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哈登發聲之後,會受到哪些影響?


幸好大魔王提前回來了,要不大魔王豈不是很尷尬。大魔王早已看穿了一切,下了一盤很大的棋,看透了莫雷的嘴臉,以能力不足為幌子提前一步與莫雷決裂,舍小節為大義,衣錦還鄉。


難啊。目前美國國內的局面,就是嘴炮俠和小亮藍們個個願意為了「自由」捐一個億,而球員們真有兩頭牛。。。。

天不滅美匪,萬古如長夜!


目前之局,由於被美國國內「政治正確」所裹挾,NBA營收下降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球員作為利益相關方,普遍跟中國有合作的明星球員利益受損,而由於營收下降導致工資帽必將縮減,短約普通球員在未來數年內更是將面臨巨大利益損失。

而這一切,都敵不過小亮藍們的嘴炮。。。。


哈登完了,威少也被連累了

以後誰在NBA黑中國黑的猛,誰就是全明星

還打什麼球啊,推特上扯淡,就是大明星了

克萊這種一直支持中國的球星恐怕是沒有好果子吃了,那些有過乳華案例的人都會陸續發聲,然後假裝自己是美國英雄

壞人得利,好人吃虧

好好打球還不如推特做英雄

我看NBA藥丸


基本沒有。

美國你說你和我們比什麼不好,比吃苦?比互相抵制?比文化深度,比人民的團結性?當年吃小米的時候都不怕你,現在財大氣粗了,會慫??

不看NBA對一般球迷又影響嗎?當然有,但這種影響和他生活關係也不大啊,就是娛樂的一種,又不是工資給他發低了。看NBA的時間他可以重新選擇其他娛樂節目啊,估計會發現新天地。估計一年不看NBA,普通球迷早忘NBA了,轉到足球,歐洲聯賽,排球,CBA等等。畢竟有相關機構統計,籃球市場是運動裡面的第8大市場,前面還有7個。所以,NBA,別以為你穩了。


多扯兩句。其實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意識形態的對抗是逐步減弱的,很多時候我們更願意談中國特色,而不是用意識形態來強分優劣。倒是美國佬一直轉不過彎,來自意識形態的歧視和敵意一直存在。近幾年隨中國國力逐漸增強,美國自身問題的頻現,美國變得更加敏感了,頻繁在相關問題上做文章。此次選擇NBA、火箭隊來製造摩擦,仔細想一想,這對象選的很精準。

首先,以NBA為代表的美國籃球相比他國籃球水平具有明顯優勢,是美國強勢文化輸出的典型代表。長年突出的競技水平和成功的商業運營已對世界籃球文化產生及其深遠影響,外國民眾潛移默化中將此視為標杆典範。該影響在社會心理和民眾意識中會逐漸外擴,在內心潛意識中形成一種認可和篤信。

其次 ,對於中國,由於姚明巨大國內的影響力加上火箭多年深耕中國市場累積下的國民認可度,足矣牽一髮而動全身。

試想發出支持港獨言論是出自NFL或NLB的某位經理,根本不可能有次影響。就算是在NBA,之前雷迪克、利拉德的言論也未掀起如此波瀾。

最親近的人傷你最深。以上兩個因素綜合作用導致國內輿論爆炸,同時造成球迷、相關從業者的矛盾糾結於徹底捨棄與妥協原諒。

時間點選擇也是處心積慮,國慶、中國賽、新一輪貿易磋商之前。妄圖造成國內不同群體之間觀點、意見相左難以統一,加大官方回應處理事態的難度。

以下是原回答

只看當前情況,哈登無疑處在了風口浪尖

在中國,代位道歉贏得些許好感,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堅持他是為了錢才道歉,老好人不討好。

在美國,不用說,已經罵出翔了,本來在美國就不受待見,現在已然被整成美利堅民族的「罪人」了。

坎特,

在中國,被略微嘲諷一下,土雞通緝犯,熱度沒三分鐘就下去了,懶得吊他

在美國,也沒看見多少人吊他

博古特,

這臭傻逼也不在NBA了,但還在蹭熱度,除了死馬還是死馬

其他球員,

看來暫時沒想參戰的,眼下沒有影響吧

至於長遠來看,NBA在華市場必定大挫,大概率滾蛋吧,聯盟收入少了,錢袋子緊了,球員薪資必定受影響,雖然大佬們薪資頗高,但少個一兩百萬都是真金白銀,以往勞資談判可能就會談崩了

