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中國哲學教育中,「哲學就是哲學史」的說法非常流行。怎麼理解「哲學就是哲學史」這句話?對這句話,分析哲學與大陸哲學是否有著不同的解讀?請自由發揮


這應該是我有史以來最煩的一次考據,奇葩之處在於,賀麟老師的譯本,居然把一段黑格爾原文裏沒有的話(增補的地方是黑格爾的柏林講話Berliner Vorlesung,並不是在原文中)直接翻出來加在了導言裏,對比了半天。

德文參考底本,黑格爾全集Suhrkamp版18卷。

中文版

這裡講的「哲學就是哲學史」,是典型的誤讀。

黑格爾的本意是「哲學史就是作為知識學(Wissenschaft)的哲學」,這和「哲學就是哲學史」,真是差了十萬八千里了。以前把這個知識學翻譯為」科學「,大家看賀麟老師這句話

哲學史的本身就是科學的,因而本質上它就是哲學這門科學

哲學和哲學史兩者的關係,必須要建立在」知識學(科學)「的基礎上。

「知識學」首先是成體系,比如費希特的知識學。

這個「知識學」本身是有內在發展邏輯的,也就是所謂的「歷史和邏輯」的統一。

黑格爾可沒有隨隨便便就說哲學就是哲學史,哲學史因其自身的體系和內在邏輯,」知識學化「了之後,就是哲學。

這個回答弄了我一下午一晚上,必須來個贊。


既然題目是「如何理解哲學就是哲學史」。那麼首先討論的就是,這個問題的適當性問題,也就是說,這個說法是否適當,如果不適當,那這個不適當背後的真實表達是什麼。本著這樣的想法,我想就上面的兩個問題做一簡單的回答。

一、「哲學就是哲學史」這個問題的適當性

1、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據說這個說法是黑格爾的說法,說法是在《哲學史講演錄》中提出來的。有答主,已經指出,黑格爾的說法是「哲學史是哲學」。

其實上面的考證還是不太準確,黑格爾在那個導言中討論的問題是「哲學史這門課程能否成立」,也就是說,他討論的是哲學史這門課程。他的意思是哲學史這門課程是可能的,且是一種哲學的對象,且必須按照哲學來看待。否則那樣的哲學史就不是一門專業的哲學課程了。

換言之,黑格爾的當時那個開講詞,以及隨後的導言,是黑格爾作為一名哲學教授對他的學生的一種要求。在當時哲學史能否成為一門課程,以及哲學史研究的對象都還是一個問號,或者說是需要黑格爾自己去界定的事情。所以,黑格爾才對這個事情予以澄清。

2、這個說法的實質內涵

按照黑格爾的說法,哲學史這門課程如果要成立的話,必須要把哲學史要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也就是說,要把這個整體作為這門課程的研究對象,而這樣的一個整體性的哲學史,成為一門課程纔是可能的。

而這樣一來,這個作為一門課程的哲學史,就是一個哲學的對象,一個現實的對象,且是一個活生生的哲學理念自我顯現的歷史。也就說,在這樣一個整體中,呈現的是一個一個的哲學環節,而哲學環節就是這個哲學自身的一個呈現,或者是哲學的自我實現或展現。

而這個自我實現的理念整體,就是哲學自身的一種現實。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這樣的一個哲學史就是哲學,但不是哲學全體,只是哲學自身的一種見證。是哲學之存在或者是曾經存在的一種展示。

二、哲學就是哲學史所蘊含的問題是什麼?

分析完,黑格爾這個提法的實質——哲學史是哲學的一種「現實」。我們的結論就出來了。

第一:這個說法不是黑格爾的說法,也不是黑格爾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

第二:雖然這個說法不是黑格爾自己真實意願,但裡面確實包含了黑格爾自己對哲學史是哲學的一部分,是哲學作為整體的理念自己實現自己的那個部分。所以,也不能說,這個完全與黑格爾沒有任何的關係。

第三:也就是說,這種說法只是混淆了黑格爾對哲學的表達:哲學作為理念和這個理念的自我實現過程。

混淆的核心就是:把哲學理念等同於同理唸的現實。

第四:這個說法的背後就是對黑格爾哲學理念的一種誤讀,認為理念只是作為理念而存在的。所以這種理念自身的一種實現被認為是一種真實的哲學自身。

第五:而這種誤讀的背後,說明,我們對黑格爾哲學的一種誤讀。不能從根本上來理解他的「哲學」這個概念,及其哲學自身的規定。

第六:對黑格爾來說,哲學的定義,是在《哲學科學全書綱要》中的,黑格爾認為,哲學之所以是哲學,只是因為哲學有自己的對象,而這個對象就是「理性」,而作為理性的是真理,而這個真理的對象是關於「無限的」,也就是「絕對」。也就是說,哲學就是關於絕對的真理。而這種絕對,就是一種「完全性」對象,而這個對象是對知性——有限性的一種否定。所以,哲學從自身誕生起,它的對象,就是一種普遍性,作為普遍性的對象,最初就表現為「自然」「靈魂」和二者的總體——「神」或上帝。

