造的很成功,沒有高低之分,只不過福爾摩斯的影響力更大一點。

從敘事手法來看,阿婆是比較喜歡用詭敘的手法,但是阿婆的書都會盡量提供細節給讀者,最起碼能盡量做到一個和偵探公平競爭的原則;柯南道爾則很喜歡弄很多謎題和暗語,什麼血字、跳舞的小人,條件給的並不足,但他的作品本質不是讓讀者和福爾摩斯一塊競爭,而是讀者跟著福爾摩斯一塊冒險。

所以,柯南道爾的小說,閱讀起來其實比阿婆的小說要跟通俗易懂,門檻並不高且有趣,而且福爾摩斯這個人設太豐滿了,是所有偵探人物都要追逐的高峯;阿婆更像推理黃金年代的作品,各種角度來說,走到許多推理小說的盡頭,什麼東方列車、無人生還、羅傑疑案等等寫出來就是唯一。


區別大了

從小說類型上阿加莎的作品屬於長篇小說,柯南道爾作品屬於中短篇小說

從寫作風格上來說阿婆(不想打阿加莎克里斯蒂了)的作品屬於鄉村風格富人化的。你可以看到各種莊園各種奇案;柯南道爾屬於那種城市風格偏於冒險的風格。

從名偵探的能力角度看:阿婆所創造的波羅,馬普爾小姐等這些名偵探,靠的的是對人性的分析以及邏輯推理,福爾摩斯則是全靠其演繹推理出來的。

從公平性的角度來說:阿婆的作品更為公平,她把線索都寫在裡面了:比如羅傑疑案,線索都擺在讀者面前,只是讀者選擇性忽視(當然我並不是羅傑吹,我覺得羅傑疑案反而是阿加莎寫的最不好的作品之一,雖然開創了一個牛X的詭計,但是裡面描寫人物名字這點真的是對繞不清楚。我覺得羅傑疑案對我來說最大的減分點就在這裡);

而福爾摩斯裡面的線索其實並沒有呈現給大家,呈現給大家的更多是福爾摩斯怪異的舉動。

綜合來看的話:福爾摩斯寫作雖然開創了推理小說新潮,但是寫作技巧上還有些許不成熟。阿婆則是黃金時代的作家,各種詭計的創作更是讓人驚嘆不已,開創了多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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