除了毛衣戰,金融戰,美帝又開了文化戰的第一槍,說是沒有陰謀,誰信呢

10月10日新一輪貿易磋商


說個可能在某些大佬眼裡不靠譜的話。

哈登要不轉投cba吧,代教練代出戰。

為中國籃球事業添磚加瓦。

在已經向中國市場道歉的情況下已經很尷尬了,里外不是人。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成為一個國家的叛徒一個國家的英雄。相信中國也很樂意接納。

只是個人觀點以及美好願景,其中牽扯到的各方利益以及實際操作難度我也沒太大考慮也懶得考慮,nba已經崩了。

只是做個白日夢大佬們勿噴。


球星怎麼樣不知道,阿達估計比較鬱悶,美國人和中國人的事,他一家德國企業要跟著倒霉……


不知道以後有沒有人討論,誰是聯盟第一人了。

不知道以後有沒有人討論,23vs24了。

不知道以後有沒有人討論,15-16賽季的總決賽了。

不知道以後有沒有人討論,杜蘭特該不該在G5復出了。

不知道呀。哎。


謝邀

從一個政治正確的角度出發,我也想說,負面影響很大,因為中國很強大如何如何。

問題在這,考慮西方整個中產階級概念幾乎不可能在缺乏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情況下加以維持,中國國際影響力大小不會在這個過程當中起到實質意義上的影響。

假如NBA官方意義上選擇不支持與穆雷的私人觀點(及與觀點相關的支持或反對聲音),那麼NBA在實質意義上,就可以收拾東西準備告別美國了。

這其中,顯然涉及到一個不斷被提及的概念叫做反歧視。

事實就是,美國反歧視法並非完美無缺。其中所涉及到的一個問題在於「管轄範圍」。這其中顯然是不包括「國際問題」在內的。

香港,無論從那個角度出發,都絕非美國領土的一個組成部分。在不打破這個前提的基礎上,反歧視法貌似並不適用。

而在這個問題上我之所以選擇站在一個不支持的角度思考問題,並非出於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所下定義的不尊重。

而純粹是因為,在我所了解的情況當中,「集會自由」首先要建立在「和平集會」的基礎之上。

假如因為任何原因,這個前提條件不成立,那麼依據包括中美在內,我所了解的任何一國法律,都是不允許的。

從一個彼此之間互相尊重的角度出發,無論穆雷的個人政見為何種傾向,都不應當在沒有深入調查事實情況的前提下,對一個如此敏感的事件發表公開看法。

這在我看來至少應當被視作一種相對不負責任的行為。

這也同樣是為什麼,我自始至終都拒接在這個問題上發表支持或反對任何一方面的觀點。

這主要是基於幾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個短時間內不可能被打破的因素,國際金融角度出發,香港地理方面佔據著一個獨立時區。

其次,據我所知,香港的法律主體是建立在以common law為依據的原型概念之上,且不具備civil law原型所演化出的對應部分。

這方面,在我所了解的法律制度當中,很可能是獨一無二的。

即便是拋開一切其他因素,純粹是這兩點就足以讓一切與香港二字相關的事情,變得異常複雜。

另一方面,僅僅是公開途徑可查的一些數字,已經足以給我一種感覺,這個問題的複雜程度,絕不是一個沒有長期參與其中的人可以建立哪怕最淺薄層面理解的。

所以,純粹出於對規則的尊重,從一個最基本責任的角度出發,對於香港問題本身,我選擇尊重外交方面專業人士的看法與決定。

符合我的個人價值觀念或主張與否,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假如從一個「傾向於期待事件在現實情況下向最好方向發展」的角度,其中所涉及的是談判與方案制訂過程當中,潛在選項選擇自由度的問題,與立場,動機,或意圖無關。

而「暴力」,在我看來並不會對事情的發展起到任何實質或潛在意義上的正面影響。

因為在我看來,仇恨,只會製造更大的仇恨。

假如穆雷同樣是站在一個「希望事情想一個更好而不是更糟的方向」發展角度思考問題,那麼我想,一些事情值得重新考慮。

而「不想冒犯任何人」,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重申,我尊重法律,規則與言論自由。這在我看來,是值得用生命去維護的。

但這是否代表著,言論自由可以為泯滅「是非對錯」之間的邊際?

