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騎一輛兩輪電動車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經過丁字路口時有一輛摩托車由東開來,在接近我時緊急剎車滑倒在地,我們沒有撞上,然後我停車去扶他,他起來後要讓我給他看病,我說給一百私了,他不願意,然後交警來了,扣了車,第二天去交警隊處理事故,交警說我因闖紅燈妨礙對方正常行駛,罰我20元,對方因操作不當倒地罰他100元扣一分,對方要我賠償他的醫療費和拖車費總計2000元。我只想賠他一百元,所以他要告我。

請問我應該陪他全部損失嗎?如果我不賠會怎樣?

注:因為速度不快,只是地上有水,所以他滑倒了,但是沒有受傷,連擦傷都沒有,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醫院的考察費要一千多


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有保險不要害怕,不要躲,僅有交強險也能賠1000-2000。不要違法不要嘗試在法律邊緣遊走。


交警這個判罰有意思,你闖紅燈20,對方操作不當罰100還扣1分。

如果這個算是責任認定的話,他大概率是贏不了,或者不是你全責那種,沒受傷那應該就是檢查費一千多了,可能是摔的不輕檢查腦部和臟器的費用。

在我看來,這個事情你要承擔大部分責任,不是未接觸就無責,不然你也不會想要給100私了。你闖紅燈影響到摩托車的正常行駛是導致對方摔倒的主要因素,如果對方沒有超速,即便認為你全責都不過分,闖紅燈的情況沒有什麼轉彎讓直行了。所以最好還是別去打官司了,你和對方協商下,各讓一步。


你的不當操作是他摔倒的主要原因,這還是小事,他只是摔倒了,如果因為你的闖紅燈,他避讓撞在電線杆子上死了,你照樣是全責,事情更大。他管你要錢只是道德上的問題,但你以後也要注意了,不要闖紅燈


所以你到底闖沒闖紅燈?闖紅燈的全責


最近挺火的『血書改交規闖紅燈全責!』

只要你是闖紅燈就肯定是有責任的,只不過是多少的問題。

就算要告你,勝訴估計也就部分責任部分賠償,他那兩千塊的訴求沒啥指望。

我就想知道這個交警的定責是什麼意思?操作不當倒地扣分罰款?路口未注意觀察造成事故也就是定責,也沒有扣分罰款啊!


闖紅燈全責,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紅燈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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