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雖然很多人都知道法律保護自己,但為什麼很多普通人都願意吃虧而不用法律還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一個城市,區法院之間都會搶生意,打官司還是要成本滴。從上訴到開庭排隊一個月都是最快的,如果你所說的吃虧是些雞毛蒜皮的事,大多數人在承受範圍內的,當然寧願忍一忍或者當繳納智商稅了。一般起訴的,都是確實傷筋動骨而且私下無法調解了,罪犯公訴的不算。普通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自然有專門的法律和機構保護,比如你的房子就是你的,這就是一種保護。但是民與民,民與商的相關法律,我認為拋開犯罪前提外,是沒有主動性的,你自己不提出,不收集證據,當然不管你。畢竟即使是過錯方,也沒有構成犯罪,比如私人借錢不還。你自己的事情誰知道怎麼回事,當然是你自己提供證據,起訴調解強制執行。但是就如開始所說,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都是普通人要考慮的條件,如果得不償失,當然就算了,法律也好,機構也好,都不會為了這種講不清對錯的事主動出頭,凡事都離不開一個利字。


首先,從古至今的觀念里我們都是要把事情簡單化,大多數人認為打官司反而會使事情複雜化在事情無法保證對自己有利的同時還得投入金錢和時間這樣會耽誤自己能夠創造自己資源的能力,這與我們這種觀念背道而馳。其次,我國法律目前來說還是相對不健全,每個人多多少少從新聞上會得知一系列與我們普通意識中無法理解或大相徑庭的案件判決,這會造成不信任,而且從媒體方面上看,據我所知國內很少有相關的法律宣傳或是優秀的相關影視節目來普及大眾的法律觀念,相關的宣傳手段又過於老套和形式化。最後,民眾本身的不重視,而且自身解決方式的問題通常是以商量為主,私下解決,對於法律,一來是不會用,二來是過於推崇其在心中地位以至於對法律產生恐懼,另一方面也認為法律過於僵化,不如通過說服對方來的實在


看運氣


因為大家都覺得成本太高,太麻煩。

用法律維權,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起訴到法院,不僅成本高,過程也十分麻煩。跟法院法律掛上鉤,就感覺自己惹上了大麻煩。吃點虧也就罷了

其實,大家對法律並不了解。沒有維權意識,也沒有很強的規則感。很多情況下並不了解法律可以保障自身的權利。忍忍也就過去了


法律本身就是保護的普通人。如果我們想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首先具有法律意識。知道,什麼是法律明確禁止的和什麼事法律明確賦予我們的權利。當生活中涉及到法律問題時,自身專業水平不夠,就可以求助於他人,其次保護自己的同時又不傷害其他人的正常權利


昨天下午。我去銀行辦事,疫情期間,銀行15點就下班了。我14點30去的。銀行工作人員告訴我,下班了,不辦業務了。我問為什麼。他說扎帳了,不能辦理了。這種事情,應該有朋友遇見過吧。和他們理論吧,畢竟銀行是弱勢群體。不理論吧,總覺得自己不舒服。。然後我就一句話沒說,退到門口,用手機照下他們是營業時間,當著他們的面,給他們支行管理人員打電話,確定是否按照公示時間上班。然後打他們是服務熱線,接通投訴建議。問他們是否執行公示的時間,得到肯定的回答,再提出自己的問題,接線員估計經常接到這類投訴,馬上給我解釋,因為需要扎帳,提前半小時停止營業。然後我就只談一句話,你公示的下班時間是15點。我14點30來。憑什麼不給我辦。對方一直說都是這樣的。我說,好,都是這樣的是吧,好了。我沒問題了。我尊重你們呢規章制度,既然你解決不了。我就只有找銀監會解決了。我就把電話掛了。不到1分鐘。銀行就給我回電話,說他們會處理的,請不要著急。請告訴他們是哪個支行。說了之後,可能有幾分鐘,支行管理人員給我打電話,說他已經和櫃檯聯繫了,叫我去辦理。他們抓緊時間給我辦。在我打電話期間,他們的門衛也一直叫我過去辦理。呵,對不起,我不辦了。。。。。今天事情已經解決的了,叫我空了去辦理業務,直接去VIP房間。。


邀請我回答,看來我果然是個一無是處的普通人qaq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