這就涉及到倫理,傳統與常識,是否值得尊重。

這方面,我個人傾向於認為,是的,倫理傳統與常識,是一種與言論自由相對等的自由。

有必要的話,考慮(任何已知)宗教概念的發展性質,可以從美國的觀念角度出發,將之理解為「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之間的平等關係。

假如從支持言論自由的角度出發,將言論自由推到了一個高於倫理,常識與傳統的高度,則從廣義認知角度將會給,中國也好,西方也罷,國家這個概念存在的合理性打開討論的窗口。

進而可以得出,根據(包括中美在內絕大多數)國家,以立法機構形式所制訂,關於保護個人言論自由的法律條紋是否值得尊重本身,也會變得值得爭議。

這也是為什麼,抱歉,在我個人看來,出於保護言論自由目的,挑戰言論自由存在的根基,這在我看來是十分滑稽的一件事情。

不幸的是,在現實世界的許多情況當中,信仰與個人言論經常會存在對立與衝突的地方。

舉一個特別簡單的例子,手機的普及,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顯然,幾十年及更早以前的傳統,是不可能對一樣不存在的東西具備兼容性的。

那麼,一切與手機相關的個人觀點,必將對更早之前的傳統造成或多或少的挑戰。

這是否代表著,我們應當站在維持傳統的角度,將全世界所有的手機裝回包裝盒,丟進垃圾桶,當它自始至終都沒存在過?

我想,這在現實角度是辦不到的。

與此同時,這是否說明一切傳統都應當給手機讓路?抱歉,我想沒有人能純粹靠手機活著吧?

即便有些時候我們會有意無意的忽略一些一些常識。

但,是的。

人不吃東西依舊會餓死,而莊稼,依舊長在地里。

嘗試著通過一個或幾個非黑即白性質的定義,解決這個時代的任何問題,貌似都是行不通的。

那麼顯然我們遇到了一個極其值得思考的問題。

嘗試著理解這麼一個概念,我跟NBA自始至終都不存在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利益關係。從小夢想打進NBA是一個事實,NBA自始至終都沒要我,也同樣是一個事實。

那麼,在拋開價值觀念差異性的情況下,(相信我,中美價值觀念幾乎可以被視作是兩個極端。)是穆雷在沒有做出足夠充分調查的情況下,以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將一個對十位數人口來說,極其敏感的事件,推動到了一個更加敏感且衝突的方向。

我想,這是一個,無論出於那方面立場,都不值得爭議的事實。

這是否符合美國傳統,準確的說是近代確立「美國的生意是生意」觀念之後的價值觀念?

我相信,毫無疑問,是的。

與此同時,這是否符合我個人在商業角度的理解?(值得一提的是,商業角度出發,我確實繼承了一部分美式觀念。但顯然,並非全部。)

抱歉,並非如此。

在我看來,無論是以各種方式,那類理念建立商業模型,都應當首先保證,避免挑釁性。

這不是建立在美國傳統觀念當中,兩個口袋裡的錢一定比一個口袋裡多,而是建立在傳統的荷蘭式商業觀念角度之上的。

在相對傳統的荷系商業觀念當中,我的理解是,資本通常傾向於優先考慮「看得見的趨勢」。在經濟利益的引導之下,更多的人才,也會傾向於將視野集中與這個角度。

這在創造更高強度競爭,優勝劣汰之下產生更多優質商業化產品與服務的同時,也將不可避免的,基於沒有人可以為多數甚至所有商業機構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買單,也將不可避免的造成一定的浪費。

例如,人力,自然資源,等。

長期來看,這也通常會傾向於在製造壟斷的同時,導致一些潛在意義上具備存在條件的產品或者服務,在實際意義上與市場絕緣。

這顯然不是一個單純依靠自由市場經濟模式就可以從根本意義上解決的問題。

而在這個問題上,何系觀念的解決方案,則是鼓勵,回到柏拉圖對「公正」概念所下的定義,「所有人做自己能力範疇之內的事情」。並在這個基礎之上,加入了一點點的轉折,「以相對合理的方式,盡量尋求挑戰」。

