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東合租變成情侶是什麼樣的體驗?
沒體驗,只整租,絕不和租客合住。
除了簽協議和收房租房客見不到我。
突然想說說我的故事;初相遇時,我十九歲,他二十七歲。算不上浪漫,很平淡,跨越了我們兩年的時間。
那時我大二下學期末,因學校安排實踐,面試進了一家公司實習,公司在南邊,學校在北邊,要轉兩趟車,上下班分別兩個多小時。晚上回寢室,通常已經九、十點。
五月進的這家公司,學校六月放暑假,月底寢室樓就會封閉,加上當時學校允許大二學生退寢,我們室友一合計,決定退寢各自租出去。
室友有的已經找好住處,有的家在本地,只我一人,看了公司附近幾處租房,都不大中意,要麼是樓梯房頂樓,要麼環境不好,要麼沒有防盜窗擔心一個人不安全。我雖然是個無依無靠的窮學生,但是私心裡對住處還是有點兒小要求。
彼此已經六月下旬,那時有一個關係不錯的假小子女同學,為人義氣、喜歡彈吉他,幫我在閑魚上面看到一個合租消息,給我轉發了鏈接,我一看,房子條件不錯,有養貓、會玩樂器,還有一條:廚藝不錯,心情好了可做飯…雖然在後來的兩年相處中,對方做飯的次數屈指可數。當時唯一的不足是房主是個男性且自住在主卧。但我對這些不大介意,想著我姿色平平,且對方養貓彈琴做飯,人品應當靠得住,便聯繫了對方。
據對方說本來有人看中這間房,但是好像還沒有下定,讓我去看看。於是,在下著雨的周末傍晚,我獨自去到了那裡,為什麼是傍晚呢?因為我忙完下午出發,加上堵車,坐了兩三個小時公交,到的時候已經快天黑了。至於一個人,因為我有些孤僻,不想麻煩身邊人陪同。
那是個環境優美的老式小區,我好不容易找著了該單元,燈光很昏暗,加上陌生的地方,讓我心慌慌的,我提前給那個假小子女同學發了定位並讓她半小時後給我打電話問平安。雖然我模樣不咋地,但是萬一有歹人劫財呢?
終於到他家門口,他提前開門在等我,是個穿著職業白襯衫、西裝褲的男人。這讓我放心一些,他家另一間卧室剛好有個女孩子當天晚上搬進來,我與這個女孩及其朋友短暫聊了幾句,她們說希望我進來做個伴,這又讓我安心一些。
房間不大不小,有個大大的嵌入式書架,恰好對我胃口,因為我有很多書,以至於忽略了沒有桌子和衣櫃的事實。前面說過,我窮,這裡補充一句,我窮且懶,不像大部分女孩子的精緻,我把生活過得有點粗糙,於是接下來兩年,我吃東西寫字玩都在地上的瑜伽墊和摺疊小桌子上進行。
看完房間與他交談,得知他在國企工作,時間清閑,也看到了他才養的小貓,是一隻三個月左右、小小的、惹人憐愛的英短,雖然幾年後已經長成了一隻小眼睛的大胖子,與我兩歲的侄子一樣重。
大概還有一周學校寢室就要封鎖,若再不找到住處,我就要流浪街頭,加上對這裡基本滿意,我當場交下押金。
六七月正是雷雨季節,第二天我去拿鑰匙和交房租,時間已經很晚,外面下著大雨,恰好我手頭帶著寄到公司的新睡衣快遞,經他提醒,考慮這麼晚回寢室很辛苦,我當晚便在那裡住下,他借了墊被和毯子、枕頭給我。我穿著新睡衣在新租的房間睡下,沒反鎖門,睡的很舒服。
倒不是我多麼放蕩不拘,而是有種對他人莫名的放心,在之後長達兩年的租住期間,我夜晚幾乎未反鎖過門。當然,如果對方是個歹人,大概就是為剛接觸社會的小女孩提供的反面教材了…
