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數據採集可以實現,但很多有房東把房子租掉由租戶負責付水電燃氣費的。。。這是一個比較難處理的問題。就像哈貝馬斯說的主體性和主體間性。。。。包括很多應收應付款,不訴諸司法很難界定。。。我覺得這是合法的。。但實際不合理。現在徵信採集的還是借貸關係。。。失信、入刑的判決。。。實際一個人徵信水平是個綜合體畫像。。。現有技術水平還解決不了。只能以偏概全,採取一票否決制。。。


您好,徵信是客觀記錄個人的信用檔案,水電費的繳納記錄僅是記錄個人的履約意願,並非好與壞,合理與不合理,是不作主觀評價的。

對於水電費納入徵信,是有利於沒有信用卡沒有信貸業務的人的信用補充,水電費繳納記錄,也是可以體現履約意願。

我是知懂#瞭解徵信,搜知懂


合理,因為以後肯定是減少人工收,為了減少運營成本,就會出懲戒措施


這問題其實合不合理不是咱說的算的呀,老百姓都成透明人了,你還會在乎這些嗎?


個人覺得是合理的。隨著改革開放發展的進一步深入,近些年加快基建投資建設成為政府的重要目標,未來的生活方式更加便捷高效,水電工程將會成為重點建設項目,將會帶動新一輪的改革。水電費的繳納情況關乎到整個社會的運轉,水電費必須也必然進入個人徵信。


個人認為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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