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話題可以改為:「婚戀中的雞賊男到底有多雞賊?」

現在,有些雞賊男真的成精了。

因為,他們熟練掌握了婚姻法。

所以說,不提前學點婚姻法防身,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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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到過這麼一個奇葩的案例: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相識相戀,到了時間就要談婚論嫁,順理成章的事情。

女孩提出:男孩需要婚前買房,並且在房產證上加女孩的名字。

買房!加名!

兩個困擾了人民羣眾很久的問題。

但是,這兩個問題在這個男孩眼裡,這壓根不是什麼問題啊,立馬答應了女孩:房子,買!名字,加。

果不其然,沒過多久,男孩就把房子買好了,房產證上也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

在生活中,男孩對女孩也是千依百順,寵溺得不行。

男友力爆棚。

女孩子看男友的眼神都變了,這樣的絕世好男人,居然被她找到了,一定是上輩子感動了上蒼。

我記得電視劇《何以笙簫默》的主題曲叫,遇見你的時候所有星星都落到我頭上。

應該說很應景了。

太甜了。

既然有了房子,那就結婚吧。

婚禮大操大辦之後,女孩成了男孩明媒正娶的老婆,幸福極了。

事情到這個時候發生了一絲微妙的變化。

女方發現男孩的經濟狀況很差,他也直言不諱地告訴女孩,買房子的錢都是借的。

女孩很生氣,這是騙婚啊!

女孩提出:這是你的婚前個人債務,你一個人承擔。

男孩剛開始甜言蜜語哄著女孩,但女孩總是不依不饒,男孩一生氣,脫口就說:婚姻法可規定了,婚前所負債務,如果能夠證明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買房,寫兩個人名字——最後債務成了夫妻共同債務。

女方越發覺得,自己被坑了,一步一步掉進男孩事先設計好的陷阱中。

女孩找到律師,既然這屬於騙婚,要求律師幫他撤銷婚姻。

撤銷婚姻和離婚是不一樣的。

離婚之後再結婚,就屬於二婚了。

撤銷婚姻之後再結婚,還是屬於初婚。

律師說:只有因脅迫結婚的,纔可以撤銷婚姻。

女孩不明白:為什麼騙婚不能撤銷。

律師說:本質上,結婚主要都是靠騙。這是騙和被騙的藝術。

女孩心灰意冷,面臨兩個選擇:要麼繼續維持這段婚姻;要麼離婚,什麼都拿不走不說,還變成了離異婦女。

所以啊,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彆強求。


我就是那個被渣渣騙婚的傻X ,我想說下我的故事,希望可以幫到別人。

朱是我的前夫,東北偏遠地區農村人,父母就靠一畝三分地過活。我東北省會城市土著,父母退休金醫保等俱全。

我們是碩士同學,因為我沒什麼太多心思(就是特別天真有點別人說什麼我就信什麼的樣子),也沒覺得他會拖累我,一起工作賺錢就好了啊~當時我覺得朱長的非常老實,我不圖大富大貴就想安穩過日子,選擇和他結婚會很安穩。

結婚時朱買的是他大爺家的二手房,2000年產五樓,老舊小區,70多平吧,有點忘了,60萬,當時跟我說已付款30萬,剩下30萬朱他父母還,我就沒當回事,也從沒要求加名字。

然後讓我出裝修,但是我認為也沒名字就沒出錢,只是賠嫁了8萬但在我卡上,他很不樂意!婚禮因為他家裡窮所以辦的特別簡單,我記得當時還遭到別人嘲笑來著,說我嫁的不好……

婚後,朱以各種理由不上交工資卡,雖然他賺的沒我多,但也不至於每個月都花光後找我要錢!而我因為對錢沒什麼概念,也不計較,他就覺得我好騙,總從我這裡要錢。

再說下他對我怎樣,是從我不出裝修錢之後就很冷淡了,冷暴力知道不?我經常被朱這樣對待,每次吵架都是我哄他,吵到最後他開始離家出走了。

沒錯,一個大男人經常離家出走,對我百般挑剔,唯一交集就是要錢,要錢態度還不好,可悲的是我竟然依舊給他錢!