因工作忙碌,這幾日陸續搬了少許行李,已經在他家住下,直拖到寢室關門最後一天,聯繫了宿管阿姨,對方說讓我今日去搬離所有行李,明日落鎖。
那是個周末,連日的暴雨讓全城漲水,江邊的沙灘堤岸都淹掉了。我拿著雨傘便去門口換鞋,他在客廳電腦前打遊戲,隨口問我去哪,我如實告知。
他之前得知我情況後曾說要開車幫我去學校搬行李,但是我不欲麻煩他人,何況是半生不熟的房東;但那一刻,外面是傾盆大雨,學校遠在城市北邊,寢室里幾大麻袋行李,而我住在寢室七樓…其實在回答的時候,我內心還是有點期盼他能幫我的。
他聽見我的回答後,大概思索了幾秒,說我幫你吧、然後起身來換鞋,順手拿出玄關一柄我覺得很有幾分藝術氣質的黑色長柄雨傘。嗯,插句題外話,好像在他告白前一次,喊我去看電影,當時細雨,他拿的也是那柄黑色雨傘。
開了很久車到達學校寢室,他幫忙搬行李;我是個啥東西都寶貝著捨不得丟的人,好看的衣物標籤、精緻的紙袋、書法字帖、參加活動得到的勳章獎品、不確定還能不能穿的衣服、以及一大箱看過的沒看過的書本…他一個大男人也搬的很是吃力,加上下雨,裝車更是不便。來回幾趟,終於把行李裝上車,我們返回他家。
將東西搬上樓後,他累的氣喘吁吁,差不多該吃晚飯了,我便去煮了兩碗面。說到煮麵做飯的手藝,大概與我本人一樣清淡乏味,青菜葉子、煎蛋、老乾媽,是我煮麵兩年如一日的標配;而做飯,以青椒炒肉打比方:鹽、青椒、肉,炒熟了就是一盤…我自認為無師自通、自學成才的可口的菜。
我們倆在客廳茶几上吃了面,呃…他與我的性格倒是有點像,布置很隨意,餐廳沒有餐桌,放著鋼琴等樂器,空蕩蕩的;加上他很少做飯,他的外賣一般是在遊戲桌上吃的,之後偶爾做飯,會在客廳茶几上吃。
說實話,很感激他。上大學時,新生報道,室友們都是父母兄妹、再不濟也有朋友陪著,而我一個人提著巨重的行李,奔來走去跑了不少冤枉路。第一次有人這麼幫我,還是個才認識不到十天的人。
剛住進來的時候,進出門會與他打招呼,這裡吐槽一句,我每天下班都能看見他坐在客廳打遊戲,彷彿在那個位置生了根。他工作輕鬆,下班早,有周末,而我工作忙碌,天天加班,周末也時不時加班,平時經常出差。可是他有車有房有體面的工作,而我只是拿著實習工資的加班狗,所以每次進出看到他打遊戲的側臉都覺得憤憤的。
但是他的貓是真的可愛,小小的,喜歡咬東西玩兒,喜歡往我腿上爬,偏偏那是夏天,我經常穿著半身裙或短的睡褲。哦,對了,我從小怕貓怕狗,這是我第一隻嘗試接觸並從此不怕的貓。
晚上不加班的時候,他大概打遊戲打累了,喊我一同去江邊看看漲水的沙灘,我很少出去玩,因此爽快地跟他去了,第一次去那個碼頭,有涼風,人很少,江對面燈火通明。那一刻心裡是有點旖旎的吧。兩年後在一起了,有次他問我,如果那時候在江邊,握住我的手,我會不會甩開?我說我不知道。
是真的不知道,他是個感情經歷豐富的音樂生,而我是一個有些孤僻偏執、思想陳舊的人,從未談過戀愛,青春期也對他人有過好感,全都無疾而終。我所有關於愛情的知識都出自這麼多年存儲豐富的言情小說。並且因為成長環境,缺乏安全感,不夠自信,不敢嘗試。但是同時,又很容易對他人生出好感,就是那種別人對你好一點兒,就感動得無以復加恨不得以身相許的吧。
他曾打電話問我幾點下班、要不要給我留蛋炒飯,那時心裡是雀躍的,可是到家後發現另一個女室友也在吃,得知不是留給我一人的,心裡的雀躍一下子被不知名的情緒佔滿;