這與近代美國商業角度所鼓勵的觀念非常類似。同時,又因美國「儘力服務於資本意圖「的傳統,而與實質運作模式存在著一定的衝突。

我想,近些年NBA商業角度的主流價值推動方向,於此應當不無關係。

唯一的問題是,這種整體性價值觀念的推動,在國內,貌似並沒有在廣義角度得到接受與認可。

那麼,很顯然,這種絕對壓倒性話語權的模式,造成嚴重問題,並不十分值得驚訝。

與此同時,是的,我理解單一推廣模式的好處,切不否認商業角度出發,類似模式的有效性。

但這並不代表著我認可或接受,純粹從一個籃球的角度出發,這種模式不存在先天性的缺陷。

在不忽略商業對籃球發展推動性作用的前提下,假如商業與籃球發生衝突,我曾經,現在,乃至永遠都會堅定的服務於籃球。

假如我這一生可以做出最後一個承諾的話,我承諾。

讓我們回到問題本身。

當然,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將取決於政治因素。而我對政治方面問題的看法一直是「在不違背極少數幾個基本原則的情況下,尊重政治角度專業人士所做出的判斷與決定,無論這個決定具體是什麼。」

將來繼續與NBA合作與否,顯然不包含在「違背最基本原則」範疇之內。

至於這個最終決定是什麼,則要等我知道具體是什麼之後,才知道具體是什麼。

若最終決定是以某種形式或者條件,繼續保持合作關係,則,我知道有些火密,假如還存在的話,會認為我在這個節骨眼上說這話十分落井下石。

但現實一點講,作為一個現實與公開意義上的詹密,我也沒少罵詹姆斯啊。

在任何一個國際市場當中,籃球,任何聯盟,都不應當被單一或極少數球隊或球星代表。

無論是以球隊的形式,火箭,勇士,湖人(暫時,畢竟詹姆斯那尿性不需要多做解釋,但至少暫時是我的主隊),或者球星的形式,如喬丹科比詹姆斯杜蘭特哈登庫里等等等等等。

從這個角度出發,考慮廣義輿論對個體所不可避免施加的影響力前提下,我認為自己有理由相信,若此事件具備,打破火箭,更深入點講,整個NBA在中國市場範圍內的廣義性壟斷,則,長期來看,這對中國籃球,NBA,乃至世界籃球的發展,都是存在潛在意義上有利可操作空間的。

這種觀點的輔助性支持證據是,我個人已經失去計算條件的比賽,尤其是青訓角度經驗告訴我,球員在物理角度身高,發育時期早晚方面有著顯而易見的差異性。

與此同時,性格,心理成熟周期,同樣受先天與後天經歷影響,存在著顯著的差別。

那麼,中國目前整整三億(純粹從個人角度出發,希望不要因此出現顯著的滑坡,否則我將難以用語言形容自己的痛苦與難過)籃球人口,難以計數的適齡青年球員,專業也好,業餘也罷,趨同與同一種,或有限的幾種比賽風格,球隊文化與價值觀念。

假如有人認為,宏觀角度,這對,即便拋開商業角度,僅從競技方面出發,這對整個領域的發展存在著正面效應,那麼至少在我看來,這顯然是滑稽而又可笑的。

我相信,三億人口,在恰當的引導之下,具備,甚至理應具備,公平對待並包容不至於NBA三十支球隊以外,CBA,NCAA,歐洲聯賽,以及,NBL,(是的,我熱愛澳洲籃球。老傢伙們用自己的股份分紅,一口一口養大了我,做人不能知恩不圖報。在國內廣義輿論對澳洲籃球抱最基本的公正的態度之前,無論經濟角度向哪個方向發展,我都拒絕與中國籃球發生任何實質意義上的關係。)在內,世界上現存所有籃球觀念與價值的基本條件。

那麼,雖然火箭這隻「下蛋金雞」會被殺死,貌似不是什麼特別令人驚訝的事情。

於此同時,假如從一個十至三十年周期的角度出發思考問題,且現役球星選擇在退役後繼續保持與籃球這個行業之間聯繫的話,無論是籃球(競技)角度,還是純粹從商業角度出發,我個人更傾向於預估,此事件對(包括NBA在內的)現役,可以起到正面,至少很難說負面的影響。

至於退役以後和籃球劃清界限…這顯然不是一個值得我浪費時間思考的問題。

也許十到三十年後回頭看,我們會發自內心的感激穆雷犧牲自身名譽與利益,為籃球所做出的貢獻那?

