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還不夠清楚,大概率辦法是你再去法院,把他倆都作為被告起訴,這樣執行時纔可以執行到另一方的財產。


首先要明確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這個的判斷標準比較複雜,要看借的錢的多少,也要看錢的用途。

其次,如果已經確定是夫妻共同債務了,雙方基本上承擔連帶責任,一方沒有辦法償債的話,就需要另一方償債了,另一方可以主動來償還,也可以等債權人起訴或者強制執行,償債的責任財產範圍可能是該方的所有合法財產。

最後,償還債務的一方可以等另一方有錢了,主張追償權,讓對方承擔一半的錢。

我是婚姻家事律師陳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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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共同債務,可以起訴另一方追償一半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應該夫妻兩人共同承擔。

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夫妻共同債務做分割,那麼現在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建議先找對方協商一下,看能否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商處理,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建議諮詢一下專業的婚家律師,把詳細情況告訴律師,才能做更符合實際的法律分析。歡迎私信聯繫我們。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了,如果你能夠確定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按照法律規定,雙方都對債務有償還的義務,所以一方不償還的時候,另一方是需要進行償還的,那麼此時需要看債權人是否已經向你們追討債務,原則上你們雙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債權人可以起訴你們之間的任何一個人。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點下方向我諮詢!


這種情況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債務另一方不進行承擔。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家庭生產、生活、經營等事宜,而只是用於個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沒有承擔的義務。如果在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用於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條件、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事宜上,夫妻離婚時應共同承擔債務。

離婚時哪些債務不需要共同承擔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些列債務不能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母的除外。

(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一方未經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債務。

(四)其他應由個人承擔債務

(五)對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

對於夫妻單獨所付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力償還,也可以說服他代為償還,但須以資源為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為他方償還債務。注意,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確實用於維持家庭生活的,則不屬於個人債務,應屬於共同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付的債務,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財產清償。

夫妻離婚時對於共同債務的分割要劃分清晰明確,對於個人債務即使是婚後的,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作為債權人,可將夫妻雙方列為被告要求共同承擔責任。


執行的時候一般是誰有償還能力就先執行誰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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