他還和我一起在客廳看過電視,我問要不要分一點兒毯子給他,蓋毯子時腿不小心碰觸到心裡會一驚,然後立馬彈開;
他帶我去海鮮市場買龍蝦和扇貝,說是歡迎我們入住。開車路上閑聊,問我感情觀,我答「書信很遠,車馬很慢,一生只愛一個人」。他是驚訝的,是呀,後來得知了他的感情經歷,當時他肯定在想,人這一生,怎麼可能只愛一個人。
他做菜的時候,削好水果、倒上酸奶,讓我吃,那時真的很有家的感覺。
雖然那時沒有很快和他走到一起,雖然我不懂得自己的心,可是那個時候我大概是心動過的吧。只是也不知道,他那個時候對我是不是心動過…
其實現在有了一點感情經驗後,回過頭來看,那時氣氛剛剛好,如果他主動一點,如果我懂感情一丟丟,就不會耽誤整整兩年。
我是真的單純,單純得近乎傻了,哪怕現在,有了感情之後,還是傻。所以,只能安慰自己,凡事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一切都剛剛好。可能等一等,才是所謂的最好的安排。
—————-10.21日凌晨更新———————本來很晚了,但是看到有人留言說期待我的故事,很開心,決定再寫一些。
我們沒有一見鍾情,甚至我都不清楚初識時彼此有沒有心動過;說日久生情吧,也算不上。很慚愧地承認,在搬家來之前,我剛入公司,對同事也生出過好感。
當時那位同事年紀也是二十七、八的樣子,地位不低,溫和、與世無爭。直到認識他兩年,我都從未見他發過脾氣。由於家庭環境的緣故,缺乏安全感,我喜歡年紀大、性格溫潤的男人。
其實也說不上什麼偶像劇般的相處過程,這些情愫全靠我暗地裡腦補…在公司,我與他,交集不多。唯一的幾次交集大概就是出差時,他作為其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與我們一道去。他待人處事都很平和,與我坐高鐵鄰座會分一個耳機給我看電影,雖然我臉盲,分不清電影角色,雖然我也不喜歡看歐美大片。
抵達高鐵站,他開車送我回寢室,那個時候才進公司半個月,還住在大學寢室。其實我分明可以自己打車報銷的。可能是因為他覺得相對順路吧,可能他把我當作一個小妹妹擔心半夜不安全吧,可能就是在他讓我稍候、自己半路下車買檳榔提神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對他突然生出了好感。
這樣說或許有點搞笑,可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倒不至於,但從此我會格外關注他的身影。
某次團隊有一個極限環境挑戰項目,我們作為工作人員全程參與,我體力不好,總是被落在隊伍最後,走過高而陡立的沙坡,被狂風吹得搖搖欲墜,他回頭,伸手握住了我的手。
我知道對他而言是不帶感情色彩的,這種情況下,哪怕任何一個隊員,都有可能拉我一把,可是偏偏是他,心裡是雀躍的,捨不得這隻手掌鬆開,遺憾怎麼只有短短一小段路。
晚上在星空下搭帳篷,兩兩一組,我特意選在他帳篷隔壁,不為別的,就想離他近一點;哪怕睡覺的時候聽不到他的聲音,也覺得夠了。
第二天分配工作的時候,上級要在我們幾個女實習生里選人跟團隊步行,餘下的人可以跟車。雖然我昨日走到瀕臨崩潰,但是這一刻,看到整裝待發的他,我願意步行,願意繼續落在隊伍最末,願意遠遠看他背影、偶爾發力追趕上他。
