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前招聘了一個人事,隱瞞了已經懷孕的事實,在公司大約工作了有四個月,開始休產假,產假結束後,到公司辦了離職就走了,怎麼看待放完產假就離職的人,她們為什麼要那麼做?當公司是韭菜?


人各有志,人各有品。涉及到利益問題,自私是大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


我就想問你,你怎麼看待「當女員工透露出想要懷孕的時候,老闆將她炒魷魚踢出公司」這件事情?
這個例子比較特殊,一方面公司為什麼沒有要求入職體檢,另一方面職員人品確實有問題。同樣是修完哺乳假離職,我覺得我對得起公司,首先作為員工兢兢業業工作三年,我交了自己該交的生育險,就應該享受產假哺乳假,這不是公司的福利,是我的權利。另外我離職是認為公司的待遇沒有達到承諾預期的水平,因為有些背景故事,我懷孕期間在薪資方面我不能說故意剋扣,但是確實是過河拆橋了。我在按照離職流程,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一切合法合理合情。

我的確是產假後辭職,回去單位給轉崗了,產假期間崗位沒了,被踢出工作群,回來成為替補人員,到處頂崗,不是我想辭職,這難道不是公司逼我辭職嗎?

人情冷暖,人走茶涼,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真的沒有什麼好留戀的。 匿了。


謝邀,作為一個剛入職的小白,我覺得我是沒有資格來回答這樣的問題,但是我就特別好奇,難道辦理入職的時候,沒有體檢這道流程?我相信,不管什麼原因,體檢無論對於公司和當事人都是一項不錯的流程。既然別人要走,你還能留住不成 ?


謝邀,從員工來講無可厚非,而且不能說員工隱瞞了懷孕的事情,因為正常員工入職要體檢的,不知道公司在員工入職的時候讓沒讓員工體驗,(記得之前入職一家公司體驗必須去三甲醫院,體驗中心的不承認。)如果沒有屬於公司流程不規範,如果有屬於把控不嚴(說把控不嚴不好,有點歧視女性,雖然公司不要已婚未育的但不能說出來,現在放開二胎了,有一個孩子的有的公司也不要)。
這就是為何大部分企業不願招聘已到育齡未孕女性的原因。

學我們公司啊,員工入職需要體檢,其中一項就是驗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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