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在農村,有一個殺人犯,無「目的」冷靜的殺了人,他帶了手套什麼的沒有在現場留下DNA或者毛髮,農村不可能有攝像頭什麼的,然後他把手套,鞋子,衣物樹林里燒了,兇器丟水庫了。如何破案?嚴刑拷問也沒用啊,也不知道誰是嫌疑人,難道把整個村子都叫去?


首先,如果「無目的」卻又「冷靜謹慎」地殺人的兇手,後續證據處理有序,說明在殺人之前是有預謀,有計劃的,但卻找不到一般的動機,可以推測兇手可能有反社會人格或者類似的心理障礙者。(問題中未提到精神和性障礙的相關信息,如虐殺,性侵,破壞性器官等)所以,這裡指出的所謂動機,就是從兇手內心出發,釋放的某種慾望。這種人,不會只作案一次!

其次,兇手具有一定的反刑偵能力,說明兇手具有一定知識,優先考慮高智商,或有一定學歷的人。

第三,發生在農村,優先排查本地人的人際關係,當然,不能排除非外來者作案的可能。根據題主的描述,作案者很熟悉當地的地形,所以本地人或者經常來本地的外來者優先考慮,畢竟一個不熟悉環境,到處踩點的外來者很容易引起注意。

綜上所述,給出以下側寫:本地人,或與本地常有來往的男性(本地人女婿,親戚朋友,或常來本地工作的人),二十歲至五十歲,有過一段時間在城市(甚至出國)的經歷,學歷高中以上,經濟條件富裕,但家庭關係特殊(孤兒,單親,喪子,喪偶,或家人有特殊病史),平時無暴力傾向,與人關係和善(善於偽裝),能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甚至外語,身高一米七以上,體重七十公斤以上。

注意,所謂側寫只是一種推測,用於在人群中迅速找出疑似兇手的人,並不百分之百準確。

此外,死者的屍檢也會提供重要的信息,如兇手的身高,習慣,熟人作案還是突然襲擊,有沒有對屍體做一些奇怪的事(包括你想到的,和奇怪的儀式);死亡時間,屍體發現時間,焚燒證據時間(應該會有目擊者,白天燒冒煙,晚上燒有火光)這些信息也沒有給,缺少判斷兇手行動的必要因素;第一兇殺現場,屍體發現現場,或許存在的分屍現場,焚燒證據的位置,水庫的位置,這些都未知,如果給出方位和距離,也能推測兇手的作案過程,從而尋找證據。(如果能把以上參數補全,我就能用個案子寫一部小說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兩句話並不是套話,一個人說了一句謊言就會用更多的謊言去掩蓋,同理,一個人消滅一項證據就會留下更多的證據,無目的殺人不存在,無痕迹殺人更不可能存在。勸那些誤入歧途的人早些醒悟,切莫心存僥倖。

如果有異議,歡迎討論。


題記:理想化的行為,理論下是一樣有線索的。我認可存在過,就有痕迹。讓我們在想像中飛翔一下吧

推理我不懂。不過現實中,不需要太理想化,很多案件是破不了的,不是不能破,是現實不允許。

多了解下警方披露的案件,以及每年的數據。你會發現有案件被偵破,有案件十年後自首,有案件冤屈,還有N份案卷塵封老底

tsymime說的就很好。你要完美作案,現實也可以有完美福爾摩斯。你漏洞百出,現實也不一定能破。很多案子沒破,但證據一堆。

有個案子我們事後諸葛亮一下,比如甘肅白銀案,人家作案14年。中間有斷層的。假設他搬家後收手了呢?從此深入簡出,你拿著指紋,腳印,DNA,卻找不到人。

也許要說不小心暴露了,很多事情是要偶然性的。那麼這算靠偶然性破案嗎?

那麼必然性,以後出門,甚至不出門。存在的都全國驗證指紋,身份,以及我們想像不到的認證。可這要多久,50年後人家不在了你找誰去。

章結:案子怎麼破都行,作案怎麼計劃也行。就看誰敗給了現實


其實這種歡樂型殺人案最難破了,首先這種人以虐殺為樂,經驗豐富,沒有特定目標,以交通之便活動範圍巨廣,甚至連前科都沒有的人是最可怕的,只要犯罪手法不重複,很難定義為連環殺人案,比方說兇手今天在廣州一出租屋割喉了一對情侶,明天流竄到湖南用石頭砸死了一老頭,這根本無法聯繫到一起,只能將其分為兩個案件,警力和偵查也分散了,所以且不說以前科技不發達,哪怕是放在現在也有很大可能成為一樁懸案,甚至說不好聽會屈死一個普通小偷小摸的犯人,所以我覺得現今對這種犯人幾乎是無解的。


侵權刪!!!!

哇,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到了我看到的這個文章,大環境背景很像!是另一個角度,但是沒有講如何破案。個人強烈推薦!!!!

書名: 獄警往事:犯罪背後的人性深淵

3.5公分的傷口

作者:北邙 @北邙

生活才是最好的小說家。因為生活永遠不需要考慮所謂的『可能性』。」

節選一

節選二

我感覺在農村無目的殺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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