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現代國人中很多人素質低下,唯唯諾諾,心裡扭曲,偏激等社會不正之風與法律法規的關係


曾經,全世界所有室內公共場所都是可以抽煙的。

但是,現在,有88%的締約方報告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實行了全面無煙立法。

俗話說,法律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法律也是萬萬不能的。

因為霸座事件,吸煙不聽勸阻還打人事件,碰瓷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對於沒有道德底線的人來說,如果沒有法律,就根本不可能有什麼辦法能約束他。

但是呢,如果有法律,法律卻得不到良好實施又會怎麼樣呢?

舉個例子,廣告法第22條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停條例的實施情況,就很不理想————控煙組織調查表明90%的中小學周邊有煙草零售點,其中30%以上的零售點存在違法煙草廣告。而互聯網呢,僅微信上就有上千個經常發違法煙草廣告的微信號。

那麼假如法律被嚴格執行,但是處罰力度非常低,又會怎麼樣呢?

這個問題請參考北上深控煙執法。

所以,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提高法律有效性的解決方案,引用如下:

執法

遵守的義務

31. 有關的法律應規定受影響的工商企業和吸煙者守法的責任,並應規定對違法行為的處罰,適用於工商界,並在可能情況下適用於吸煙者。執法一般側重於工商企業。法律應當規定企業業主、管理人員或其他負責者的責任,並應清楚確定需要它們採取哪些行動。這些義務應包括:

(a) 在入口處和其他適當地點張貼禁止吸煙的明確標示的義務。這些標示的形式和內容由衛生當局或政府其他機構決定,並顯示電話號碼或其他方式,供公眾舉報違法行為以及現場遭投訴者的姓名;

(b) 在有關地點撤銷任何煙灰缸的義務;

(c) 監督規則遵守情況的義務;

(d) 採取合理的具體步驟,阻止個人在有關地點吸煙的義務。這些步驟可包括請當事人不要吸煙,停止服務,請當事人離開時現場以及與執法機構或其他當局聯繫。

處罰

32. 法律應對違法行為規定罰金或其他罰款。此類處罰的輕重必然是體現每個國家的特定做法和習俗,但作出決定時,應掌握若干原則。最重要的是,處罰數額應足夠大,以威懾違反行為,否則,違反者就會視而不見或僅僅將其是為交易成本。相對於通常資源較少的個人吸煙者的違反行為而言,需要較大數額的處罰來威懾企業違反者。對反覆發生的違反行為應加重處罰,並應與一國對其他同等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相一致。

33. 除了罰款之外,法律還可根據本國的做法和法律制度,規定行政制裁,例如暫時吊銷營業執照。此類「作為最後手段的制裁」很少使用,但在針對一再無視法律的企業強制執行法律時非常重要。

34. 可考慮在適當時,基於一國的法律和文化背景,考慮規定對違反行為的刑事處罰。

執法的基礎設施

35. 法律應規定負責執法的機構,並應納入監督遵守和起訴違反者的制度。

36. 監督應包括視察企業的遵守情況。很少有必要為執行無煙法建立新的視察制度。實際上,可運用一種或多種已存在的視察企業地點和工作場所的機制進行日常監督。通常已存在這方面的若干種選擇。在許多國家,視察遵守情況可納入營業許可視察、健康與衛生視察、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視察、消防與安全視察或類似規劃中。同時利用若干此類收集信息來源可能很有幫助。

37. 在可能情況下,建議地方一級使用觀察員或執法代理;這可能增加現有執法資源,提高遵守水平。這一方針需要建立國家協調機制,以確保有關方針在全國的協調一致。

38. 無論運用何種機制,監督應基於整體的執法計劃,並應包括切實培訓觀察員。有效地監督或許應將定期視察與不定期的抽查,以及接到投訴後的巡查結合在一起。在法律生效後的初期階段,此類巡查可能是教育性的,因為大多數違反行為可能是在無意之間作出的。法律可授權視察員根據法律進入現場,收集樣本和證據,只要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此類授權。同時,法律應禁止企業妨礙視察員的公務。

39. 有效監督的成本並不大。不必聘用大量觀察員,因為可利用現有規劃和人員完成視察工作,同時經驗表明,無煙法很快即可自動執行(也即,主要由公眾強制執行)。如果認真執法,並作出積極努力,教育企業和公眾,則需要起訴的情況可能是很少的。

40. 雖然這些規劃花費不大,但需要撥付資源,教育企業、培訓視察員、協調視察工作、補償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視察企業的人員。應確定為此目的的籌資機制。有效的監督規劃必須利用各種資源來源,包括專項稅收、營業許可費和來自違反者罰金的專項收入。

執法戰略

41. 戰略性執法方針可最大限度的加強遵守,簡化執法過程,降低執法所需要的資源水平。

42. 尤其是,在法律生效後的最初一段時間的執法活動,對法律的成敗並對今後監督和執法工作的成敗很關鍵,很多法域建議最初一段為軟執法時間,在此期間,可警告但不處罰違反者。這一方針可與積極開展活動,教育企業主瞭解其法律責任結合起來,企業應明白,在最初的寬限期或逐步強化期之後,將嚴格執法。

43. 在積極執法開始後,許多法域建議通過大張旗鼓的起訴,加強威懾力。當局針對有意蔑視法律或身為社區名人的違反者,採取果斷和迅速的行動,並最大限度的宣傳這些活動,可表明其決心和法律的嚴肅性。這將促使自願遵守,減少今後監督和執法工作所需的的資源。

44. 在無煙法很快的到自動執行後,當局還必須準備對任何孤立的公然違法事件做出迅速和果斷反應。尤其是在法律最初生效時,偶爾會有違法者在公眾面前表明對法律的蔑視。對此類情況的強有力的反應可建立人們的守法意願,便利今後的工作,而遲疑不決可迅速導致廣泛的違法行為。

引用完畢。

關鍵是第32段,引用如下:

32. 法律應對違法行為規定罰金或其他罰款。此類處罰的輕重必然是體現每個國家的特定做法和習俗,但作出決定時,應掌握若干原則。最重要的是,處罰數額應足夠大,以威懾違反行為,否則,違反者就會視而不見或僅僅將其是為交易成本。相對於通常資源較少的個人吸煙者的違反行為而言,需要較大數額的處罰來威懾企業違反者。對反覆發生的違反行為應加重處罰,並應與一國對其他同等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相一致。

引用完畢

經驗表明,採用上述建議立的法規,在得到良好執行的情況下,都在比較短的時間段內大大改善了社會風氣。

所以,雖然說法律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法律也是萬萬不能的。


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執法跟公民教育的問題。我國有些地方執法尚且不依法,公民教育跟一團糟。這纔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現象背後的原因


反過來,應該是一個國家的人民具體情況,將決定那個國度的法律跟其他國家出入的大小不同。


大陸就是國家機器調整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準繩。誰比國家機器厲害?所以沒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只能利用法律。利用久了,就內化了,沒有法律也這麼幹。


個人認為素質層面諸多問題與家庭教育、校方教育、社會大環境教育有直接關係,屬於個人道德範疇。但法律法規是一條明確的界線,個人還認為以法律法規為底線去約束國人設點太低,從人性角度來看,必然會導致目前社會現狀,因為人們會認為自己只要不觸法、則不為過線,實則已經到了道德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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