第七:從黑格爾對哲學對象的定義來看,哲學史對黑格爾來說,無非是對這個對象的思考或呈現,也就是說,作為哲學家的,無非是把哲學自身的規定給表達出來。而這樣的一種表達,從整體上看,就好像是哲學藉助這些哲學家為媒介的一種實現。這裡,哲學家卻是成為了哲學自身的一種中介。哲學家怎樣的是無關緊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那些理念,構成哲學自身的理念是怎樣呈現出來的東西。

第八: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說哲學就是哲學史才具有它的正當性,也就是說,我們站在當下,來觀看這個活生生的一場哲學自身的演出。這樣的哲學只是哲學的一種呈現,但不是哲學自身,而哲學自身,正是哲學的本質,哲學之真理,則需要我們去用思維來把捉。


這個問題簡單來說可以從以下幾步來理解:

首先從「哲學就是哲學史」的出處來理解。

眾所周知它最有名的出處是對黑格爾哲學的一個「演繹」(當然,黑格爾並不是這一陳述的唯一來源),哲學的野心是從「運動——進步——演化」的邏輯中抽取出來更為本質的哲學洞見。換成一個過度簡化卻有益理解的大眾說詞,就是用正、反、否的螺旋上升的「哲學公式」來解釋所有運動的存在本質(價值)

所以,這一類「哲學就是哲學史」的陳述不應該被簡單的看作是將哲學史化的描述,實際上「哲學史」服從於哲學的陳述語句,也就是說,哲學史這一辭彙,在這一類陳述中就像主觀唯心或者客觀唯物一樣,是一種哲學流派—風格—分類—定義的描述,而與歷史學關係不大。

哲學史已經變成了對歷史的哲學化反思,哲學史不再是一個運動—進步——演化的所謂不斷變化、補充、修正的過程,而變成了對這一過程更為本質的、抽象的、不變的核心哲學洞見。

在黑格爾那裡就是所謂的關於正反否的辯證法。注意:如果我們藉此來說,一切皆在變化,皆無不變的真理——那麼這句話是什麼呢?

記得德勒茲曾經在《差異與重複》中評論黑格爾的哲學是運動的極大化陳述,在這種陳述裏,永恆的不變(上帝)作為極值至關重要,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哲學的哲學史」歸根結底是一個關於真理性存在的哲學話題,而與歷史學關係不大。

其次,我們也可以從歷史的實質含義來尋求理解的「入口」。

歷史代表了一種發展、演化與存在形態的認知邏輯。

也就是說原則上我們可以把這個邏輯應用於兩個層面。

一個是關於序列的,一個是關於變化的。

文化—文明的記錄——也就是我們比較容易接觸的歷史概念更傾向於序列化描述。按照德國學者阿斯曼在《文化記憶》上的解釋歷史是對過去的「建構」。也就是說它是一個我們中國所謂的蓋棺定論的排序過程。歷史會因為文化的框架效用而發生選擇性記憶。我們記住什麼、忘記什麼其實都屬於「集體記憶」,也就是文化的裁決。

因此,這一過程會在文化變遷中不停的「重構」,不同的文化需求(框架)會「顯現」不同的歷史(側面),注意這不是說嚴肅的歷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媳婦,而是說歷史陳述對文化框架的依賴,決定了歷史註定是有缺陷、不完整和不停演化的。

所以,這樣的概念與真理性追求似乎天生就有齟齬。

也因此,我們會認為哲學就是哲學史幾乎就是對真理性陳述的致命弱化。

但如果我們接受歷史是對變化本身的定義,那麼它與真理性陳述就不再發生矛盾。

在自然科學中將真理性概念的變化意義用歷史概念來進行強化,亦不是什麼觸黴頭的事,所以把物理學說成就是物理史雖然聽起來很古怪,卻並不違背歷史對變化的定義性抽象。

因為宇宙的演化史在今天科學主義的邏輯中,並不是一個「人文歷史」的概念,而是一個天體物理學的概念。如果從變化的角度上理解,也就沒什麼奇怪的了。

說到這裡,我可以把問題再推的尖銳一些。在後現代的哲學命題中,人們不認為物理學是「客觀」的,正是因為任何對變化的描述都是對過去(不管這個過去是人文的還是宇宙的)的回憶,所以它必然牽扯到排列與秩序。而這種依賴排列、秩序的邏輯陳述,是一定牽扯到「權力」因素的。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說科學就是科學史有著極大的理解科學本質的價值。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哲學就是哲學史,則真理性價值又再一次彰顯了出來,雖然這一真理性追求反諷的否定真理,但就如德勒茲的(否)存在一般,我們仍然在哲學的語境中體驗了純粹哲學的魅力。

所以,從這點上再次引申,那麼「哲學就是哲學史」不管是從序列化(人文的歷史)還是變化(自然的歷史)上來看,都完全配得上成為一個偉大的哲學洞見。

我並不同意有些答主所謂的它缺失了什麼或者如何的庸常,本質上一種哲學洞見沒有道理也沒有可能去在邏輯陳述中展示哲學的全部,而一個好的陳述,最重要的就是發現邊界,刺激覺察,而哲學就是哲學史做到了這一點

另外,我感到困惑的是,有什麼理由認為哲學就是哲學史沒有解釋「美學—倫理學—神學」的效用?我自身的角度(即便是用現象學)對這一見解恐怕很難苟同。

最後,讓我們嘗試把這個問題上升到歷史自身的理解之中。

歷史的價值是什麼?

