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地下車位有很多空餘,開發商近日發了個通知,大意是地下車位成本很高,要求業主必須買車位,不買車位要每年交7000的車位建設費和600的車位管理費。如果不交的話,開發商將按原價收回房子。請問下相關法律專家,這樣是否合法?身為業主有什麼有效的對抗措施?


這個必須是看當初購房合同啊,有沒有捆綁車位,或者補充合同,對方不可能這麼智障地提出這樣要求。不管是開發商還是物業,都不能平白無故地強制平攤他們的成本到各住戶頭上。
如果開發商有法律顧問,那麼這麼做估計有當時你們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有約定所以才有底氣。如果沒有法律顧問這麼做,那就是腦子進水了


感覺是遇到南霸天了!哈哈哈,開玩笑,你讓他收房子試試。不開玩笑了,言歸正傳。開發商的上述所有行為,沒有一個有法律依據,不然我怎麼會說是南霸天呢?
這有啥好對抗的?不要理他唄,你讓他們收收看,看看他們有啥本事收?不管是合同法、物權法還是其他什麼法,只要是中國的法,開發商肯定是違法啊,具體條文就不貼了,這是送分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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