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年少輕狂,和當時的朋友在酒吧吸食k粉,在派出所呆了24小時,處罰款5000,現在出門各種搜身,尿檢,我自從那次以後已經戒了,現在感覺留著一個案底挺麻煩的,想問下這個案底能否消除,如果能,流程怎麼走,當時我是未成年,在此拜謝!

謝謝各位的解答,確實也是,無論成年與否,人們都應該為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而接受懲罰,糾結了很久本來想刪帖的,但想想還是算了,給後世者提個醒吧!以後過安檢麻煩就麻煩點了,現在的自己 問心無愧就行了,現在過安檢,他們不說我自己都配合


謝邀。不可以。治安處罰以及刑事處罰的有關情況,會統一錄入到公安機關內部資料庫中,該資料庫的管理許可權在公安部,並且是不允許隨意更改、刪除的,由於涉及到內部情況,所以只能說這麼多。如果有人告訴你可以花錢刪除過往的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記錄,這個基本上99%是詐騙,當然還有1%的可能,就有可能是犯罪行為了,並且除非把伺服器直接銷毀,即便刪除之後,也是可以恢復的。
不可以。

這就是後果,這就是代價

請配合每次尿檢還有,犯過一次錯就別再犯了,都已經是有記錄的人了
惡作劇,熟人能夠銷案底?案底是沒人敢銷的,永久的,現在滿是網上檔案,更欠好銷的。百年左右能夠主動刊出。會被撤消駕馭證。根據:《機動車駕馭證申領和運用規則》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馭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刊出其機動車駕馭證:(一)逝世的;(二)提出刊出請求的;(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刊出請求的;(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馭機動車的;(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暈厥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發獃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馭疾病的;(六)被查獲有啃咬、打針毒品後駕馭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阻隔戒毒、社區恢復辦法,或許長時間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沒有改掉的;(七)超越機動車駕馭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八)年齡在6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完畢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許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主動擋載客轎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完畢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九)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馭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許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許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馭證只具有低速載貨轎車、三輪轎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十)機動車駕馭證依法被撤消或許駕馭答應依法被吊銷的。
前提:答主在鄉鎮禁毒辦有經過工作經歷。根據你的描述你只是因一次吸毒行為受到過處罰,因此留下了吸毒人員的身份。吸毒人員身份和身份證綁定,每到一處當地為加強吸毒人員管理等原因公安機關會加強檢查。案底不可消除,根據相關規定,吸毒人員戒斷後五年貌似可以走消除吸毒人員身份的程序。具體情況,請向當地派出所相關人員諮詢。


理論上不可以,你去查法條也是這樣,但是在實際中是可以的,具體與當地公安局聯繫,最好找個熟人,不然你不知道去公安局找誰,當然錢是必須要花的,我一個表哥的親身經歷


@一笑風雲過大嬸,別潛水
吸毒毀一生,以後還是長點心吧。都是連著公安部的網,用身份證一貼小機器,全部不良信息都有,總得為曾經過錯承受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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