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服從求自保的人被判刑,選擇反抗的人被殺,選擇逃離的人失蹤,我們到底該怎麼選擇?


首先,題目中的"我們"肯定不能是廣大機智勇敢的知乎er,也很難是9102年的廣大網路法官。因此我們是難以現在的眼光格局來代入當時主要作案的船員中去的。

恰好船上最高學歷的大學生馬玉超在案發過程中失蹤,那麼我們不妨以馬玉超的身份代入這艘遠洋漁船的刀光血影中,以他的身份當如何保全自己呢?

王鵬是船上最小的,1987年生,他跟馬玉超一樣是大連人。劉貴奪1984年生,26歲。3人年齡相仿,又都是通過大連的勞務中介上船,彼此無話不聊

......

大學生馬玉超說,他不參加行動,但他會計算油耗,可以幫助大家返岸。

...... 這一夜,大學畢業生馬玉超註定無眠。他住在12人間,親眼目睹二副王永波被一羣人瘋了一樣砍殺。 他知道,被陸續喊出去的嶽朋、劉剛,也都這樣被害。劉貴奪安慰他:你別怕,不會有人殺你。陷入崩潰的馬玉超這一晚失蹤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馬玉超留下了一本日記,後來被劉貴奪扔進大海。劉貴奪找了三圈也沒找到馬玉超,查看救生衣,發現一件未少

也有很多知乎er分析過了,劉貴奪一開始並未想過要殺人,只不過廚師的死亡給集體蒙上了一層充斥恐慌和猜疑的陰影,局面從此註定脫離了控制。

馬玉超一開始本以為這只不過是一場關於抵抗剝削壓榨的暴力反抗行動,最終目的也只是回家,馬玉超也說過他可以計算油耗幫助大家返航。

所以一開始廚子的死想必已經給這個剛畢業沒多久的大學生的心靈帶來了巨大的衝擊,反抗活動已經變質,由普通暴力奪權升級為殺戮奪權。尤其是親眼看到劉貴奪的人亂刀砍死以雙胞胎為首的原管理層後,他更加害怕被殘忍殺害了。

實際上,一開始馬玉超,王鵬,段志芳這幾個和劉貴奪差不多歲數的年輕人是在一起挺聊得來,甚至馬玉超和劉貴奪一開始都是從大連勞務中介上船的,因此他必然是劉貴奪心裡合適的拉攏人選之一。在這個歲數差不多的圈子中,王鵬已經堅定了自己站位,成了劉貴奪的馬仔,段志芳等人則猶豫不決的想要投奔劉貴奪,只有馬玉超,心懷讀書人最後的良知,不願沾血。

在上遠洋漁船之前,鄉鄰眼中的劉貴奪只是一個在建築工地、養殖場賣苦力為生的農民——說話親切,見到認識的人會熱情打招呼,「特別會來事」,自恃聰明,又後悔輟學太早,羨慕有文化的人

在父母口中,劉貴奪被叫做「小二」,鄉鄰則叫他劉二——他孝順,從不惹事,後經法院調查,此前他從未有過任何犯罪記錄。

從後面的結果來看,一開始劉貴奪沒想殺人,後面的情況可以說都是時局逼迫:

1.廚子的死可以稱之為意外甚至整個殺戮的導火索,非劉貴奪本意。

2.殺溫氏兄弟等人是劉貴奪發現他們很有可能造反,決定先下手為強。

3.殺包德等內蒙幫則是聽聞他們要推翻自己,事關自己性命,不得已而殺之。

4.最後四人則意欲逃跑,一旦他們活著供出自己,劉貴奪等人難逃刑罰,於是逼死三人,救上來宋國春,船長提出讓剩下沒有沾血的人沾沾血,以納投名狀,遂殺宋國春。

不難看出,馬玉超作為年紀較小,學歷最高,有良知(沒威脅,不會主動殺人),無論是出於對知識分子的尊重,對懦弱者的無視,劉貴奪不到最後都不會動他。唯一會做的就是像對段志芳一樣,強迫馬玉超推宋國春下海。

所以馬玉超只要心繫父母女友,收斂良知,最後和段志芳一起推一下,就可以存活,而且不會被判死刑。(段志芳被判四年)

存活指數:☆

以後來者的眼光來看,馬玉超的死可以說是因為缺失了直面惡魔地獄的勇氣,缺失了環境適應能力,選擇了自殺或者沒有希望的海上逃生,因而獲得了Bad ending。而和段志芳一起被判四年比起這個結局可以說的上是Good ending了。Worst ending則必然是跟著劉貴奪大殺四方了。

那麼,馬玉超究竟有沒有逆天改命,創造Better ending甚至Best ending呢?