當福山寫《歷史的終結》 的時候,他對歷史價值的陳述就是「缺陷」。

如果社會進步到一種完善的狀態,那麼歷史(演化——糾正缺陷)就也走到了盡頭。

福山希望用歷史的終結來代表一個充滿希望和趨近完善的社會階段的到來,這一陳述與我們對「哲學就是哲學史」的質疑其實都是出自於對「缺陷」的過渡性和不完善性的抵觸。

我們認為哲學作為一個追求終極價值的學問,似乎謀劃一個完善的描述,是一個最起碼的前提。

但從我自身的理解上來說,我很難同意這樣的定義是合理的。

不可知、尤其是積極的不可知幾乎不停的出現在哲學的基本命題之中,從康德的超感到海德格爾的此在,再到德里達的延異。本體性的「存在」從來都不是一個清晰到可以肯定性陳述的命題。即便是到了梅亞蘇《有限性之後》這樣的所謂駁斥相關性,走向新實在性的客體描述,在我看來必然的偶然依然是一個對歷史性缺陷的肯定性的悖論定義。

「缺陷」(不完備)幾乎成了對抗「封閉」(完備)的最大洞見,當今所有重大的哲學命題幾乎都圍繞著缺陷的真理性價值(隱喻)展開。在這樣的背景下,「哲學就是哲學史」的哲學洞見,難道不具備著更有價值的意義嗎?

所以,對「歷史」這一概念的哲學審視,有什麼理由不是一個值得稱讚的視角呢?

以上。

PS:寫這類文章我過去習慣引用文獻,不過自從上次回答一個問題無意中用了「隨筆」的方式以後,不僅發現輕鬆有趣了很多。所以考慮以後盡量都用這樣的手段。

因此,也必須做一些聲明:在文章中引用的所有學者的言論、見解都是我的「個人理解」,它完全不符合嚴格意義上的引用。所以,我對我的理解承擔全部責任,其不足以代表我所提到的學者其見解的「客觀性價值「。

嗯,我覺得我以後要把這個聲明放到所有類似的回答的前面比較好吧~^_^。


從表象上說,哲學是哲學,哲學史是哲學史,如果「哲學就是哲學史」,那麼就沒有必要為分出哲學和哲學史。

從歷史上看,哲學家們有哪位把自己的精力極大的付諸給了各類哲學體系的研討,而放棄了對生活裏各種觀念所引發的問題地辨析?哪怕是黑格爾,他的哲學成就主要是自成體系的觀念世界,他的哲學史只是其哲學大廈的組成部分。

從目的上來說,哲學家在想什麼和要做什麼,是與哲學史的學者背馳的。哲學家所面對的疑難是飄忽的,而哲學史的學者應對的問題是明確的。站在當下的時間線上,哲學家的目標在未來,哲學史的學者的目標在過去。哲學家更傾心探求本質,哲學史的學者更在乎各系流派的哲學體系的諸多形式。

從教育上來說,哲學是可以等於哲學史的,原因如下:新興的、流行的哲學體系難以在短時間內經受過社會方方面面的檢驗,不成熟、不穩定的思想體系學說是不能用來教學的(其他學科也大致如此);對哲學史的教授,可以讓哲學生在極端的時間裡把握住不同的哲學流派對同一事物的不同側重與解釋,有助於激發人的哲學式思考的全面。

從結果上來說,哲學等於哲學史,等於出具了哲學的死亡證明!我們可以把哲學史理解成哲學的遺蛻,如果捧著「化石」來說它等於哲學,那麼這將是很危險的預兆。如果哲學史等於哲學,就不會再誕生新的哲學體系,就會鉗制人們基於舊哲學體系形式的限制下做出新的思想突破,那時將是「原始人」掌握智慧和真理,當代人永遠都是學徒和愚智的。


我認為可能有兩層意思,但這種認識都很淺薄,不是真正明白哲學意義的人的論斷。

  1. 過分強調對過去哲學成果的依賴。誠然任何學問都是不斷積累的,但一切學問無疑一直存在於現實中並來源於現實。新的知識不會來自於己有知識。
  2. 貶低哲學的作用,認為哲學主要是哲學史。

我認為哲學更大的作用是使人熱愛並擁有智慧,幫助人建立正確的三觀,指引個人與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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