他們討論的時候,他突然看著我說「就她(我的名字)吧,她脾氣最好。」我不知道這算不上稱讚,這句話我傻傻地回味了好久。只可惜最後上級決定讓我們幾個女生全體跟車。
項目結束去機場的路上,想同他一輛車,也是運氣,真的成功了,哪怕候機,也站在離他不遠不近的位置。
我們屬於項目部,每次出差必不可缺,而他,並不需要經常去。但說來也巧,從公司分多批出發時,恰好我與他一道;其他時候只要他在,幾乎都與他飛機或高鐵坐鄰座。
我像一個撿破爛的人,小心翼翼地收藏我們的僅有的「相處細節」,想盡辦法離他近一丟丟,又悄悄地掩飾著我的目光。我把這個叫做好感,嚴格來說還算不上喜歡,算是一個沒經歷過愛情的女孩子不求回復的好感。
說回正題,我不知道是因為我沒有真正愛過一個人,還是因為我其實比較花心,但是我確實在對這位同事先生有好感之後,再認識他——房東先生,而又對他有了好感。人真的可以在一個時期內對兩位或以上的人有好感嗎?我不知道。
我們公司女生當男生使,男生不當人使,有大項目時經常加班到十二點、一兩次。有一次,他大概是打完一局遊戲得了閑,想到沒有任何夜生活的女租客半夜還未歸家,或許擔心出事了自己要受牽連,給我發消息詢問,此時我剛好下班,在公司樓下風中凌亂。
他問需不需要來接我。公司離他家,半夜不堵車十分鐘左右。其實那一刻我心裡是想的,但是不想麻煩別人,更重要的是,一位同事因太晚回家不便要去我那借住,我想著讓他特意來接我們倆似乎不太好,便婉拒了。
嗯…在聰明的夥伴們眼裡,這大概也算是釋放的一個信號吧,如果那天我同事沒有去借住,那天我答應他來接我,從此他可能會開始接我,然後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可惜,不識趣的我拒絕了他不止一次說的可以接我。所以故事還能繼續說下去,但是現在想明白這一點的我恨不得錘自己幾拳!
———-10.27謝謝小夥伴們的追更,繼續寫下去———-
從那之後,雖然基本上每天能見面,但我們的接觸越來越少,僅限於每天下班路過客廳時打個招呼,或者是我出差給他留言報個平安,再或者是他出差托我照顧貓、收個快遞這些小事。
兩年間,隔壁房間的室友陸續換了四個,而我,因為懶,以及喜歡這個清靜的小區,一直沒有搬走。
他打遊戲打累了的時候,會吹一會薩克斯,或者彈一會兒鋼琴,也時不時開著音響拿著話筒唱歌,嗯,裝備很齊全。周末的上午,難得不用加班的我,有時候就被這樣熱烈的聲音吵醒。或者晚上十一點,準備睡覺,他在外面唱起了歌…氣得我想捶牆!
後來在一起了,我說起這個事情,他笑得很開心,說,看來你對我積怨已深啊!
我不加班的時候,興起了也做個晚飯,給第二天帶去公司作中餐。我去廚房做飯,免不了要客氣地問候客廳的他要不要一起吃,他大部分時候都應了,大概可以不用吃外賣,再難吃也樂意。
我這人有個毛病,喜歡吃什麼就會一直吃,直到吃膩。我炒菜,總是那麼幾樣菜,翻來覆去地吃,不放蔥姜蒜、少油少鹽少辣。
現在想想,真是難為他,吃得下我做的飯菜、還能誇一句不錯。
冬天我們這裡是真的冷,周末不想出門,甚至連房門也不想出。飯什麼的,壓根懶的點。他也許是來了興緻,做了,紅燒獅子頭面,敲開門,給我送了一海碗。幾顆大而飽滿的獅子頭,大塊的煮蘿蔔,超多的面,熱氣騰騰的,香的我眼淚都快掉下來!太及時了!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