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授權委託某公司全權代理出租並代收租金,委託合同上明確表示授權時間,授權範圍,在這個前提下,我與該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並且交付一年房租和一個月押金,房東知情,沒有提出異議。

半年後房東以沒有按時收到租金為由,說已經解除委託合同,要求我搬走,或者重新交房租。現在該公司聯繫不上負責人,我和房東協商各自承擔一半損失,後面居住期間每個月給他一半租金,房東不同意,堅持要求搬走,之前已經上門爭執,後又電話微信說法院見。

我去過法律援助中心,雙方合同都列印出來給工作人員看過,工作人員表示我沒有義務再交房租,可以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被迫搬走可以起訴房東賠償。

現在擔心房東採取不正當手段,有沒有經歷過的租客可以給出建議,應該怎麼防範?


答主就遇到這個事情了,不過答主是房東。

中介負責人捲款跑了,我先得到這個消息,直接報警了。負責人跑了以後,公司又找不到人了。我在我的房子裡面找到了租客。

神奇的地方在於,我根本不知道這個租客的存在。租客把簽訂的合約拿出來一看,是一份假協議。為什麼這麼說呢,甲方居然是中介負責人,而不是中介公司,沒有蓋公章,沒有手印。

這個租客直接交了13個月錢。答主也比較同情她,給她每個月免了800塊房租,繼續租著。然後一起報警,追查這個中介。

所以還是建議題主和房東好好協商一下。我們也去諮詢過律師。房屋所有權大於房屋使用權。真的走法律渠道浪費的時間和金錢更多。就算是房東要換鎖,也是找公安作證以後才能換鎖,他自己的房子絕對是合法合理的,防也是防不住的。

站在房東的角度,房東半年都沒有收到房租,以後如果每個月還減半的話,相當於就收了一個季度的房租。要是我也不答應。

建議你們報警,立案偵查這個中介和中介公司。就算是中介負責人跑了,公司還在的話,就找公司。你還要確認你的房租是交給了中介公司還是交給了中介負責人。如果是交給了中介公司,那還好,你們去找中介公司要錢。如果是交給了中介負責人,那就很複雜了,因為那個錢沒有進入公司賬戶的話,就很難追回了。還還是好好溝通一下吧。


我們這裡有過這種情況,就是中介捲款跑路了的情況。

結果好像無一例外是租客損失慘重,要麼交房租繼續住,要麼被房東趕走了。

這種套路的情況是這樣的。

租客交給中介一年房租,中介租了房東的房子,然後租給租客,但是中介收到的房租沒有馬上給房東。

即實際上的關係是,

中介問房東租房子,月付;

租戶問中介租房子,年付或者季付;

這裡有個時間差 。

現在的情況是,中介收了錢跑路了。

那麼當房東沒有收到房租的時候,他跟中介的合同,中介已經違約了,他自然可以要求收回房子。

而租戶本質只是租了中介的房子,然後等於中介沒辦法提供房子給租戶而已(因為他捲款跑路了),這跟房東是無關的,也不是房東的過錯。

對於房東來說,收不到房租,自然原來他跟中介的協議合同就作廢了,他還是損失方呢,那麼他就可以收回這個房屋的處置權。而具體的租戶,是沒有理由對抗房東處置自己的房子的。因為你給的錢,並沒有給房東啊,本質上,你也沒有租過對方的房子。因為至始至終,你只是租了中介的房子。無非現在中介無非提供這樣的房子給你住了而已。

因為本質上,租戶只是跟中介產生了租賃關係,所以就算告到法院,法院也會支持房東收回房子,讓租戶搬出的。


中介拿著你的房租跑路了,然而房東也沒有收到錢!即使走法律程序雙方都需要損失,以後還是找房東直接租房,起訴也能找對人


不知道怎麼處理,沒遇到過,我覺得房產公司如果還在的話,應該拿著證據去告房產公司,因為顯然房東和你都是受害者


這就是個典型的長租公寓暴雷的初期階段。我同樣也經歷過,有興趣可以看我的知乎文章,關於我的維權經歷


你的錢交給那個公司,就應該找那個公司要房子住。找不到可以報警。

房東沒收那到個公司的錢,收回房屋是正當權利。


DIY:疫情之下,二房東和機構跑路,房東趕人,租金要不回來,怎麼保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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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好弄啊,或者租房子協議上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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