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提:路上有一隻沒有掛狗繩的狗朝我衝過來。

假設一:狗咬我了,我打傷了狗(踢,路邊石塊砸)。

提問:算不算正當防衛?

假設二:狗咬我了,我打死了狗。

提問:承接第一問算不算正當防衛?如過第一問回答是算,打死狗算不算防衛過當?

假設三:狗朝我撲過來了(假設狗張開嘴巴牙齒無限接近我的身體但是沒有或者說暫時還沒有咬到),我打傷了狗(把狗踢開,揮拳擊開)。

提問:這個算什麼。。。

本人不是法律專業,對法律的了解僅限於百度,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很久。


打傷打死咬你的狗算正當防衛。

大前提:路上有一隻沒有掛狗繩的狗朝你衝過來,沒有栓繩的狗一律視為野犬或者無主流浪狗,人人有權當場消滅的。

假設一:狗咬你了,你打傷了狗,無論要用腳踢還是石頭砸,你都是屬於正當防衛。假設二:狗咬你了,你打死了狗,也是正當防衛。

你打死狗,不叫防衛過當,因為狗和人有本質不同。防衛過當是屬於人與人之間的,現在你打死的是一隻惡狗,這叫為民除害。

假設三:狗朝你撲過來了(假設狗張開嘴巴牙齒無限接近你的身體但是沒有或者說暫時還沒有咬到),你打傷了狗(把狗踢開,揮拳擊開)。

這也是屬於正當防衛,因為狗現在已經對你構成了一種騷擾,你有權把狗當場打死。

狗擾民是一種普遍現象,打狗英雄值得人們去尊重。


干它就對了,有些狗不收拾它一頓,它還自以為天老大它老二!


以上皆屬於緊急避險,危險都已經非常急迫,不用區分什麼即將咬到之類的情形,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正當防衛是只能對人使用的


不算正當防衛,寵物這個東西只有物權法保護,也就是在狗主沒牽繩的情況下可以隨意殺。


公共區域,狗沒上戶狗主人沒套繩,打死都不用負責。當然,你要擋得住狗主人的無理取鬧。


天,什麼時候狗擁有人權了?


狗不能看做侵害主體,不存在什麼防衛。。狗屬於狗主人的所有物,在狗主人對自己的狗看管不利導致其失控,對你造成危害的情況下,你通過傷害狗,來避免自己被傷害,應該是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

民事賠償,我覺得我也不用,當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在中國大地上,有時進行犯罪認定的時候,就是只看結果不看起因的。。

例如,兩個人打架,不管是怎麼起因,不管是誰挑事情,只要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打傷了,傷情嚴重,打人的就是肇事者,就該認定犯罪。。。

至於說,你打狗,不管狗有沒有牽繩子,戴嘴套,有沒有來咬你,只要你打死狗了,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狗價格較高,你就是犯罪。。。

不要說狗沖向你,就是咬你兩口,你打了狗,也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參考連雲港,一個男人,老婆被狗咬傷,回家拿刀殺死狗,被刑拘的案例。。狗還是禁止飼養的烈性犬。。

你打死一條狗,這就跟你沒有任何理由的砸壞一輛汽車一樣,你就是故意毀壞財物。,,這些警察都是這麼認定的,法官也這麼判決。。法律是高深的學問,你們一般人不懂,只有他們才懂。

如果要說打死狗不違法,警察打死狗才不違法。。你自力救濟,自己打死狗,那就是違法。


無主狗,或者狗自發咬你不算正當防衛,只能算緊急避險。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人進行防衛,一定是針對人。


算正當防衛,不過要給錢

我認為如果狗沒有被看管好,狗主人應該賠償你,最好有個律師來回答


沒牽繩 就不算 鬧的話叫警察 不過也要做好補償的準備 100差不多了 本來就是他不對


不算,算緊急避險,當然有主人指使的另說,那個算,無主的只能算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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