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資金的由來,是否是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存款歸一方個人所有。個人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存續而轉化。如果用於購買房屋的財產為男方個人婚前財產,那麼此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反之不論房產證上是否有雙方姓名,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有財產協議的除外。


屬於

我是從事銀行貸款工作,婚後買房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纔可以申請房產抵押貸款。

如果離婚,產權清晰可以不需要前妻簽字。如果產權不清晰同樣需要前妻簽字。

離婚後購置的房產則不需要前妻簽字。


只要是婚後購買無論在誰名下,都是共同財產。


屬於啊 除非你簽過放棄協議


屬於你們兩個的,因為是婚後財產


屬於,因為婚後財產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共同財產買的房子怎麼會只屬於一個人呢。


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你再參與還部分房貸就更好了


婚後買的房,只要寫一個人就夠了,默認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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