那麼,接下來我們只能進入想像環節。

想要獲得比被判四年的更好的結局,那就得避免直接或間接殺人。要麼逃,要麼讓劉貴奪等人相信自己不需要納投名狀或者沒有納投名狀的機會,要麼尋機聯繫外界。

1.

逃應該是正常人的第一選擇,馬玉超有可能就是慌不擇路的情況下選擇了錯誤的逃跑方式,選擇了錯誤的逃跑時間。

如果他們都不是自殺,那麼一共有六人逃跑,馬玉超、王延龍和木筏四人組,除了馬玉超,都選擇了在船漏水失去行動力的時候逃跑,這本來應該是天無絕人之路的最佳驗證。

王延龍,這個漁船大管,可能就是導致漁船漏水的人,沒有存活,而木筏四人組卻間接死在了洋流身上。

如果重新給他們以及重生的馬玉超一個機會,他們可以聯合起來趁船漏水,乘坐木筏。順著洋流漂流,上演大學生馬玉超的奇幻漂流,如果運氣爆棚碰到日本的漁船,那麼就是非常不錯的結局。

存活指數:☆☆☆☆

2.讓劉貴奪相信自己不需要納投名狀。

這即使是諸葛亮再世,我也無法想像如何說服當時情況的劉貴奪團夥。既然無法說服,那麼只能不讓宋國春有機會被當做獻投名狀帶的那個頭顱。

宋國春那叫個慘啊,好不容易脫離虎口,沒想到天不遂人,居然被洋流沖回來了,同伴三人被重鎚逼入海里淹死,自己會點游泳好不容易被救上來卻要被作為投名狀的獻祭。

馬玉超如果活到這時,怕也是沒辦法。不得不殺害。所以只能用穿越者的思維來提醒木筏四人不要逆著洋流,而是順著洋流漂走。這樣一來,所謂的投名狀也無從談起。即使船長提起馬玉超等三人沒染血的話,劉貴奪也不一定會殺了馬玉超。

存活指數:☆☆☆

3.尋找機會聯繫外界

最後漁船擱淺,不得不聯繫外界獲取救援,那麼馬玉超是不是也可以找機會聯繫外界,用英語向日方求救。或者混到最後在劉貴奪讓大家通過衛星電話叫大家讓親人轉錢時,暗示父母或者女朋友。這個方法,技術要求太高,但是一旦成功,就是很好的結局。

存活指數:☆☆

4.勸說劉貴奪用更好的辦法

馬玉超作為一個大學生,法律知識實在是過於淺薄,如果他能在劉貴奪串聯同夥,商量起事的時候,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劉貴奪忍辱負重,回家再報仇。或者在暴力劫船時極力勸說,避免殺人引發禍患,同時早日撥打衛星電話報警。一切都可以改變。

存活指數:

可惜的是,在危急情況面前,大部分人的反應都會讓後人扼腕,而能對緊急事件做出正確甚至完美反應的人實在是鳳毛麟角。

當然,如果沒有鑫發魚產這類黑心公司,這一切也都可以避免。我們不能奢望每個人都能隨時保持理智,但是我們完全可以避免自己以及周圍人成為鑫發。


當初考大學填的第一志願就是航海技術,現在無比慶幸自己沒被招錄。

先說說太平洋大逃殺這個問題的根源。

「正常人有時候會做出一些有背於他們本性的蠢事,以哪種方式?為什麼會這樣?我一直對此極其感興趣。為什麼本性善良的人有時候會做出一些邪惡的事情來?為什麼聰敏的人有時候又會做出一些愚蠢,荒謬的傻事?」 -- Philip Zimbardo

斯坦福監獄實驗

「最卑劣的行為就像有毒的雜草一樣繁茂地生長在監獄的空氣裏」——Oscar Wilde。

最好的心理學實驗總是問著關於人性的永恆的問題,例如,是什麼讓一個人變得邪惡?一個好人也可以犯下惡行嗎?如果可以,是什麼讓人們越過那條界線?有沒有一個臨界點,當它被跨過之後就會釋放出邪惡?又或者是人們所處的處境決定了他們的行為?本文中這個被提名為最傑出社會心理學研究的實驗是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它有力地論證了處境的作用(Zimbardo, 1971)。

囚犯和獄警

實驗的思路很簡單:看看被挑選出來的最健康、最「正常」的普通人如何應對自己正常身份的徹底改變。被試中一半作為獄警,另一半作為囚犯。在本次實驗中沒有折衷辦法,因為為了使實驗有好的效果,必須真實地模擬現實生活中囚犯和獄警的經歷。這些被試要迎接生命中的全新體驗。 「囚犯」們像平時一樣一大早出門的時候被哀號著警報的警車「逮捕」。然後他們被採集指紋、蒙上眼、關進監獄。接著被剝光衣服、搜身、去蝨子、理髮、拿到囚服、得到一個號碼,並在一隻腳上拴上鏈子。另外的被試變成了身穿警服、手持木棍的獄警。斯坦福大學一幢建築的地下室被偽裝成了一座監獄。

