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那會他頭髮掉光了 應該不容易認錯


很俗氣的說一句,你喜歡的那個人是帶著光的

但後來想想其實所有他身上的光環都是你加上去的

也可以這麼說吧,你已經熟悉了那個人,了解他的穿衣風格,走路姿勢,一顰一笑的習慣你都了如指掌,所以當你在人群中稍微聽到了他的聲音或者看到了和他相似的身形或者他喜歡的穿衣風格亦或者是他獨特的走路姿勢,你會不自覺的多加留意,大部分都看到的都能是他。

這樣也以至於,分開以後,你也會習慣性的在人群中找他的存在。


謝邀。

我跟他曾有一段時間很熟。那時候我幾乎每天都會去他的琴房,他要練琴,我就在一邊寫作業,有時他練主課的時候偶爾犯逗比,我都會在一旁很捧場的笑個不停。

那時是深秋。有時他摸到我冰冷的手會很主動的把校服大衣脫給我,有一次他師弟在旁邊的時候我很小聲的說了一句「好冷啊」他也會毫不猶豫的把外套脫下來假裝很隨意的扔到我的頭上。當然偶爾也會很強硬地遞給我指揮棒讓我指德九,然後狠狠的嘲笑我…

我熟悉他的一舉一動,我知道他每天會幾點起床、幾點睡覺、什麼時候有課、什麼時候要排練。我也知道他的包上曾掛過一隻小熊掛件,走起路來丁零噹啷的響。

所以無論走在哪裡,只要他在我視線範圍內,我總能認出他。近視?近視算什麼,近視就能阻止他出現在我身邊時內心的翻雲覆雨么?

所以即使到後來我們漸漸疏遠,我也總還記得他點點滴滴的習慣。他不只是一個普通的男生啊,他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道白月光。他的出現是光,卻也把我的身邊襯得灰暗。

不過,那隻小熊斷了只腿,被他扔掉了。我心中有鬼,也被他識破了。從此我還是能從芸芸眾生中一眼就認出他,但卻也只能認出他了。以後的無數個擦肩而過,我再怎麼放不下,也都不重要了。


今天,我已經把99個人的背影認成了她。如果她真的在我身邊經過,你覺得,我會認不出么?
傻乎乎的小眼睛 賤賤的小表情
有一句話我覺得很貼切:「我記得你的所有模樣。」所以啊,無論何時何地、我都能遠遠一眼認出她…

因為我好喜歡好喜歡他噢[可愛]


我經歷過七次失敗的相親和戀愛。次數可能不算多,但每一次都抱著十萬分的真心對待的,恐怕也是除了我沒誰了。在我心理重創的時候,第八次相親。迷路加遲到,暈頭轉向找不到北時,驀然回首,夢中的那張溫暖笑臉就在我眼前,把我驚呆了——這是前七次都沒有體驗過的「一見鍾情」。我瞬間摒棄了「細水長流」的愛情教條,那一刻,我才發現,要找到正確的老公,感覺也很重要。

如今十一年過去了,一切安好。


你以為躲在這裡就找不到你嗎?沒用的,你那樣出色的男人無論在哪,都像黑夜裡的螢火蟲那樣的鮮明、那樣的出眾,你那憂鬱的眼神,稀噓的鬍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還有那杯Dry martine,都深深的迷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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