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妻殺夫案件中,妻主要有以下作案動機:

1.詐騙保險金2.繼承巨額財產

3.渴望離婚去找小三結婚,卻不甘心因離婚損失財產

作案手段有:1.投毒2.勒死服了安眠藥的熟睡人士

3.刀殺

4.槍殺5.偽造交通事故6.僱兇殺人7.借刀殺人,尤其以唆使小三殺人為重

部分案件中,男方已經覺察到女方的行為,但是沒有證據,所以沒法報案,男方想離婚,但是因為不願遭受離婚所帶來的巨額經濟損失,所以也不願意離婚,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更有甚者,男方不願意離開女方,甚至仍然愛著女方,如果有孩子,孩子也需要母親所以不想報警處理讓女方坐牢等等,在這種危急情況下,男方如何能夠防止被女方謀殺?不要回答一些沒用的,這不是什麼個人問題,請嚴肅對待這個問題!


婚前財產公證,遺囑都早早寫好,到時候分割的應該只有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你有一定的處置權,適當的進行轉移,最後妻子知道撈到的好處不大,她謀殺你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小了


https://view.inews.qq.com/w/WXN201702270457610D0?refer=nwxcur_pos=1newsGid=20170227_r5605699_rp=2bkt=0openid=o04IBAIUNat7pq3-KvUPx0uPlWVsgroupid=1488190282msgid=1isappinstalled=0是你嗎?瀋陽千萬富翁遇襲後監聽熟人 發現妻子3次計劃謀殺他
自殺
不結婚


做一個體面的普通人。
大家確實要認真回答一下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