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思想的歪曲,不然沒有人願意放棄尊嚴,皆因生活所迫。每個不觸犯規矩靠自己養活自己的人都應該被尊重。


放不放棄尊嚴是他的事,被不被你尊敬是你的事。話說,大街上的乞討者就應該被鄙夷和唾棄嗎?


為什麼要放棄自己的尊嚴,一個人的尊嚴就是一個人的臉面,別人尊不尊重你是別人的事情,你一定要自尊自愛自強。


尊嚴是一個人的精神生命。

放棄自己的尊嚴,大致有兩種人。

一種是為了錢,為了自己的物質生活,那麼此時他們的放棄於他們來說是一種光榮,他們自己不覺得害臊,那麼別人又有什麼好說的呢?

還有一種是他們認為有比自己尊嚴更重要的東西,當他們放棄自己的小的尊嚴的時候,他們維護了國家或社會或人類更大的尊嚴。

後一種人我們通常稱為英雄。


永遠不要放屁自己的尊嚴,那是底線。


這個是雙向的,關鍵是你最初的出發目的是否值得用尊嚴去換。

韓信那時候不從那大漢的胯下鑽過,而是選擇和這個大漢分個勝負。也就沒有未來的韓信了。


你問你自己,如果你選擇不穿衣服,還指望著別人幫你穿衣服,別人只會對你指指點點,評頭論足,你親媽可能會幫你穿衣服,但是抵不住你自己要把衣服脫掉給別人看。


個人認為,自己放棄尊嚴,談何尊重!不論是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放棄尊嚴就肯定不會被人尊重,甚至唾棄,比如漢奸走狗,跪舔別國貴族,我相信那些貴族根本看不起他!現在來說就是為了功名利祿,也是各種跪舔,你跪舔誰,誰就看不起你,這應該是一個規律!還有男女朋友關係,你對他越是百依百順,他對你越是看不上,這個也是一個規律!所以做人一定要保留最後一點尊嚴,不然會被人看不起,更不要說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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