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家婆吵架時,婆婆說她沒有給他帶小孩的義務,我承認這點,但是作為兒媳,我又沒有受過她半點撫養恩惠,我有義務贍養她嗎?那不也是他兒子的事嗎?


在實質方面,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所以丈夫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而夫妻所得除特殊規定外,基本上為共同所有,故在經濟方面,丈夫基本上是以夫妻共同所有而不是以自己個人所得去贍養父母,即便贍養是物質和精神上兩方面的,但媳婦在某種程度上也有盡一定實質的贍養義務。

在名義方面,媳婦在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有協助配偶履行贍養的義務。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公婆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你倆的孩子是你倆的,你倆養活孩子是天經地義的,至於沒有時間不方便那就自己想辦法。你婆婆即便沒有給你倆看孩子,你老公也有義務在他媽老年的時候贍養她,兒子孝順母親天經地義,不是非得母親養大兒子再養大兒子的兒子才能得到兒子的孝順。

但是至於你作為兒媳婦有沒有贍養婆婆那就得看情分了:第一,看你和婆婆的情分,如果你倆相處的好那她老了你也就當還情分孝敬老人也是應該的;如果你倆相處的很差呢?她沒有像你親媽一樣含辛茹苦把你養大還處處為難你給你不痛快,你自然沒有義務到了老年管她了。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這麼簡單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在糾結婆媳矛盾和看孩子與贍養老人的問題呢?因為一個大家庭裏生活剪不斷理還亂哪能這麼一刀定是非。這就要看第二了:第二,看你和你愛人的情分。如果你倆是一個家庭的核心合作夥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和情感,那即便你婆婆和你關係不好,只要你老公永遠哄著你愛著你時時處處向著你,那你就都會覺得無所謂,你只會把婆婆的作妖當成外人的無理取鬧置之不理。在這種情況下,你和你老公是一體的,到了雙方父母年老的時候,你老公有義務照顧他媽,而他的人生伴侶你也應該幫他,你有義務照顧你媽,你老公作為你的人生伴侶也一定會幫你的。這就是最好的生活狀態,不管婆婆如何,你們倆都是團結一心的。不管是年輕的時候看孩子還是年老了照顧老人,你倆都是一起付出相互扶持的。但是,有的家庭裡面的現狀是,孩子生下來爸爸基本不管,有時間了把孩子當玩具一樣逗一逗,不想鬥了就玩遊戲,孩子一直是媽媽在獨自付出。要不就把婆婆也累上,反正自己不做。這種男人到老了沒有時間照顧她媽還想讓兒媳婦去做,兒媳婦心裡能氣順嗎?年輕的時候讓你老孃替你照顧孩子,年老了讓你媳婦替你照顧你老孃。你咋那麼幸福啊?等你年老的時候還想得到孩子的孝順和妻子的扶持?你配麼?所以不幸福的天天吵架的家庭裏就有這樣的男人,受不了的媳婦們一定要提前說清楚權責,不然以後天天過的都不是日子。

沒有啊 你老公也沒義務養你爸媽

你和你老公是這一家子的紐帶。說難聽一點,你倆萬一萬一萬一分了,和對方父母那就是熟悉的陌生人,巴不得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

但是你對父母,他對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個不管老人給不給帶孩子都是有的。他們養你小,你養他們老,應該的。而你和老公,作為夫妻,不可能分的很清楚啊。總不能事事AA吧。比如你老公要給他媽媽買個1000的東西,你不能說夫妻倆的錢,他只能用他的吧。

老人老了需要照顧,你老公忙上忙下,忙不過來,你作為老婆,心疼老公,也會幫上一把吧?何況,給你生育養育培養了陪你一輩子的老公,除了對長輩的基本尊重外,至少有一些感恩的心吧?那麼花點錢做點事,又怎麼了呢?

從法律上,並沒有。那是男方的事情。不過有話好好說,老人有老人的生活,讓人家自由吧,你們帶不了請保姆唄。


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有協助其贍養的義務。


沒彩禮,沒房,沒車。

她不懂事,我們關係很差,她兒子不作為。所以,絕不多看她一眼。有一天她需要人,她有兒有女,都很孝順,無論誰辭職或者請護工照顧她都可以。她兒子無論出人出力我都不反對。但如果她兒子不給我的孩子留日常所需,那就離婚。同理,我不要求她兒子來照顧我的父母。

我婆婆跟你婆婆說過一樣的話。我當時也是和你一樣的想法。但現在想想這個想法過於簡單了。這個問題的關鍵其實在於你老公的想法。如果他認為他媽說的是對的,而你又必須贍養他媽。就算你再有理,到他那裡還是沒理。

所以,我現在的做法是好好帶好孩子,等孩子大學畢業後離婚。


很現實的問題,女人能不結婚就不要結婚。不結婚你永遠只會照顧自己的父母


婆婆與兒媳,與孫子之間是相互的,你好我也好


不看僧面看佛面,有你老公和兒子,既有僧又有佛!你能不管嗎!老媽那樣講不對,可你也那樣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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