於是,實驗開始了。

反抗被鎮壓

一開始一切都很正常,可是到了第二天,「囚犯」們對於被監禁做出了反抗。獄警們迅速而殘忍地採取了報復。他們把囚犯全身扒光,搬走了囚犯的牀,把這次反抗的頭目拉去關了禁閉,並且開始騷擾「囚犯」。不久之後「囚犯」們開始無條件地服從獄警。經過了僅僅幾天逼真的角色扮演之後,被試報告說他們之前的身份似乎已經完全被抹去了。他們成為了自己在監獄中的號碼。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獄警」們的身上,他們辱罵並且虐待自己的囚犯。

實驗者也被捲入了自己的實驗

甚至連首席研究人員Philip Zimbardo也承認自己沉浸在了「監獄主管」的角色中。事實上,Zimbardo相信這次實驗最為有效的結果就是他自己被轉化為一個講究制度的人物形象——更注重監獄的安全,而不是被試的福利。實驗組的其他成員也全神貫注於自己的新角色中。Craig Haney和Zimbardo一樣,他解釋說自己完全忙於對付管理「監獄」時每天所遇到的危機,而忘記了他們實驗的目的是什麼。

角色扮演

直到他的一位同事幹預了之後實驗才終於被停止。實驗預計要進行14天,不過總共只持續了6天。之前是和平主義者的年輕人在作為獄警的過程中侮辱並且在身體上攻擊「囚犯」,甚至有報道說個別人很享受這個過程。與此同時,「囚犯」們很快顯示出典型的情緒崩潰的徵兆。其中五人甚至在實驗提前結束之前就不得不離開「監獄」。對於被試行為的心理學解釋是,他們承擔了自己被指派的社會角色。這其中包括了接受與這些角色相關的隱含的社會標準:獄警應該變得獨裁,應該虐待囚犯,而囚犯則需要卑屈地忍受給自己的懲罰。

這個實驗可以揭示太平洋大逃殺的問題根源即鑫發公司利用合同詐騙人為製造了一所監獄,這所監獄叫魯榮漁「2682」號,監獄主管即鑫發公司,獄警即船長廚師等人。在茫茫大海上,獄犯離精神崩潰只是時間問題。

這個問題無解!

實驗也已說明直到Zimbardo的另一位同事幹預才把實驗停止了下來。這個意思的反面就是沒有人為幹預或者讓這所監獄失去存在條件,一旦角色設定下來,事態就會自動運行。

若從上帝視角出發當然選擇服從自保,萬事保命要緊啊!但是如果我身處當時環境,作為囚徒,也會去團結其他人,奪取控制權。不是有句口號很響亮嗎:全世界無產者團結起來!


魯榮漁一案從本質上看,屬於階級壓迫和階級鬥爭的高烈度體現。

你以為法律、秩序、道德這些東西是用來幹什麼的?說白了就是用來固化社會的。在法律與秩序的幹預下,資產階級纔不能肆無忌憚的奴役無產階級,而無產階級也難以起來反抗。大家各自畫地為牢,壓抑著各自最原始的本性。

而一旦這些限制統統不存在了,兩個階級之間的矛盾便立刻變得水火不容起來。船長大副們變成喫人的魔鬼,而劉貴奪、包德們的殺戮,與揭竿而起的陳勝吳廣從本質上看並無二致。至於後來的自相殘殺,不過是因為他們搖身一變,成了船上的統治階級罷了。

從法律上看,他們是在犯罪。

而從階級史觀的角度看,這就是革命。

而革命怎麼可能跟你講溫良恭儉讓?階級鬥爭中是隻講社會性不講人性的。你屬於哪個階級,就必然會被其裹挾和吞噬。法國大革命時叫站隊,梁山上這叫納投名狀,而漁船上,這叫「沾點血」。

所以我們根本無需分析如果我們上了船該怎麼做,因為沒得選擇。該殺人殺人,該站隊站隊,等到被詢問的那一刻,趕緊交底爭取少判幾年纔是實在的。

除非——

你是船長本人,卻又從一開始就不願意為喫人血饅頭的漁業公司賣命,反而站在劉貴奪們的一邊,替他們向公司爭取合法權益。

可這,又是另一個魔幻的故事了。

以上


開到智利,上岸。


迫於威脅下犯罪叫脅從犯。判也不會判多少。如果你沒沾人命估計不會嚴重處理你。但是這個案子審理時間這麼長。即使是脅從犯也得在押。所以就相當於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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