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家兩個女兒,醫護工作,品貌端正。三叔三嬸非要她們其中一個招郎入贅,我不明白實際意義在哪裡?

我理解的婚姻,無關嫁娶,兩個人脫離原生家庭組成新家庭,不應該是這樣嗎?

難道嫁出去的女兒和招上門的姑爺就沒有給自己父母養老的義務嗎?


男的嫁,女的娶。這就是和傳統婚娶本質的區別。婚後也是,娃娃基本會隨女姓,管女方家裡叫爺爺奶奶。

在古代,只有活不下去的男子,才會入贅,古人也把入贅視為不世之恥,現代社會弱化了些,因為金錢可以撫平內心的羞恥感,畢竟現在招婿上門的,都是女方家裡小富吧。


其實找在父母所在地工作的外地人即可,並事前要求在工作地定居即可。這樣即可達到事實上入贅的效果而又能讓男方不反感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想法不同吧。

而且他們家庭條件應該也不錯,所以希望找一個上門女婿。既能照顧好自己的女兒,也能照顧好他們的養老。


那是他們的執,和你認為的婚姻應該是那樣的,本質是一樣,價值觀上的衝突。唯一的化解是統一價值觀,但是概率很低。


沒什麼意義,思想觀念不一樣而已


入贅問題,只要對方父母和當事人(和你結婚的那個人)同意就行。一般而言女方不論才貌還是財富要強盛纔有可能招到入贅的人。


個人感覺,不時之需,可能父母老了,突然病了,身邊有個能忙前跑後的人,比較靠譜吧。好比遠水解不了近渴。口渴了還是身邊的一碗水管用吧。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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