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協議中寫明財產全部留給孩子,全部財產要具體列明是什麼財產及處置的方式,否則就是約定不明,廢紙一張喲


協議可不是你寫一個就有效力的,要去公證處公證纔行。

另外你把協議全部看完沒,每一個字都好好研究研究,有無其他可能的空子


謝邀

他們沒死,你怎麼要?

繼承權,是在所有人已經不在世的情況下,纔有效。

人家活著你去要財產,這你只能通過起訴了,但你現在已經成年,人家沒有撫養義務,所以就算你起訴,也最多是把他們欠你的撫養金要回一點,其它的,呵呵了。


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有沒有附加條件?沒有其他異議的話,孩子滿十八歲就有資格了


不可以,你要的是財產還是遺產?


我認為沒有什麼法律效力,頂大算一個贈予,贈予沒成立,贈予人可以隨時修改。再說怎麼界定這個全部財產?你怎麼分的清哪些是離婚後的?操作起來很困難


得看協議書上具體怎麼寫的,有沒有寫什麼時間給,什麼方式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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