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回答不了你,沒聽說過,我也不專業

常識好不好,佔道停車是不是交通違法了?上年審期間有違法未處理的,怎麼可能讓你這次過了?以後誰還交違法罰款,開車還是懂點交通法為好,珍惜自己的身體,也別毀了別人家庭!你的駕照買的吧,哈哈


第十三條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理論上應該要進行年審,不能附加這個條件。你可以參照對違章不年審的批複。違章不年審尚且違背該條法律,更不用說收停車費了。後者一般都對外承包了。實際操作中,這樣可以降低成本,幾乎都默認了,很多地方都是這個規矩,甚至大張旗鼓地正式推行。維權的很少,一般沒人管。話說回來,不繳費也是不對的,如果不用這種方法,也確實很難有效收費,確有一些無奈的成分在。有的地方正在醞釀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或能改變這種不違法就難以有效收費的困局


其他國家也是這樣。法律賦予的行政權力。買得起車也不在乎那些罰款。停車一時爽.錢包要縮


我說的佔道停車,是指在道路兩側劃線的停車位,由一些人進行收費,並不是指我違章停車

不知道題主為何還有這樣的疑問?有違章沒有處理,不僅年審不過,你連賣車都不能過戶,好嗎!


你看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安交警部門能否以交通違章行為未處理為由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問題的答覆(2008年11月17日 [2007]行他字第20號)

你是沒交違停罰款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