那麼久以後的事情,誰說得好。


我以為姚明退役之後就沒有NBA了,

直到我看到新聞熱搜,看到這個問題

美國人崇尚言論自由,只是他們自己人的言論自由。

就比如你敢在推特上支持香港政府,推特就敢封你賬號。

美國人可以說特朗普是豬,非美國人你當眾說一句試試,也許還在你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你祖宗十八代都被認定為恐怖分子了。

任何自由都是有前提條件約束的……美國人崇尚他們的「自由」,也許他們頤指氣使慣了,忘記了什麼叫「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了,太多民眾其實都被媒體誤導了,他們還以為中國GDP只是因為人多所以加起來就多。

我想,這個問題不僅僅是NBA的問題,只是通過NBA表現了出來,所以這些人,也許你們還沒準備好,但傷害了億萬中國人的感情,後果肯定是你們想像不到的

——————————


以後想在網上討論NBA球星就像討論東京熱女星一樣緊張刺激

看NBA和看東京熱是一樣上不得檯面。


nba總裁談論此事表示支持莫雷,表示莫雷這是言論自由。還記不記得當年nba快船老闆談論美國的種族歧視,被永久禁賽,被罰款,被迫逼賣球隊被一系列打壓,而現在莫雷事件沒把他辭退,沒作出處罰,總裁都表示支持,可想而知美國那土地有多少人是支持的。而到了我們中國,就成了言論自由?就成了是個人權利?涉及我們中國主權的不是事,涉及美國主權的都是大事???我就想問問各位,不看nba會活不下去?我知道有人會噴,說什麼還是要看,現在我們中央都出公告說暫停了轉播,暫停了一切合作,我們不需要表態嗎?這是我們的祖國,為什麼還要去討論他們會有什麼損失,浪費我們的時間去估計人家損失什麼,有什麼意義,沒有國家我覺得各位都不在這談論了,能不能把我們自己的國給護住,花多點時間去想祖國怎麼強大,而不是浪費時間去思考人家的處境,不是我們去欺負別人,祖國已經強硬起來了,所以,我們作為國家人也應該作出表態


這是我看到的,侵刪

這件事對我們的影響大不了不看nba了,以後晚上看看cba憋火,中國這麼大的市場影響力,不管是tnt還是nbastore,一定會是虧損,也許有停擺的可能,聯盟可能很難再給球員這麼高的薪資,好多球員都不能再中國行,nba無疑是作繭自縛,你侮辱了我們的國家,那我們的國家定會還以顏色!


愛國球迷除了表達愛國情懷外,可以做出實際動作:1、拒看比賽,2、拒買NBA周邊產品,比如球衣球鞋等,3、拒絕NBA相關現場活動,4、全明星投票環節如果可行的話,給主辦球隊替補球員投票,讓聯盟感受一下中國球迷的決定性力量


他們的處境應該是相當尷尬的 美國確實是最大的市場 他們就算支持莫雷 又不能對不起自己的本國人 但是 真的公開支持莫雷 只有他們到過中國才知道中國的重要,中國給他們帶來的紅利 所以。他們都是兩難的,但是只有哈登威少頂住國內輿論壓力給中國道歉,不管他們出於對國內市場的不可缺失或者其他,都是頂著巨大的壓力。


哈登估計要被美國人一生黑了,而剩下的球員估計未來工資恐怕要倒退。


首先!!祝那些不支持中國主權的人們在天堂過得安好

其次!我無法預知那些球星會有怎樣的影響和發展…但是沒有了中國的粉絲,力量,他們註定不會超越從前

最後!就算沒有NBA現役球星!中國永遠牛逼!!!!這個我可以預知!!!


史蒂芬森早就看穿了一切


權力的遊戲剛結尾那時候我就想以後我可怎麼活啊……現在也就那麼回事……


哈登這輩子可能拿不到什麼大的榮譽了。

對於其他NBA球員來說薪資會少一些。但是影響不會太大。

相比較而言失去中國市場損失最大的應該是NBA。涉及國家立場的東西真的不好說。現在中國絕大部分演藝人員甚至坤坤都表態暫停和NBA的合作。但中國籃協和中央的態度目前是暫停轉播季前賽,中國還在給NBA官方最後一個機會。如果NBA還是拿不出明確的態度的話,NBA確實沒了。在中國沒有NBA了。

儘管我本人是一個狂熱火蜜。但在涉及中國政治這敏感的話題上,我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堅定不移,至始至終堅定祖國。我愛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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