婚姻持續1年,我發現了朱出軌,隨後和他冷戰後再也不哄他,他也沒有一句解釋。

這時候我真的反應過來了,我開始把我的學歷證書、卡內存款、車綠本(我媽擔心我加班回去晚不安全給我買的,其實朱家到我公司走路就15分鐘,但他從來沒接過我)、首飾包包等重要東西開始轉移回家了。

因為朱管我要的錢太多了,我懷疑他的房子剩下的30萬是他自己還的,隨後我發微信詐朱的大爺大娘,我說大娘我們還差多少欠款了?我好算算賬今年多還點,結果發來了還款清單,我懵了!竟然當時只付款10萬,之後還款12萬都是婚內還的,還剩38萬,也就是說朱拿著我們婚後的錢去還他房子的錢!而這個房子他從來不承認有我的一點功勞!

我徹底明白了,我拿朱當親人,他拿我當傻子,還是個家庭比他優渥、顏值碾壓他、隨時可以給他錢的大!傻!子!哦

正當我有一天打掃完衛生時,朱回來了(他離家出走幾天了),回來後開始翻箱倒櫃找東西,然後好像什麼也沒找到,怒氣沖沖向我來

精彩來了,朱竟然直接掐了我的脖子,問我車鑰匙呢,我又懵了,他這是對我家暴了啊,長這麼大沒有人打過我,我雖然天真但做事認真負責,沒有什麼人會厭惡到打我!

朱在我懵逼的眼神中下樓了,一會功夫上來惡狠狠問我鑽戒呢?我……鑽戒?我做錯了什麼?遭朱不當人待見!!!為什麼??他見我不開口,還想著打我,但這次我反應過來了,打了回去,他就沒再敢打我了,呵呵了,我一個165cm100斤的瘦姑娘被他逼到還手了、

朱說我們談談,我的存款放哪了?我當然不能告訴他我早就轉給我媽了,我說什麼存款?存款不都給你還債了嗎?他說呵呵,你變聰明瞭……那我們好好聊聊,我說現在想聊已經晚了

我不是變聰明,我是一直聰明,只是不知道人心險惡遇人不淑而已!只是從來沒有防著他而已啊

隨後警察和我媽都來了,他打我我報了警,他百般狡辯時我才知道他並不是話少,只是不喜歡跟我說話而已!

連夜收拾東西回父母家,東北的三九天冬天夜裡真的好冷啊,零下35度

在打完我的第二天我們就辦理離婚了,他最後的條件是把鑽戒給他,我答應了,結婚就給我買這麼一個破鑽戒,我不稀罕啊

離婚已經過去2年了,朱早已再婚,而我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結婚

為什麼我真心待朱,而他這麼對我?我真的是怕了,我損失了青春,背上了大齡離異的頭銜,損失了一年多的工資,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人以我為戒吧,最後祝天下所有善良的人會被生活溫柔以待!


騙婚,法律上還真沒有絕對針對的條款。

在民法總則裡面,對於一般的民事法律行為而言,其中涉及欺詐的,是這樣規定的。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但是,在婚姻法中,影響婚姻效力的規定裡面,並沒有規定欺詐。

也就是說,所謂的以房騙婚的情形,和普通的離婚的救濟途徑是一樣的,起訴第一次,乃至起訴第二次,努力證明感情已經破裂(如果沒有,談何破裂)。

當然,這個題問的不清不楚,涉及到財產的部分,由於沒有詳細案情,不予置評,以免誤導。


你用結婚騙他房子。

他用房子騙你結婚。

兩個人心懷鬼胎,目的都不是為了結婚同甘苦,共患難。

只是你算的沒他厲害,只能怪自己笨了。

當時笨就算了。現在還要發出來讓大家笑你,顯得更笨了。。


那種,先哄騙女孩子先懷孕的……算騙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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