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一般是單位找不到接替你的人而產生的損失。

另外沒有離職證明,下個單位可能不敢用你。至於保險之類的,單位肯定會暫停繳存的。

建議與單位協商一下,特殊時期都互相理解。


我建議你跟公司協商一下,如果公司不同意,你最好還是去辦一下離職。

就算你不去,你能得到什麼?可能最多也就是多一個月工資而已,但這等於是出爾反爾了,公司自然也有辦法對付你讓你走人,然後你再找下一份工作時,人家做背調的結果會是啥呢?我真心覺得沒必要吧。


員工離職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沒有什麼責任。但是你直接不去的話,保險手續也不辦嗎?


正常離職,只是等公司上班後要配合交接和其他手續


主動來答。

疫情之下,除了極少數公司受益,全面損失慘重,許多企業的目標直接修改為:好好活著。

如上是基礎,除非你重要到不可或缺,否則沒有人願意你到五月份離職,或者干滿一年,或者快速離職,以便企業為未來考慮準備人員。

企業也是有主控制人代表意願的。

如果近期確定離職,建議慎重。覆巢之下,哀鴻遍野。可能有些誇張,但是部分行業,哀鴻遍野的形容還不太夠。

其他的,如何做,憑自我評價去做吧。


本來和領導說的是做到二月底 因為疫情現在時間到了 我也沒寫離職 公司呢想讓我給今年一年做完 我和領導說了今年做不完最多做到五 她說按我之前說的做到二月底 讓我寫離職 並且在二月底給到她 因為國家規定因為疫情沒法復工要給底薪 她要是不給我是否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跟你們老闆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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