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我個人認為棍棒下出孝子是指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而家暴是下雨天打孩子閑著也是閑著。


謝邀。沒有區別,打孩子就是家暴。

而且棍棒底下真的能出孝子嘛?未必吧?我的同學也有一些是從小被打到大的,每次一提到挨打的經歷就是一肚子火,從來沒有人說過感謝父母打自己之類的話。

以及中國對家庭暴力的打擊力度還是很不夠的,很多情況下即使有人報警了,警察也是調解完了罰個一兩百塊了事,起不到震懾作用。本來家暴就是個很隱形的東西,很多人被打了好幾年外人都不知道,即使報警了處罰還那麼輕,對於消除家暴是很不利的。

當然有區別,區別在於被打的那個人怎麼回憶那段事。如果他想起來,他曾經做的那叫什麼事~被打那真的是活該。那麼那就是教育。如果他想起來只是瑟瑟發抖,至今不知緣由。那就是家暴。


一、前者的成因:是一種糾錯途徑

後者的成因:取決於施暴者情緒

二、前者出發點:志在改正被打者所犯錯誤 後者出發點:想打就打,哪來的為什麼!
後者不過是找個借口家暴你罷了,儒毒禍害。

我認為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並不是家暴而是應該在孩子犯錯誤的時候予以懲罰並改正他錯誤的行為 而不是單純的家暴 我從小挨過很多打 但從來都不是沒有緣由的 有的時候是我去偷東西 有的時候是我說謊 總而言之 都是在我犯錯的時候才打我 雖然這種暴力行為不應該被提倡 但是 有很多時候 道理是講不通的 槍杆子里出政權 只有讓他怕了 他才會覺得自己錯了 當然 如果能做到不打不罵就能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更好 我想正常的父母是不會無緣無故的去打孩子 接受反駁 噴子滾蛋


區別在於,一個代表的是所謂的文明

這是一個包含關係。

"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家暴的一種,但家暴不一定是"棍棒底下出孝子"

對家庭成員有暴力行為都是家暴……不管是出於什麼想法

犯錯可以教育懲戒,但是棍棒明顯不在其列


我覺得區別是揍孩子你是在能控制自己情緒的狀態下,只是讓他長記性。還是自己已經被憤怒支配,甚至是別的地方受了氣,拿著孩子一點小過失做借口,以打孩子泄憤發泄情緒。
前者的賓語只能是孩子,後者的賓語範圍比較廣
「棍棒底下出孝子」,這個說法錯了,至少現在是錯的。法律是不允許的,打人是犯法的。只要「戶口上有名字」,他(她)就是公民,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因為他(她)是你的孩子,就可以打罵。也不能因為他(她)不服從你的意願,就可以打罵。他(她)做錯了事,也只能說服教育,這是教育法規定的。如果你說服不了他(她),那隻能說教育者的水平不夠,要多學習。父母應該了解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哪些問題,提前告訴他(她)應該怎麼處理各類事情,盡量避免犯錯。即使錯了,提醒他(她)總結教訓,以後不再犯。 對於「家暴」,是不理打鬧行為,更是犯法行為。對家暴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如果我是「受家暴的受害者」,一定用更加暴力的行為報復他(她),並事後去公安局報案。是我錯了,我去接受法律制裁,是他(她)錯了,他(她)去接受法律制裁。目的是以後不再有家暴行為。如果採取忍讓的辦法,家暴,只能會越來越兇殘!有不少施暴者,常常是酒後實施,這種人更不能容忍!不管是哪種情況,都可以「講理解決」,聽不進講理的人,直接去公安局。公安局如果不管,去再上一級告發他們。對反覆不聽者,直接逃離「家園」。永遠不回那個所謂的「家」,因那個實際上已經不再是「家」了。是「受刑所」。不管什麼時候,別人問我的孩子,你記得你父親打過你嗎?他的回答是別說打,我父親罵都沒有罵過我。他一樣成才,有孝心。


就是有原因和無緣無故的區別
沒有區別。借口而已

謝邀,沒有區別,都是暴力。

只是通過各種因素(包括暴力)造就了一個人的性格導致想法不一樣。

如果最終他是個感恩的人他會想「當年被他打是因為他關心我,為我好!即使有脾氣的因素在,也是衝動而已」

如果最終他是個明白事理的人他會想「他是個脾氣不好的人,當年被他打是因為他關心我,但暴力並非唯一的方法」

如果最終他是個負面的人,他會上知乎這樣的網站回答類似「被家暴後遺症」這樣的問題,並寫出一堆令人驚悚(但興許就是真實的!)的文章。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