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貴族們什麼時候開始不再具備領主的權力和職能,頭銜只是一個稱號,可能會擁有一定的地產,但不能在自己頭銜名稱所對應的地區內行使司法、行政、稅收、徵兵等權力的?


比如在英國,從封建社會開始,領主們的權利是一項接一項丟掉的,而且只有當大部分領主都已經實際丟掉了某種權利,才會對這項權利進行一刀切地清算。就比如徵兵的權利,在封建時代老早就沒有了,而直到20世紀初,仍然有領主在自己的莊園里收農民的習慣地租。

但各個國家的情況不一樣。比如法國,托克維爾說,在路易十四之後的貴族逐漸成為一種「種姓」,變成了有特權而沒有實權社會責任的寄生蟲。

總體來說,領主實權的喪失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封建社會就開始了,至於什麼時候被徹底掏空貼上封條,這就得一國一國搗騰了,很難一概而論。


非領主貴族一直存在,比如西部的城市或城邦貴族,早期鄉間小地產主。東羅馬帝國的大小權貴家族等。領主型的貴族也一直存續到近現代,舉個典型的例子:列支敦斯登公侯。這個哈布斯堡的家臣左右逢源加上逆天大運,最後居然還在聯合國混得一席之地。


要看地方

比如說東羅馬帝國在科穆寧朝之前,地方的將軍、行政區長官大多還可以被視作皇帝可以支配的官員,而不是一個個封建領主。在科朝之後反而倒車成為實際上的封建貴族了。

在法國境內,貴族徹底失去對地方的權力主要還是在路易十四時代,尤其是1652年的叛亂之後。貴族幾乎就不再擁有政治上的權力了,不過為了撫慰這些政治上的失勢者,國王選擇將他們圈養在巴黎的花花世界中,給予他們足夠體面的「特權」。貴族逐漸失去了和國王進行軍事對抗的能力,地方的權力也被遏制,絕對君主制逐漸形成。

在神聖羅馬帝國,皇權一直都是比較渙散的。皇帝的權力不來自他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皇冠,而是來自於他的領地與軍隊。有排面的皇帝在被教宗開除教籍慘遭羞辱後,還能反手給教宗一個超級加倍(指打下羅馬自立教宗)。沒什麼排面的皇帝會被北德意志的蠻子拉著瑞典人打進首都,帝國差不多都廢了一半——扯遠了。總之,這樣的傳統甚至延續到了德意志第二帝國。威廉的權力來自於普魯士王國的強大軍事實力,才能壓制巴伐利亞、巴登等邦國獲得獲得對方的臣服。直到拿破崙打進德國,神羅的地方諸侯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自行其是,就算拉著外國人一起把皇帝拉下馬都不是什麼大事……

在俄羅斯,種種特殊原因導致地方貴族的權力與獨立性遠不如神羅諸侯。由於均分繼承法、負債與能力上的不足,他們中的一些人連日常生活都需要沙皇政府的接濟。在他們之下的中小貴族被稱為「服役貴族」,他們以沙皇侍從的身份行動,且從沙皇手中取得一定封地作為報酬。雖然有社會地位,但也是願意擁護中央集權制度的。在彼得大帝改革公務員制度後,這些貴族更是作為一個特權階級而非地方領主存在了。

總之,那種層層分封的制度那些封建傳統並不長久的地區是不常見的。例如英格蘭、俄國和拜占庭。而那些封建傳統過於濃厚的地區,即使是在進入維多利亞時代後,身上的封建色彩依舊厚重——說的就是你,德意志縫合怪帝國!


真正的開始應該是太陽王時期的宮廷貴族了,原因在於百年戰爭後法國領主的領地被破壞,加上長期戰爭徵兵欠下大筆錢最後無力償還,只能把領地上交給中央當個宮廷貴族。


貴族到領主似乎也是一個過程。。。貴族對他們鄰居的強制權似乎9世紀往後才發展出來


14世紀歐洲開始文藝復興,到復興晚期的16世紀歐洲開始君主專制,這被稱作絕對君主制,君主擁有無限權利,這一制度最初出現於西歐的法國、英國和西班牙,接著出現於北歐的瑞典和東歐的奧地利,最後在17世紀出現於俄國、普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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